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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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價格管理信息系統[1]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指對價格管理所需要的價格信息進行收集、加工、傳遞、存貯等的總合,並把實現這些處理過程的手段和方法結合起來,使價格信息工作成為一種有組織的程式。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構成[2]
具體來說,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第一,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為價格管理工作服務,為價格決策、計劃、控制、組織等及時提供真實準確而又系統的價格信息。
第二,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由價格信息的收集、加工、傳遞、存貯等一系列工作過程組成的,是由各個既相互聯繫、又按一定的工作程式的不同階段組成的,從而形成了價格信息工作系統的有機過程。同時,這一系統還包含著對價格信息的收集、加工、傳遞、存貯等的手段和處理方法。所以,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價格信息工作內容、手段和處理方法的統一。
第三,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一種有組織的程式,它需要以一定的價格管理組織系統作為基礎。一般來說i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依附於一定的價格管理機構的,而不再另建一套組織機構。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分類[2]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可從以下角度進行劃分:
(一)按價格信息處理所應用的技術來分,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可分為手工操作系統、機械操作系統和電子電腦操作系統。
手工操作的價格管理信息系統主要特征是全部價格信息處理都是人工進行,技術裝備程度低,信息存貯器就是卡片箱、文件櫃等。對於價格信息處理量較小的企業來說,建立人工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比較經濟實用。不過,隨著我國電子電腦的普及,不少企業正在向機械操作和電子電腦系統過渡。機械操作的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在技術上比手工操作要高一些,系統中數據的紀錄和處理是由機械工具來進行,並能對價格信息進行比較迅速的處理。電子電腦操作的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一種現代化的系統。這類系統是由電子電腦的中央處理機進行數據處理,並配有現代化的價格信息傳遞手段,運算準確,傳遞迅速,數據處理量也很大。它是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方向,並將逐步取代其他信息系統。
(二)按照系統內價格信息傳遞的方式來劃分,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可分為單一傳遞和多路傳遞的信息系統。
多路傳遞的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指那些只用於單個價格管理機構或企業的某些個別目的,與其他價格信息系統沒有直接聯繫的價格信息系統。一般來說,它的功能僅僅是把輸入的價格信息加以壓縮,以便集中編製出報告來滿足某項價格管理上的需要。這類系統的工作是彼此獨立進行的,不必進行相互間的協調,但是也不能提供滿足最高價格管理決策所需要的信息。
單一傳遞的價格管理信息系統也叫“集成。信息系統。這是指將各種價格管理信息子系統綜合成為一體,並向價格管理部門提供具有內在聯繫的統一的價格信息,同時對數據從各種角度進行評價。
(三)根據系統對外界環境變化的反應速度來劃分,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可分為開放系統和閉合系統。
閉合價格管理信息系統不能在系統同期的時間範圍內對外界環境發生的變化作出反應,在一個周期未完成前,系統不再接受有關外界環境各種新的輸入信息,只有當周期完了,系統才能對這些外界環境的價格信息作出反應,不具備反饋功能。
開放式價格管理信息系統與此相反,它在同一系統工作周期內便能對外界環境的變化作出反應,例如,根據市場供求變化隨時將新的價格信息輸入到系統中來,修正系統內信息傳遞,以便價格管理部門能及時按市場供求變化對價格作出.相應的決策。這種系統具有反饋功能。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作用[3]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建立價格信息網路,簡化信息通道,保證信息的時效性。價格信息網路,是信息源和信息使用者之間的紐帶。不論有多少信息源和信息使用者,只需要同這個媒介建立聯繫,每一個信息源通過這一條信息通道就可向所有的信息使用者傳遞信息,每一個信息使用者通過這一條信息通道就可以接收到所有信息源發出的信息。
2.提高信息處理能力,保證信息的準確度。建立價格信息系統,利用先進的計算手段對原始價格信息進行加工處理,這就保證了信息的質量,同時,還可以大大提高管理信息系統的工作效率,給使用者正確利用信息提供了可能。
3.擴大價格信息產品的生產,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在管理信息系統形成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運用全系統的力量,建立完備的信息資料,擴大信息產品的生產,承擔信息需求量很大的咨詢服務工作。
4.增強信息工作適應外部環境的能力,保證信息的有用性。經濟活動是千變萬化的,經濟發展的重點也會隨著這個變化而發生轉移。建立價格管理信息系統,就可以在較大範圍內觀察、掌握這個變化,及時調整信息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方向,保證信息的現實有用性。
目前,我國已有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物價部門成立了專門的信息機構;一些全國性和地區性的物價信息網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物價信息系統微機、傳真機等現代化數據處理和通訊傳輸設施有所改善;物價信息為巨集觀經濟調控和微觀導向服務的工作在探索中不斷有新的發展。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構成[1]
價格管理信息系統是由以下幾部分構成的:
- (一)中央價格信息中心
這是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神經中樞,為價格管理的決策、計劃、控制、組織等提供各種所需要的價格信息。它的主要任務是:
1.收集和加工全國各地區、各部門價格運動中過去、現在和未來預測的價格信息資料,並建立價格信息資料庫來系統存貯價格信息。
2.收集,加工和掌握重大價格決策和價格計劃執行情況的反饋價格信息,並及時提供出來,以便進行巨集觀價格的調控。
3.加工和提供進行價格決策和制定價格計劃所需要的各種價格信息和有關的經濟信息,並研究和收集各地區、各部門價格變動趨勢的信息,提供給價格決策和計劃部門。
4.進行科舉出價格預測,並把價格預測結果作為信息及時提供給有關部門。
5.為下級價格信息機構和各種經濟信息中心及預測中心提供各種價格信息資料,並指導價格信息工作。
我國目前的中央價格信息中心是國家物價局價格信息中心。
-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信息中心
它們是中央價格信息中心與基層單位價格信息流通的橋梁,並與各部門價格信息機構和各預測機構溝通價格信息。
它們的主要任務是;
1.收集和加工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在經濟區的價格變動中過去、現在和未來預測的各種價格信息,並建立價格信息資料庫進行存貯。
2.加工和提供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所在經濟區的價格決策和價格計劃所需要的各種價格信息和有關的經濟信息,並收集和掌握決策與計劃執行情況的反饋價格信息。
3.接受中央價格信息中心提供的各種價格信息,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中央價格信息中心提供各種價格信息,使之形成縱向信息傳遞。
4.與其他省、市價格信息中心,以及各部門和各預測機構進行各種形式的信息交換,使之形成橫向信息傳遞。
5.通過各種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基層單位提供價格信息,以指導、協調整千經濟區的價格活動,形成經濟區的價格信息網路。
- (三)各業務主管部門的價格信息中心
這主要是指工業、商業、物資、農業、交通,建築和郵電等業務主管部門的價格信息中心,它們是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組成部分,也是子系統。
它們的主要任務是:
1.收集和加工本部門各種價格信息,為本部門價格決策、價格計劃等各項價格管理工作服務。
2.及時向中央價格信息中心提供各種價格信息,並與省、市、自治區價格信息中心和有關部門廣泛交換信息。
3.向本部門的基層單位提供價格信息和價格預測結果,指導、協調和控制本部門的價格變動。
(四)基層企業單位的價格信息機構
基層企業單位包括工業公司、商業公司、商業零售企業和工礦,等等。這些基層企業單位價格信息機構,是整個價格管理信息系統的細胞和基礎。
它們的主要任務是:
1.收集和加工內外各種價格信息,為本單位的價格管理及企業管理服務。
2.向有關方面,如省、市、自治區價格信息中心,各上級業務部門價格信息中心,預測咨詢機構提供價格信息,並接收它們傳遞的價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