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心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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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心階層最早在香港開始使用,意指月收入在兩三萬港幣的民眾。這些人具有高學歷,高素質,但是由於自身社會背景所限,職能打工開創自己的事業。他們往往上有老,下有小,所以生活支出較大,心態也比較疲乏。港府在上世紀80年代末在房地產方面提出了為夾心階層謀福利的一些方案。
“夾心階層”指既不符合買經濟適用房條件也無力購買商品房,置身於市場和政府保障之間空白地帶的一種居民群體。
在日前政府倡導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之時,絕對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正逐步得到解決;而與此相反的是,一些高收入人群卻仍可在高房價下買房而不考慮價格。但是,卻有這麼一群人,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既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又買不起市場中的商品房,這就是“夾心階層”。
他們目前處於最尷尬的局面:買市中心房?買不起;買郊區二手房?太遠了,上班不方便,而且首期還得厚著臉皮借點;繼續租房?沒有歸屬感。誰來關註他們?或許大家可從我們本期的“聚焦夾心階層”專題中瞭解到這群人的購房辛酸。
隨著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低收入家庭通過住房保障這種制度解決了住房困難,一批不屬於低收入階層,也還不足以通過市場來買或者承租自己的住房的群體,他們的住房問題就顯現出來。
2009年,建設部將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指導意見》,總結各地通過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等方式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的經驗,明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標準、供應對象及相關政策。除了公共租賃住房外,2009年,建設部將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著力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在中國大陸,這個辭彙則被國家解釋成為:既不符合買經濟適用房條件也無力購買商品房,置身於市場和政府保障之間空白地帶的居民群體。隨著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低收入家庭通過住房保障這種制度解決了住房困難,一批不屬於低收入階層,也還不足以通過市場來買或者承租自己的住房的群體,他們的住房問題就顯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