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手机看条目
合併新設式併購是指合併雙方將各自的凈資產投入到新設立的公司,原合併雙方各自的主體資格被取消。由於是以合併雙方的整體資產的質量按質論價確定雙方凈資產所占新公司的股權比例,有利於合併雙方之中的優質資產發揮作用。但是合併新設是取消了原有的主體資格。按照中國的公司法規定,對原有企業變更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前的業績可以連續計算,在變更為股份公司一年後如達到公司治理要求的可以申請發行股票。如果企業擬儘快上市,則此種併購方式將會拖延上市時間表。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复制该内容请前往MBA智库App
頁面分類: 併購重組 | 小作品
百科VIP
无广告阅读
免验证复制
消息
昵称未设置
未开通
收藏夹
账号安全中心
我的页面
我的贡献
我的讨论页
我的设置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
添加图片(选填)0/9
提交成功
反馈结果请前往 MBA智库App 查看 (我的 > 帮助与反馈 > 我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