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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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拒付是指一筆信用卡付款被持卡人(通過發卡銀行)拒絕支付。
信用卡拒付的發生大多數是由於買家沒有及時收到貨物,或者對所購商品、服務不滿意,據此向發卡行提出拒付申請,要求賣家退款的行為。持卡人在支付後一定期限內(一般為180天,某些支付機構可能規定更長的期限),可以向銀行申請拒付賬單上的某筆交易。由於網路交易和麵對面交易的差異性,無論賣家使用何種電子商務平臺,此類風險都無法完全避免。當買家通過信用卡支付全球速賣通平臺上的網上交易,有可能通過信用卡公司提出拒付。
(1)重覆的欺詐交易。如何判定交易是正常的兩筆交易還是其中有一筆為重覆交易,要看發卡行和收單行雙方的舉證。判斷的關鍵因素是簽名、交易時間和雙方舉證的證明材料。
(2)有卡片出現的欺詐交易。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判定交易沒有獲得授權,發卡行可以做拒付處理。但能否拒付成功則要看授權記錄、交易單據及簽名是否合乎規範。
(3)無卡環境下的欺詐交易。無卡環境是指持卡人通過電話、郵購、網上等途徑進行銀行卡交易的情況。
與處理差錯相關的拒付
(1)遲請款。例如,國際組織規定,授權發生之後,清算和授權之間不能超過30天。超過這一期限可以以該理由拒付。
(2)交易幣種。例如,將日元交易當成美元交易,可以予以拒付。
(3)賬號有誤。由於清算時可以手工輸入卡號,存在誤輸卡號的可能性,因此當持卡人發現賬單上有不屬於自己的交易時可以申請拒付。
(4)交易金額。如果對賬單上的交易金額和實際交易金額不符,持卡人可以提出拒付。
(5)重覆交易。通常是由於線路原因造成的重覆交易。
(6)與用其他方式付款相關的拒付。刷卡交易不成功時,改用其他卡或現金交易後又產生新的賬單時,發卡行可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其他交易方式的交易憑證拒付。與取消服務、退貨相關的爭議處理當持卡人用銀行卡做定製服務(例如按時自動扣收電話費),而預定服務到期取消後,因收單銀行或商戶系統等原因還在繼續提供定製服務並扣除相關費用的,持卡人提起爭議可以做拒付處理。當持卡人在國外購物後發現,物品並非像當初承諾、描述的那樣,在持卡人與商戶溝通無效的情況下,發卡行也可以拒付。在拒付過程中,收單行和國際組織會考慮商戶的誠信度。
常見的拒付風險類型:
- 未經授權的使用。買家的信用卡號被盜用或是受到欺詐使用。
- 貨不對版。買家付款後收到的物品與期望的顯著不符。
- 未收到貨物。買家付款後沒有收到產品。
需要賣家承擔的拒付風險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