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軟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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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軟認證(Double Soft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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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軟認證是指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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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雙軟認證除了獲得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的認證資質,同時也是對企業知識產權的一種保護方式,更可以讓企業享受國家提供給軟體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軟體產品是指向用戶提供的電腦軟體、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體或在提供電腦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電腦軟體。
軟體企業指以電腦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電腦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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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
- 軟體評測報告
- 上年度12月份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複印件各三份加蓋財務章
- 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 企業總人數在20人以下的須提供50%企業大專以上人員的學歷複印件;如企業全部人員超過20人,列出企業人員名單一份(包括姓名、畢業學校、學歷)
- 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開發成本明細賬,賬頁最後一頁複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 按要求提供軟體銷售發票複印件一套(3-4張)以及對應的合同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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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軟體企業認定標準
- 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 以電腦軟體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技術服務為其經營業務和主要經營收入;
- 具有一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體產品,或者提供通過資質等級認定的電腦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 從事軟體產品開發和技術服務的技術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50%;
- 具有從事軟體開發和相應技術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經營場所;
- 具有軟體產品質量和技術服務質量保證的手段與能力;
- 軟體技術及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年軟體收入8%以上;
- 年軟體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產軟體收入占軟體銷售收入的50%以上;
- 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遵紀守法。
2.軟體產品認定條件
(1)企業是正規實體;
(3)有證書並且是自主產權
(4)信息部門出具的測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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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軟體產品登記後,所退稅款(14%)由企業用於研究開發軟體產品和擴大再生產。
- 其二是軟體生產企業的工資和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 2011年1月1號以後對我國境內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可享受優惠照顧。
- 對經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進口所需的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 (含軟體)及配套件、備件,不需出具確認書、不占用投資總額,除國務院國發[1997]37號文件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和《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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