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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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拍賣是指通過產權交易市場對企業資產依法進行交易的行為。
企業拍賣的特點[1]
企業拍賣實行招標拍賣的原則,投標者必須交納保證金,將標單密封投入標箱。這種形式與一般拍賣不同,以各方面綜合考察條件作為定標的基礎,是中國長期企業拍賣實踐積累經驗的體現。
企業拍賣應堅持公平、公正、競爭、嚴禁營私舞弊的拍賣秩序。
企業職工對所屬的被拍賣企業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企業職工在同等價格基礎上堅持四優先:工合伙購買者優先;企業內部職工個人購買者優先;行業系統內購買者優先;國內購買優先。
中國企業拍賣包括集體所有制小型企業和國有小型企業。其中重點以拍賣形式出售產權的為下列三種類型的企業:
(1)資不抵債和接近破產的企業;
(2)長期經營不善,連續多年虧損或微利的企業;
(3)為優化結構,當地政府認為需要出售產權的企業。
中國企業拍賣,對投標人的資格和範圍有一定的限制,有的小型企業拍賣,就嚴格禁止外國人購買,這有助於保證企業拍賣後經營發展的趨勢和方向,有利於維護既有競爭又有秩序的社會經濟的發展。
中標人應合理地承受企業負擔。合理負擔,指被拍賣小型企業原有經濟因素,包括財產、地段、行業性質、帶走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數等。這些負擔,在招標時即應作為投標承受條件公諸予眾,而中標時則應於買賣契約中明確記載下來,對於承受負擔的要求,除作價時考慮外,還應以義務形式在契約中載明拘束中標人。
中國法律規定,對企業拍賣,當地政府應建立小型企業拍賣工作委員會,下設拍賣市場和底標審核工作小組。
企業拍賣時,先由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的合法資產進行清查核實,並依據資產現值、經營狀況、地理環境等因素提出拍賣底價,經底價審核小組審核,報拍賣工作委員會批准。然後由企業主管部門在報紙、電臺、電視臺上發佈公告,公開招標。拍賣委員會在拍賣大會中拍定中標人。拍賣成交,雙方簽訂契約,併進行公證,辦理交付價金和轉讓資產、房屋、土地等手續。
企業拍賣的基本原則[2]
(1)企業拍賣必須實行招標拍賣的原則。
(2)企業拍賣應堅持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
(3)被拍賣企業內部或行業系統內職工購買優先的原則。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原則。
(5)中標人合理承受企業負擔的原則。
我國企業拍賣的範圍包括集體所有制小型企業和國營小型企業。重點以拍賣形式出售企業產權的有以下3種類型的企業:
1、資不抵債和接近破產的企業;
2、長期經營不善,連續多年虧損或微利的企業;
3、為優化結構,當地政府認為需要出售產權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