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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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島債是指以人民幣計價、在臺灣省的證券櫃臺買賣中心掛牌交易的國際債券,目前只開放陸資銀行(包括子行與分行)、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子行、臺灣上市櫃公司在大陸註冊的子公司(限編入合併報表者)可做為發行單位;只開放專業機構投資人購買,即廣義的金融業如銀行、證券商、保險公司、各類基金、票券、投信投顧等。
與香港不同,臺灣省與大陸有著龐大的經貿往來。一方面,臺灣省近年來對大陸的貿易順差不斷擴大,2012年為954億美元,比上年增長6.2%,而今年前8個月,順差達到784億美元。伴隨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的建立,今年底臺灣人民幣存款有望突破1000億元。如此大規模的資金量迫切需要找到“去處”。
另一方面,大陸的優質企業和台資企業都存在旺盛的資金需求,但融資成本比臺灣地區高出不少。因此,推動國內企業在台發行“寶島債”相當重要。
“寶島債”的利息稅還較高,降低了投資者的持有積極性。資料顯示,臺灣省本地及國際投資人投資本地企業發行寶島債需征收10%-15%的利息稅,而香港及新加坡目前對人民幣債券的利息收入都是免稅。也就說說,如果在臺灣投資“寶島債”獲得與“點心債”同等的利息收入,在臺灣省發行的同等級寶島債需要溢價10%-15%的票面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