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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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工資,指一些企業大都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農民工發薪水,在珠三角不少農民工反映“工資10年沒漲”。一些企業近年來規模、效益逐年遞增,但農民工的工資水平還和10年前差不多。
多年來,到沿海地區打工的勞動者人數眾多、供大於求,且缺乏工會、行業協會的有效組織。面對企業主的優勢地位,農民工力量分散,缺少和企業主表達合理訴求、維護自身權利的渠道,不具備利益博弈特別是工資議價能力。較大的就業壓力讓農民工不敢據理力爭,更讓企業經營者有恃無恐。
農民工工資水平長期原地踏步,首先源於部分企業錯誤的利益分配觀。有的企業主片面認為,自己投資並承擔企業經營風險,收益怎麼分別人沒有說話的份兒。農民工幹活拿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有資格也不應該分享企業增長的財富。結果導致給農民工“保底”的最低工資標準成了實際發放標準,農民工工資遠遠落後於企業利潤增長水平。
廣大農民工為經濟持續增長、社會不斷進步付出了辛勤努力,作出了巨大貢獻。讓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勞動者共同分享改革發展成果,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不僅是黨的十七大確立的方針,也是改善人民生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切實改善農民工待遇,除了適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政府部門還應充分發揮工會、行業協會等社會各界的作用,推動企業與工人開展集體協商,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增長的合理比例,併在休假、高溫津貼、社保方面為工人爭取更多權益,使工人待遇與企業利潤同步增長。
實現農民工工資增長,不僅是在維護農民工的利益,對企業的發展同樣積極有利。深圳市目前已有數十家企業在工會介入下,建立了以工資增長為核心的集體談判制度,一線工人工資大幅增長。這些企業不僅沒有因為工資成本的增加陷入困境,反而因為工人積極性高漲,生產效率空前提高。春節後,深圳一些企業遭遇“用工荒”,但絕大多數開展了集體談判的企業,員工全部返崗,生產有條不紊。
共建需要共用,共用促進共建。切實提高農民工待遇,讓他們共用改革成果,企業的凝聚力就會更強大,經濟發展的動力就會更持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前進步伐就能愈發快速穩健。
比如,在北京,有很多企業老總直接將1160元的最低工資作為職工的基本工資,這些人員多為新招用工,勞務派遣工以及保潔保全等,這即為地板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