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單質押反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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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質押反擔保(Warehouse receipt pledge counter guarant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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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質押反擔保是指被擔保人或第三人將其合法所有的存貨或倉單依法質押給保證人一種反擔保方式。
1、倉單質押反擔保的特點為:
企業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原材料等倉單,在簽訂倉單質押反擔保合同的同時,擔保公司、質押人、出具倉單的第三方簽訂三方協議,明確三方權利義務,並經公證。
2、倉單質押反擔保的法律規定:
1)《擔保法》規定,倉單可以作為權利憑證進行質押,以倉單質押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出質給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倉單可以作為權利憑證進行質押,以倉單質押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權利憑證出質給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倉單一般是指倉庫業者接受顧客(貨主)的委托,將貨物受存入庫以後向存貨人開具的說明存貨情況的存單。倉單質押一般可以分為標準倉單質押和非標準倉單質押兩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