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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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Talent Disp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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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派遣又稱人才租賃,勞動合同法稱勞務派遣(Service Dispatching),是人力資源外包的一種,為當今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採用;即企業將人力資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務專業機構管(辦)理,但托管人員仍隸屬於委托企業。這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事代理服務。人才派遣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按一定期限租賃人員;另一種是以完成某個工作項目為準租賃人員。派遣(租賃)人員的來源:一是單位現有的人員;二是委托人才服務機構招聘的人員。
人才服務機構與用人公司和派遣人員分別簽訂人才派遣協定、人才派遣合同,以規範三方在派遣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派遣期間用人公司與派遣人員不發生人事隸屬關係。用人公司與人才派遣服務機構的關係是勞務關係;被派遣人員與人才派遣機構的關係是勞動關係,與用人公司的關係是有償使用關係。下麵是人才派遣結構示意圖:
1、人事管理簡捷
用人單位不需要設立專門人員、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具體繁瑣的人事管理,可以有更多精力專註於用工過程的管理與考核。這些人員的檔案接轉、流動手續辦理、戶口落實、各類社會保障等諸多人事工作由派遣公司負責完成。用人單位在使用這些人員時,只是作出相關崗位制度規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務進行管理、考核。同時派遣公司完全根據用人單位的需求,決定被派遣人員合同終止與續簽,用人單位擁有完全自主的用人權。
2、用人機動靈活
許多用人單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業務變化很大,採用人才派遣用人形式,可以在增加業務時增加人員,在業務減少時,減少人員,公司用人進出靈活,不受編製限制,人員進出手續都由派遣公司進行專業化服務。
3、成本支出降低
首先,用人單位不必增加專門的管理人員或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人事管理,因為派遣公司已經完全承擔這一任務,這就為用人單位節約了管理成本。另外由於用人的機動性,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公司的發展,依據崗位效益、市場的工資價格靈活地調整工資的標準,其員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編員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4、避免人才流失
被派遣人員的人事檔案由人才派遣機構調集和管理,在合同期間,人才派遣機構對派遣人員制定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制約制度,保證被派遣人員安心做好本職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用擔心人才流失,被派遣人員不合理、不規範的流動得到充分遏制,即使發生此類情況,也可以按協議由人才派遣機構協助索取賠償,將損失降至最低。
5、減少人事(勞動)糾紛
由於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是一種勞務關係,它沒有與被派遣人員發生勞動關係,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係隸屬於人才派遣公司。這樣,作為用人單位就避免了與被派遣人員人事(勞動)糾紛的發生,從而省卻用人單位的管理精力,專心於事業的發展。
6、享受專業高效服務
通過人才派遣可以得到專業的、高效的、便捷的、優質的服務。
1、為應聘個人開拓就業新渠道
由於應聘者是與人才派遣公司發生勞動關係,這樣用人單位會給應聘者更大、更靈活的機會來展現自己,人才派遣成為了一種新穎的就業形式。特別是對大中專畢業生,人才派遣公司的派遣人員一般是介於獵頭公司與勞動職業中介之間的人才,而大中專畢業生大多數就屬於此類人才,人才派遣可以對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起到了有效的集聚和導流作用,把畢業生就業新渠道不斷拓寬、加深。
2、讓應聘個人享受信息資源
個人在人才市場上應聘總是單槍匹馬,形隻影單。應聘者可以把自己的信息輸入到人才派遣公司,通過派遣公司搜索應聘崗位,武漢華中人力派遣公司依托中國武漢人才市場和全國各大城市人才信息網以及廣泛的用人單位客戶群,它具有個人不可比擬的信息量,可以讓每一個應聘者享受整個人才派遣公司的強大信息資源。
3、為派遣員工個人索取合法權益
為維護派遣員工的自身合法利益,人才派遣公司要監督用人單位的規範用工情況,並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幫助派遣員工索取各類社會統籌保障等各類合法權益,派遣員工對用人單位發生的糾紛,也可以通過派遣公司統一與用人單位協調處理,從而使每個派遣員工有一個可靠的依托。
1、 員工的招聘;
2、 員工的崗前培訓及個人專業和職業道德素質培訓;
3、 建立員工檔案;
4、 員工工資、獎金的統計、發放;
5、 代為購買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保險,公積金咨詢辦理;
6、 員工關係及娛樂活動的安排;
7、 與派遣人才簽訂勞動合同,代為協調及處理各種勞務糾紛;
8、 合理調劑勞動力資源,提供就業機會;
9、 定期對客戶進行回訪,瞭解派遣人員情況;
10、其他服務。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轉移派遣
有人才派遣需要的企業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3、減員派遣
減員派遣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員工,將其雇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企業支付派遣公司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雇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4、試用派遣
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後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於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短期派遣
用人單位與人才派遣機構共同約定一個時間段來聘用和落實被派遣的人才
6、項目派遣
企事業單位為了一個生產或科研項目而專業聘用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
7、晚間派遣
用人單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時間,獲得急需的人才
8、鐘點派遣
以每小時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特種人才。
9、雙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人才。
10、集體派遣
國有企事業單位通過人才派遣機構把閑置的人才部分或整體地派遣給第三方。
1、用人單位填寫《人才派遣需求意向書》;
2、雙方簽訂《人才派遣協議書》;
3、人才派遣服務機構搜尋相關派遣人員候選人;
4、用人單位面試並確定合格人員名單;
5、人才派遣服務機構與派遣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6、派遣人員到用人單位工作。
7、人才派遣服務機構負責辦理派遣人員各類人事、社保及有關事務。
1、按租人數計算服務費用;
2、按薪酬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
3、具體視實際的情況確定;
1、工作量驟增時:一年當中某一時段,企業對人才的需求高於平常例如會計部門年終結算、客服部門需擴充業務增加人手、業務部門需擴大宣傳推銷產品等,適時補充需要的人力,而由於是短期派遣將可為企業在人力資源省下許多成本。
2、臨時人力補充:員工因個人因素請假(年假、產假等)或突然離職,往往會造成同事間的工作負擔,為避免因人力資源突然短缺影響整體工作,人才派遣可提供臨時性的人力補充、充分滿足企業需要;
3、為受編製、計劃等政策限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臨時用人、突擊性工作用人、階段性用人;為各類所有制企業有較大流動性崗位和需實行更加靈活的人事管理的崗位;為引進在職人員、離退休人員、具有專業技能人才、畢業生等從事專兼職、發揮餘熱提供人才派遣及相關依托服務。
4、降低人才錄用風險及人事管理費用;控制福利成本,降低工資率,提升競爭力。
5、改變用人策略,轉變當前用人現狀,改變企業文化等。
6、小規模試驗新的管理(用人)制度。
7、 駐地、外地、短期性用人需求。
8、其它需求。
避免人才流失,以目前的立法環境,靠人才派遣是無法達到的,派遣機構也無法對員工的離職有比用人單位直接雇佣更大的限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