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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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內疚(Survivor Guilt)或稱為幸存者綜合徵(Survivor Syndr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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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內疚是指,一個人認為從創傷事件中幸存的自己是有過錯的。我們因為自己幸存而感到困惑和內疚,甚至寧願自己也遭遇不幸。
上世紀60年代,研究者在針對猶太人大屠殺的研究中發現,那些從痛苦中幸存下來的人,並不像大家想象中那樣可以幸福快樂的繼續生活,相反的,他們一直飽受痛苦的煎熬。而幸存者的痛苦主要是“內疚”和“自責”組成。之後,研究者相繼在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戰爭、空難等天災人禍中發現了這種的情況。這種現象在之後被命名為“幸存者內疚”。
並且隨著研究的進行,“幸存者內疚”逐漸不再只針對戰爭等極端情境,也被髮現在裁員、考試等更廣泛的情境中出現。對個體而言,比如高考之後考上好大學的人,經濟條件最好的孩子,家中被偏愛的孩子,都可能出現幸存者內疚——在某種程度上說,他們都是在有其他人失敗或者“犧牲”的情況下,幸存了下來。
英國心理學家Stephen Joseph認為,產生幸存者內疚主要有三個原因:
a. 別人面臨生命危險,而自己平安無事;
b. 覺得自己沒能做到某些事情,比如看到那麼多人生命受到威脅,自己卻無能為力;
c. 曾經做過某些事,比如離開疫區,擔心自己傳染他人,或覺得自己“遺棄”了家鄉的人。
1. 為自己做過的事感到內疚。
比如,傷害過他人,做過對不起他人的事情,給別人帶來過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或者是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沒有直接地傷害別人,但是違反了內心道德或倫理的準則,比如欺騙過他人、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去達到目的等等。無論如何,這些行為都是真實發生過的。
2. 為自己沒有做,但是曾經想要做的事情而感到內疚。
比如,在與他人的競爭中,你曾經有過一絲念頭,想要通過不正當的、傷害他人利益的方式來獲得勝利;在一次突如其來的災害中,你也想過丟下自己的親人或朋友,獨自逃離。這是一種很難處理的內疚,因為你實際上沒有做過這樣的事,從行為上來說,你仍然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沒有其他人會譴責你,你也很難將這些想法對他人啟齒;但你會震驚於自己曾經有過這樣的禁忌想法,並不斷地自責。
3. 為一些認為自己“做過”的事而感到內疚。
認為是自己的行為導致了對他人的傷害,使得(原本是偶然的)災難的發生。比如,你的家人可能在一次家電爆炸的意外中死去,你在悲痛之餘,會不自覺地尋找自己和這件事的聯繫,認為是自己的過錯導致的,因為在此之前你沒有足夠的關心家人,也沒有及時去檢查家裡電器的使用情況。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人往往會不斷修正自己對過去的記憶,並越來越相信自己真的犯下過錯誤。
4. 認為在幫助他人上,自己做得不夠。
有過類似“從其他人身上爬過”體驗的人都會產生這樣的內疚。曾經在寄宿學校中,看見過同伴因為種種原因、一生受到重大負面影響,這樣的孩子很多在長大後都有這個類型的內疚。
5. 內疚於自己獲得了別人沒有獲得的機會,或者比其他人做得更好。
常見的情況是,在很多人去世的情況下,自己生還了;當其他人都受了重傷的時候,自己沒有受傷;在金融危機後,資產沒有受到影響;在大規模的裁員中,自己留在了公司;在高考過後,同學或者兄弟姐妹中只有自己考上了好的大學。在同樣的情境面前,他人成為了“犧牲品”,而你成為了“獲益者”,會使很多人都感到困惑和內疚,甚至寧願自己也和其他人一樣遭遇了不幸。
- “自由企業先驅”號(MS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
沃里克大學的心理學家斯蒂芬.約瑟夫(Stephen Joseph)研究過在“自由企業先驅”號(MS Herald of Free Enterprise)傾覆事故中的幸存者,459人親歷那場事故,其中有193名游客和船員喪生。研究表明,有60%的幸存者都飽受幸存者內疚的折磨。約瑟夫繼續說道:“內疚有三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別人去世了,而他們還活著;第二種形式跟他們不能做的事情有關——這些人時常遭受創傷後‘入侵’,因他們一再重溫那場事故;第三種形式,是關於他們做了些什麼的內疚感受,比如在事故中為了逃離而從其他人身上爬過。他們通常想要迴避去想起那場災難,不想記起真正發生的事情。
- 飛機失事的幸存者
Waylon Jennings是Buddy Holly的樂隊里的一名吉他手,他起初本來在消失於1959年2月3號的那個不幸的飛機上有一個座位,但他將座位讓給了生病的“大爵士樂家”Richardson,只是在後來才聽說了飛機失事。當Holly得知Jennings不打算飛行時,他說:“唔,我希望你那過時的汽車結凍。” Jennings回應道:“唔,我希望你那過時的飛機墜毀。”這些言詞交流儘管在當時只是相互戲謔,卻縈繞了Jennings的餘生。Jennings後來成為一名鄉村音樂明星,表達出對於Richardson之死的幸存者內疚。
- 大屠殺的幸存者
義大利猶太作家、大屠殺幸存者Primo Levi,被他在波蘭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經歷魂牽夢繞,他在自傳中廣泛探索了自己的幸存者內疚,尤其是在“被淹沒的和被拯救的”("The Drowned and theSaved")一書中。據說他的去世是一個自殺,他在生命結束之前飽受抑鬱之苦,這種抑鬱很可能是由幸存者內疚所致。
- 校園槍擊案的幸存者[1]
在去年美國佛州帕克蘭高中發生校園槍擊案時,希妮·艾洛逃過了一劫。然而,失去17名同學和老師的悲痛,以及事件造成的持續性創傷,對她影響巨大。上周末,年僅19歲的艾洛終結了自己的生命。希妮母親稱其一直備受幸存者愧疚感的困擾,且在今年被確診為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如何緩解幸存者內疚的創傷 [2]
(1)“適當暴露”的原理就是,學會在安全的空間里,不帶內疚和羞恥感地將經歷暴露給他人,並且在場的聽眾願意不帶有評判性地去傾聽。
在同輩的鼓勵下,當事人漸漸開始更放心地分享,接受自己的道德衝突和內疚感,而不是簡單地擦除記憶,或者將它們放在一邊不去觸碰。因此,如果作為幸存者的內疚困擾著你,可以嘗試尋找一個安全的空間和合適的聽眾去分享,互助會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
分享也可以採用寫信的方式,這封信不一定要真的寄出,但你可以在信中表達對某個人或者做錯某件事情的道歉,以及探討自己對道德的理解。
(2)如果你的確做過“不對的事情”,學會自我原諒。過去的行為是不可改變的,無論你有多麼希望改變——你所能做的只有接受這個事實,表達出真心實意的道歉或懺悔,避免在未來還會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在這裡,可以進行“責任的重新評估”:如果你覺得自己對某件事負有全部或大部分責任,那麼試著把這個事件拆分開來,分析種種因素可能造成的影響,比如當時的情境、領導的指示、模糊的道德環境等等,如此,你可能會認識到自己只是擔任了其中的一個小角色,而不應該為此負全責。這個重評的過程不是為了淡化自己的責任,或者不去重視應該承擔的責任,而是去理解是什麼困住了你,使你無法前進。
(3)行為療法還有一個重點,即通過行為,重新建立起信任自己和他人的能力。比如,通過在日常生活中做出一些表達善意的行為,並收到他人的正向反饋,會幫助人們信任自己仍然可以是善良的,也信任他人會報以同樣的善意。有時雖然深感遺憾,我們也只能先保護好自己。每個人都先保護好自己,才是最有效率的降低可能傷害的方式,“在飛機上的乘客請先為自己佩戴好氧氣面罩,再為他人佩戴。“
這讓我想起萬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