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資源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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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資源成本法(Domestic Resource Cost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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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內資源成本法[1]
國內資源成本法是公認的較為科學的一種比較優勢分析方法,它主要從資源配置效率及機會成本的角度,通過計算一國某產品生產的機會成本的大小和換匯效率的高低,分析國內生產同國外生產相比,其社會經濟效益和比較優勢。
國內資源成本法的分析指標[2]
國內資源成本法是美國斯坦福大學皮爾遜(Pearson,S.R.)教授與其他學者合作創立的衡量比較優勢的方法,包括社會凈收益(Net Social Profitability,簡稱NSP)、國內資源成本(Domestic Resource Costs,簡稱DRC)以及有效保護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簡稱ERP)三種指標。
三種指標均具有完整的理論基礎與不同的分析觀念。社會凈收益(NSP)衡量生產活動所產生的社會利益,包括直接效果與外部效果(Externality),以考察生產的社會有利性;國內資源成本(DRC)計算的是國內資源參與生產活動,每一邊際單位的資源投入可獲取或節省多少單位的外匯,以考察國內生產活動的有利性,作為國內生產的國際間利益比較之用;有效保護率(ERP)則衡量了在貿易和國內保護政策等作用下,國內生產的附加值比在自由貿易情況下所產生的附加價值增加多少百分率,以確定國內生產活動的保護水平和保護效果。
國內資源成本法兼用生產成本數據和貿易數據,並且按照影子價格和機會成本計算生產的成本收益,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政策的保護和扭曲作用,可以反映生產真正意義上潛在的比較優勢;此外,DRCC值可直接用於國內外同類產品和不同類產品之間比較優勢的比較,因此,與大多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標和其他從生產層次測算比較優勢的方法相比,有其一定的優越性。但由於所需數據量較大,計算起來困難很大,對影子價格和機會成本的估算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結果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