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金融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弱勢金融是指金融為了促進經濟社會均衡協調發展,對其發展中的薄弱環節或稱之為弱勢群體進行扶持的行為。[1]
弱勢金融的主要特點[1]
(一)政策性強
弱勢金融區別於一般的商業性金融的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它鮮明的政策性。弱勢金融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而是服務於國家的社會經濟政策,以金融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經濟協調發展為最終目標,幫助其扶持對象走出資金短缺的困境,改變弱勢地位,進而逐步縮小目前存在於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社會群體之間的貧富差距,消除影響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為我國社會和諧發展奠定良好的經濟基礎。因此,弱勢金融要服從於國家社會政策和經濟政策,並以國家社會經濟政策為支撐,它的運作不同於商業性金融,即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體現的是社會效益。
(二)分散度高
由於弱勢群體是由無數個分散在不同地區、產業、企業和人群中的不同經濟社會活動中較小的單元所構成,這就決定了弱勢金融面對的是金融產品開發和投放要更具鮮明個性化、業務面寬、總體業務量大、單個業務量小、點多面廣、業務分散的局面,勢必將大大增加銀行經營管理方面的壓力。
(三)風險性大
弱勢金融之所以要比一般金融風險更大,一是其所扶持的對象在經濟社會活動中本身就處於相對弱勢。二是真實資信獲取難、信用評級定格難、資產抵押擔保難等狀況在弱勢群體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從而使得弱勢金融業務的風險難以控制。三是對弱勢群體的扶持活動是多項政策的協調運用,多種資源的有效投入,眾多部門的協同作戰。如果政策支持、資源投入和扶持的方法措施之問不能夠有機協調,其效果就勢必要大打折扣,客觀上又疊加了新的風險變數。
(四)贏利性低
一是弱勢金融首先考慮的是巨集觀效益和社會效益,然後才是自身的效益,在金融政策取向和經營指導思想定位上就要傾斜讓利、保本微利。二是弱勢金融面對的是小型分散、點多面廣、特質不同的弱勢群體,要實現有效經營和扶持到位,產品開發和投放必須體現出鮮明個性化、多樣性、量身定做等特點,這就要加大資源投入,從而相應加大營運成本。三是各種扶持政策和行為如果不能形成合力,即使是低贏利也難以確保。
當代社會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密不可分,相輔相成。金融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的有機統一是建立在金融協調發展基礎之上的,金融的安全穩定協調發展又是建立在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基礎之上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弱勢金融是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經營好弱勢金融是金融業不可迴避的現實。弱勢金融的特點,客觀上要求對經營弱勢金融既要有寬廣的戰略思維,又要有周密的策略安排;既要承認它的社會性,也要尊重它的經濟性;既要體系內的統籌運作,又要體系外的協調配合。
弱勢金融的扶持對象[2]
(1)按照產業結構劃分,弱勢金融的扶持對象是難以得到金融支持的弱勢產業——農業。從金融的角度講,弱勢產業是指由於規模小、利潤低等原因,難以吸引資金流人,從而受到資金上的束縛而難以生存和發展的產業。在我國,農業是最大的弱勢產業,近幾年來,農業經濟發展速度緩慢,城鄉收人水平差距逐年遞增。而我國作為農業大國,農業的發展關係到我國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發展農業經濟成為我國現階段經濟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弱勢金融就是要改革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薄弱環節。改變農民融資困難的現狀,促進農業的健康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鋪平道路。
(2)按照地域劃分,弱勢金融的扶持對象主要是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弱勢地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歷了20多年的持續快速發展過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然而由於我國地域廣闊,地區間交通地理以及人文環境因素差異的影響,使得經濟發展的區域不平衡問題日益突出。與東部沿海地區相比,西部地區以及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整體水平較為落後。這一現象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資金的流人不夠,就是說這些地區的金融支持不夠充分。儘管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家不斷加大對這些區域的資金投入力度和政策扶持,但缺乏了金融業對資金的有效配置,這些資金和政策對經濟發揮的作用有限。而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滯後又會引發各種社會問題,進而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
(3)按照群體特征劃分,弱勢金融的扶持對象主要是由於缺乏融資能力而影響其未來發展的弱勢群體。目前,我國弱勢群體的數量已經相當龐大,占我國人口總數7O%以上的農村居民、占企業總數90%以上的中小企業(其中絕大部分是民營企業)、約占在校學生30%以上的貧困學生以及約占職工總數5%的下崗失業人員都被社會列為弱勢群體。這些人群在經濟活動中收入較少、經濟實力不強,在市場競爭和社會經濟活動中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弱勢群體融資難,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潛在障礙,弱勢金融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使弱勢群體能夠實現自身的價值,分享到經濟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