強制確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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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確定法(Forced D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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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確定法簡稱FD法,這種方法抓住每一事物的評價特性,然後把這些因素組合起來進行強制評價。這種方法在功能評價和方案評價中也有應用。
強制確定法兼顧功能與成本,具體做法是先求出分析對象的成本繫數、功能繫數,得出價值繫數,揭示出分析對象的功能與花費的成本是否相符,不相符、價值低的被選為價值工程的研究對象。
強制確定法的評價規則[1]
①由對產品性能熟悉的人員參加評價;
②評價人數5-15人;
③評價人員在評價時各自計分,互不通氣;
④評價兩個功能的重要性時,採用一比一的方法,功能重要的得1分,相對不重要的得0分,不能同時得1分,也不能同時得0分。
強制確定法的計算及評價[1]
1、求功能評價繫數Fi。
零件的功能重要性是把構成產品的各個零件排列起來進行功能比較而確定的。將幾位評價者的評分值作綜合統計,列出功能評價綜合統計表。求出平均評分值和功能評價繫數。
功能評價繫數大反映功能重要,功能評價繫數小說明功能不太重要。
平均評分值 :(K為評價人數,g為評分值)
功能評價繫數:
2、求成本繫數Ci。
某零件的現實成本占產品現實成本的比例即為該零件的成本繫數。
3、計算價值繫數Vi。
設價值繫數Vi,功能評價繫數與成本繫數之比為價值繫數,即:
計算按重要性繫數應分配的預期成本,根據結果選擇對象。
運用強制確定法時,價值繫數Vi的計算結果有三種情況:
第一、是Vi > 1,說明該零件功能比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較少,應具體分析,可能功能與成本分配已較理想,或者有不必要的功能,或者應該提高成本。
第二,是Vi < 1,說明該零件分配的成本很多,而功能要求不高,應該作為價值工程活動的研究對象,功能不足則應提高功能,成本過高應著重從各方面降低成本,使成本與功能比例趨於合理。
第三,是Vi = 1,說明該零件功能與成本匹配,從而不作為價值工程活動的選擇對象。
應註意一個情況,即Vi = 0時,要進一步分析,如果是不必要的功能,該零件則取消;但如果是最不重要的必要功能,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對產品零件進行價值分析,就是使每個零件的價值繫數儘可能趨近於1。
強制確定法從功能和成本兩方面綜合考慮,比較適用簡便,不僅能明確揭示出價值工程的研究對象所在,而且具有數量概念。這種方法是人為打分,只有0、1兩種評價標準,不能準確反映功能差距的大小,只有適用於零件間功能差別不太大且比較均勻的對象,而且一次分析的零件數目也不能太多,以不超過10個為宜。在零部件很多時,可以先用ABC法、經驗分析法選出重點零件,再用強制確定法細選;也可以用逐層分析法,從部件選起,然後在重點部件中選出重點零件。
強制確定法根據價值繫數V偏離1的程度決定對象選擇的優先順序,有時不能有效選出對提高價值影響更大的對象。原因是價值繫數是個比值。不能考慮到成本和功能比重大、更能提高價值的對象。
強制確定法選擇優先研究對象會產生許多不足,為了剋服這些不足,已經出現了很多新方法,如DARE法、04評分法、多比例評分法、分功能評分法、基點法、最合適區域法等。
案例一:強制確定法在企業管委會決策中的應用[2]
一、提出評價固素
要對一個方案進行評價,必須劃分若幹田素.才能全面,客觀地反映方案的全貌。
因此, 要對決策問題進行 人真分析,提出能夠代表決策問題主要特征的評價因素幾項。
以企業開發新產品投資決策為例,提出其要評價因素為:x1:市場前景; x2:投資回收速度; x3:成本費用: x4:競爭能力;x5:技術難度;x6:動力消耗。
二、建立數學模型
根據經濟數學知漢。方案的綜合評價計算公式為:
Wm為第m個方案的綜合評價值:An為第幾項評價因素權重繫數:Bnm為第 個方案的第幾項評價素的評定值。
三、確定評價因素權重繫數
根據各評價因素在任務中所具有的地位.給予一定的權重。按上述決策問題的幾項評價因素,用(0-8)強制確定法.根據各評價因素的重要性,求出其權重繫數,見表1:
表1確定評價因素權重繫數
評價因素 | x1 | x2 | x3 | x4 | x5 | x6 | 合計 | 權重繫數An |
x1:市場前景 | . | 4 | 5 | 6 | 7 | 8 | 30 | A1 = 0.25 |
x2:投資回收速度 | 4 | . | 5 | 6 | 7 | 17 | 39 | A2 = 0.25 |
x3:成本費用 | 3 | 3 | . | 5 | 6 | 7 | 24 | A3 = 0.30 |
x4:競爭能力 | 2 | 2 | 3 | 5 | 2 | 14 | A4 = 0.15 | |
x5:技術難度 | 1 | 1 | 2 | 3 | . | 5 | 12 | A5 = 0.12 |
x6:動力消耗 | 0 | 0 | 1 | 2 | 3 | . | 6 | A1 = 0.06 |
合計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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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求出評價因素值
召開企業管委會會議, 先對決策問題的各種方案的情況介紹、提問、解釋、發表個人見解、但不爭論、反駁,更不必作出一致的決議。然後,由管委會成員住同一評價因素中, 根據備方案實際能達到的水平,用(0-4)強制確定法進行評定。
按照《企業法》的規定,企業管委會由正,副廠長、黨委書記,工會主席,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和職工代表組成。假設共11人(Z=11),對方案I,Ⅱ,Ⅲ進行選擇, 累計每個成員的評定表得出各方案評價因素值見表2-表7。
表2評價因素x1(市場前景)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1m | |
Ⅰ | . | 24 | 26 | 50 | B11 = 0.38 |
Ⅱ | 20 | . | 21 | 41 | B12 = 0.33 |
Ⅲ | 18 | 20 | . | 38 | B13 = 0.29 |
合計 | 132 |
表3評價因素x2(投資回收)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2m | |
Ⅰ | . | 21 | 11 | 32 | B21 = 0.21 |
Ⅱ | 30 | . | 26 | 56 | B22 = 0.42 |
Ⅲ | 26 | 18 | . | 44 | B23 = 0.34 |
合計 | 132 |
表4評價因素x3(成本費用)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3m | |
Ⅰ | . | 20 | 19 | 39 | B31 = 0.30 |
Ⅱ | 24 | . | 21 | 45 | B32 = 0.34 |
Ⅲ | 25 | 23 | . | 48 | B33 = 0.36 |
合計 | 132 |
表5評價因素x4(市場前景)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4m | |
Ⅰ | . | 24 | 25 | 49 | B41 = 0.37 |
Ⅱ | 20 | . | 23 | 43 | B42 = 0.33 |
Ⅲ | 19 | 21 | . | 40 | B43 = 0.30 |
合計 | 132 |
表6評價因素x5(技術難度)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5m | |
Ⅰ | . | 27 | 20 | 47 | B51 = 0.28 |
Ⅱ | 27 | . | 25 | 52 | B52 = 0.39 |
Ⅲ | 24 | 19 | . | 43 | B53 = 0.33 |
合計 | 132 |
表7評價因素x6(競爭能力)評定彙總表
方案Ⅰ | Ⅱ | Ⅲ | 合計 | 評價因素值B6m | |
Ⅰ | . | 20 | 19 | 39 | B61 = 0.30 |
Ⅱ | 24 | . | 21 | 45 | B62 = 0.34 |
Ⅲ | 23 | 25 | . | 48 | B63 = 0.36 |
合計 | 132 |
五、計算綜合評價結果方案的綜合評價價值為:
由以上計算可知:W1 = 0.31,W2 = 0.36,W3 = O.33。所以,方案Ⅱ是應該選取的。
以上以投資決策為例敘述丁這種方法的基本原理, 企業管委會其他經營決策也可採用這種方法, 所不同的是對不同的決策問題提出相應的評價因素。
運用強制確定法進行決策,看起來複雜,實際用起來比較簡單,況H管委會成員是具有一定素質的。對於其統計計算,可編寫一個電腦程式,輸入An定值,再輸入評定結果Bnm很快就得到最終結果,並列印出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