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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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物股利(Dividend in K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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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實物股利[1]
實物股利是指公司以現金以外的實物資產支付股利,如公司的實物產品等。
實物股利的作用[2]
通常情況下,企業在現金支付能力不足時,所採取的補救措施就是發放實物股利。但發放實物股利,可能會掩蓋產品的銷售過程,規避流轉稅。西方財務管理中在處理財產股利時首先將財產的賬麵價值調整為市價,然後按市價作為應付的股利,即視同以出售價款支付股利。
在派發財產股利時,需要對用於派發股利的財產進行分割,但企業都有大量的零星股份存在,財產分割往往很難辦理,因此,財產股利的形式很少見。
公司採用財產股利支付形式,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一是減輕現金支付壓力。採用財產股利支付形式,不會增加公司的現金流出,因而可以減輕公司的現金支付壓力。二是保持公司股利政策的穩定性。當公司財務出現暫時困難,不支付股利勢必會影響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支付現金股利又缺少現金時,採用財產股利支付形式,可以保持公司股利政策的穩定性,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三是保持對其他公司的控制權。當公司為達到對其他公司進行控制的目的,用大量現金購買其股票後,無多餘現金髮放股利,將所購股票作為股利發放給股東,有利於保持對其他公司的控制權。
財產股利形式會給公司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一是公司中難免有一些股東可能主要靠定期分得的股利維持生計,若公司以財產形式支付股利,他們會將收到的財產出售以獲取現金收入,財產在出售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將會出代價(即便是有價證券也需向經紀人支付手續費和佣金),這會減少他們的實際收益。他們有可能因此出售手中持有的股票,轉而進行別的投資。二是股利支付形式往往是潛在投資者選擇股票時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公司採用財產股利支付形式,錶面上是公司現金短缺的一種表現,但也有可能會被一些投資者認為是公司財務狀況陷於困境的先兆,從而會損害公司的財務形象,間接還會影響公司的股價。
公司在選擇財產股利支付形式時應註意的問題有:第一,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為保持股利政策的穩定性,需要發放股利,而又因現金短缺,可選擇以財產股利支付形式以減輕現金支付壓力。若公司有較多的現金則一般不宜選擇財產股利支付形式。第二,兩種具體形式的選擇。由於財產股利有兩種具體形式,公司在具體確定股利支付形式時應認真思考。一般來說,若公司資金短缺,選擇實物股利比較合適,如房地產公司在商品房銷售不景氣時,以積壓的商品房作為股利支付給股東,既可滿足股東對股利的分配要求,又可減輕公司的銷售壓力,緩解公司資金緊張的矛盾。即使公司具有支付現金的能力,但為了影響和控制別的公司,也可將現金用於購買別的公司的股票,再將股票以證券股利形式支付給股東,以實現投資目的。第三,股東的意見和要求。與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比,股東通常不願意獲取財產股利。由於公司的股利政策最終需經股東大會批准方能實施,因此,在確定選擇財產股利支付形式時,應註意公司股東的構成以及他們的意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