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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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眾(Audie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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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眾是指接受廣告的公眾,也就是廣告的對象。通過任何廣告媒介接觸的觀眾或聽眾,都有數量、特征方面的不同需要考慮到。這些不同可使廣告做到有的放矢。
在傳播學概念中,受眾是指一切大眾傳媒的接受對象,比如電視的觀眾、廣播的聽眾、報紙的讀者,是信息傳播的終端或次終端。
受眾是由廣告媒介受眾的人數、性別、年齡、職業、經濟情況等的構成。
根據任何日期或時段中,看到廣告主廣告的受眾占總受眾的百分比,即為受眾份額。也可以是某一電視頻道總受眾的某一百分比。
1)規模的巨大性,在人數上超過大部分社會群體;
2)分散性,廣泛分佈於社會各個階層;
3)異質性,即具有不同的社會屬性。
受眾既是大眾傳播媒介影響的對象,對傳播過程起著重要的制約作用。受眾的需求,受眾對媒介信息內容的選擇性接觸活動等,都對大眾傳播的效果發揮著重要的影響。
1.積極選擇型和隨意旁觀型;
2.純粹受眾和介質受眾;
3.預期受眾,現實受眾與潛在受眾;
4.俯視型受眾,仰視型受眾和平視型受眾。
1.受眾是信息產品的消費者。沒有受眾,信息產品就沒有消費者,傳播媒介也就沒有生存和發展的可能性。
2.受眾享有的幾項基本權利:知曉權,表達權,隱私權,監督權等。
3.信息接受具有選擇性。
4.檢測和反饋傳播效果。在傳播活動中,受從還具有互動,反饋的地位和作用。
廣告受眾是指接受廣告信息的受眾。首先,它屬於傳播學的範疇,具有一般“受眾”的意義。但它又是特定的,指在傳播過程中廣告信息的接受方。這包括兩層含義,一層是通過媒介接觸廣告信息的人群,即廣告的媒介受眾;另一層是廣告的訴求對象,即廣告主的目標受眾。
多重角色的扮演者,占有主導地位,具有互動特征。具有群體概念。
這裡將受眾解釋為廣告的公眾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