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用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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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家信用投資[1]
國家信用投資,是指國家以債務人的身份,用信用方式向社會籌集資金並用於國家經濟建設的經濟活動。
國家信用投資的目的[2]
國家信用投資主要是為了保持國家財政收支平衡和滿足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需要,以促進國家經濟建設的全面發展.
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特征[2]
國家信用投資,是現代經濟條件下國家用經濟方式管理經濟的一種手段,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體現了國家一定時期對經濟管理的基本要求。我國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表現為如下特征:
1. 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具有巨集觀調控性。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表現為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全過程,從籌集資金來看,國家可以通過信用投資調節社會貨幣資金供求總量,增加國家信用投資.寸減少社會貨幣資金總址,減少國家信用投資,又會增加社會貨幣資金總量,另一方面,從資金運用上看,國家信用投資對象.多屬於國家急需發展的能源、交通及原材料等基礎產業部門,所以,通過國家信用投資可以從巨集觀上調整產業結構,引導社會資金流向。
2.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具有政策性。與其他信用投資的運行過性相比.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政策性要更強些。首先,國家信用投資,不以投資對象的盈利為目的,而是著重於國家的巨集觀經濟效益,它是國家一定時期經濟發展政策的體現。其次,國家一定時期的信用投資規模,取決於該時期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即主要是為解決國家經濟建設資金不足而進行的,它還受國家可支配閩民收入多與少的影響,如國家直接管理和支配的國民收入較多,則國家信用投資規模必會相應減少,反之則應相應增多。
3.國家信用投資的運行,具有相對穩定性。在所有的信用投資中,國家的信用度要高於其他兩種,這是由國家信用投資的主體地位所決定,正因為這一點,國家信用籌資的能力也是最強的,從而資金來源可靠。再者,國家信用投資運行的全過程,是國家委托有關部門嚴格按國家規定管理的,除國家政策變動外,受來自於其他方面的干擾要小得多,從而保證了國家信用投資運行的相對穩定性。
4.國家信用投資主體地位的特殊性。在三種信用投資形式中,無論是銀行信用投資還是企業信用投資,其主體都是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和經濟單位,而國家信用投資的主體是國家,而國家是代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的,這一特殊地位決定了其他信用投資形式,必須以國家信用投資為核心,並且只有在充分滿足國家信用投資運行的前提下,才能大力發展其他信用投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