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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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點是指針對未來一個時期工作的簡明扼要安排,多用於領導機關對下屬單位佈置工作和交待任務。
工作要點是針對未來一個時期工作的簡明扼要安排,多用於領導機關對下屬單位佈置工作和交待任務。從性質上說,屬於事務公文中計劃的一類,是應用寫作中的一種文種。具有指導性、預見性、可行性、約束性的特點,寫作要求:
1.內容高度概括,既包容全盤工作,又突出重點任務,不展開觀點,只擇其要者而述之,條理清楚,層次分明,實事求是,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指標,語言朴素準確。
2.措施有創新性、可操作性,簡明實用。
3.每個事項的做法、程式、要求交代清楚。
- 從時間跨度看,工作規劃、工作要點、工作計劃之間是依次縮小的關係。工作規劃一般為三年以上,工作要點一般為一年,工作計劃多則一年少則一月一周一事。
- 從詳略程度看,工作規劃、工作要點、工作計劃之間是依次細化的關係。工作規劃的內容最為概括。工作要點則主要就乾什麼事情、達到什麼目標、作怎樣的時間安排加以部署,相對規劃要具體一些。工作計劃則十分具體細緻。比如同樣是對會議的安排,在“要點”中只要說明什麼時候召開什麼會議、達到什麼目的即可,會議計劃則要擬定會議的名稱、內容、地點、日程、議程、人員、住宿、交通、座次、材料準備和經費開支等許多具體內容與細節。
- 從銜接關係看,工作規劃、工作要點、工作計劃之間是依次承接的關係。“規劃”的層次最高,涉及的多是戰略方針、戰略任務、戰略佈局、戰略措施和重大政策等巨集觀問題。“要點”的層次次之,涉及的多是工作的總體思路與各項主要工作、重要活動的大致安排等中觀問題。“計劃”的層次最低,涉及的多是具體工作的內容、步驟、程式、要求等微觀問題。“規劃”依賴“要點”去部署,“要點”依賴“計劃”去細化並落實。比如一個單位的五年規劃,就應該是該單位制訂五年內各個年度工作部署與安排即工作要點的指南,工作要點制訂之後還要制訂許許多多的具體工作的計劃。
- 從可操作性看,工作規劃、工作要點、工作計劃之間是依次增強的關係。“規劃”是對未來工作的目標性安排,是將來要實現的藍圖,缺乏可操作性。“要點”是對年度主要工作的安排,即對將要進行的工作的安排,略具可操作性。“計劃”是對當前工作與活動的安排,是立即要付諸行動的,最具可操作性。
1.總結必需有狀況的概述和表達,有的比擬簡潔,有的比擬具體。這局部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根底等進展分析。
2.成果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確定成果,找出缺點。成果有哪些,有多大,表此時此刻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此時此刻哪些方面,是什麼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晰。
3.經歷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歷和教訓。為便於今後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歷和教訓進展分析、探究、概括、集中,並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相識。
4.今後的準備。依據今後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歷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良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