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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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岛债是指以人民币计价、在台湾省的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挂牌交易的国际债券,目前只开放陆资银行(包括子行与分行)、台资银行在大陆的子行、台湾上市柜公司在大陆注册的子公司(限编入合并报表者)可做为发行单位;只开放专业机构投资人购买,即广义的金融业如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各类基金、票券、投信投顾等。
与香港不同,台湾省与大陆有着庞大的经贸往来。一方面,台湾省近年来对大陆的贸易顺差不断扩大,2012年为95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2%,而今年前8个月,顺差达到784亿美元。伴随两岸货币清算机制的建立,今年底台湾人民币存款有望突破1000亿元。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量迫切需要找到“去处”。
另一方面,大陆的优质企业和台资企业都存在旺盛的资金需求,但融资成本比台湾地区高出不少。因此,推动国内企业在台发行“宝岛债”相当重要。
“宝岛债”的利息税还较高,降低了投资者的持有积极性。资料显示,台湾省本地及国际投资人投资本地企业发行宝岛债需征收10%-15%的利息税,而香港及新加坡目前对人民币债券的利息收入都是免税。也就说说,如果在台湾投资“宝岛债”获得与“点心债”同等的利息收入,在台湾省发行的同等级宝岛债需要溢价10%-15%的票面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