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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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醫療保健制度[1]
醫療保健制度是指為達到預定的健康目標,有組織地籌集、分配和使用醫療衛生資源的一種制度。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類型主要有:公費醫療制度、勞保醫療制度、合作醫療制度、醫療保險、自費醫療等。
醫療保健制度的特點[2]
我國現階段醫療保健制度的主要特點:
①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基礎上,對醫療保障體系實行政府巨集觀控制下的競爭機制。
②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比較落後的情況下,社會成員享受醫療保健具有普遍性、差異性和有限性。
③公費醫療、城鎮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多種形式並存,構成公共衛生、基本醫療、醫療救助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我國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建議[1]
(一)以建立全民醫療保障體係為目標
十七大報告提出的衛生發展目標是“人人享有基本醫療和衛生服務”,其內涵非常豐富:首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如果到2020年,就要覆蓋15億人,將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工程和艱巨的任務。其次,“享有”,一是“享”,即讓所有居民都得到服務;二是“有”,基本醫療和衛生服務成為民眾的一項重要權益。再次,服務包括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二者不可偏廢,不可顧此失彼。
(二)以實現社會成員醫療公平為原則
《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我國目前進行的醫療保健制度改革也必須遵循這一精神,把社會公正作為目標。
現實生活中人們已感受到,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不斷拉大。政府要促進醫療衛生領域的社會公平,只能在再分配中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確保所有的社會成員平等享受基本醫療服務。建立具有強制性的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是衛生改革的遠期目標。中期目標是建立全民基本衛生保健制度,比較公平地解決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問題。近期目標是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城市大病救助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行並推廣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達到全民覆蓋。在政府舉辦全民健康保障制度的同時,可鼓勵社會舉辦商業醫療保險,以滿足公民不同層次的醫療衛生保健需求,同時促進公立醫療保險機構服務水平的提高。
(三)堅持循序漸進、分段實施的方式
醫療保健制度改革關係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儘快建立一套保證所有老百姓都能享受到基本醫療服務的醫療保障體制,可以促進社會公平和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人口素質,從而提高國家競爭力,帶動巨集觀經濟的增長。但我們也應看到,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個漸進的、連續的過程,其涉及領域的廣泛和問題的繁雜使得改革必須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因此,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須設計若幹階段,首先要確定好巨集觀的改革框架,明確改革的總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從而分階段實施改革,逐漸趨近目標。
(四)重視醫療保健的具體制度建設
當前,醫療保健基礎制度方面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這涉及堅持公共醫療保健制度的公益性質、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健康體系建設、強化公立醫院的公共服務職能、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醫療救治能力、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必須加強這這些巨集微觀制度的建設,以具體的制度和政策建設來保證醫療保健制度改革的公正性是最基本、最有效的保障手段。
(五)強化各級政府的投入與職責
政府對人民健康的責任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建立保障居民健康的衛生政策和通過各種形式的經費投入提高居民對基本衛生服務的利用能力,其中第二個方面更為關鍵。因此,各級政府應該進一步加大對衛生方面的投入,通過供方補償即對衛生機構的經費投入與需方補償即保障制度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保障全體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