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行動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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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行動理論(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又稱為交往行為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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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行動理論是德國德國哲學家、社會學家,批判學派的法蘭克福學派的第二代旗手哈貝馬斯提出的理論。哈貝馬斯是傑出而且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思想家,他的影響力在2O世紀7O年代時已經遍佈了歐美。在最近二三十年,哈貝馬斯所提出的溝通行動理論逐漸成為西方學術界的標誌之一,此學說涉及非常廣泛,具有一定的深度,但是哈氏所提出的理論在20世紀中後期在一定程度上其實是與世界主導思想相反的。這些學術思潮與當時的政治與社會運動,還有人們的生活意識上都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並且相互影響、協調發展。例如:近幾年來特別流行的“文化多元論 ,將學術層面的理念逐漸與政治、社會、生活等等領域結合起來。而哈氏的 溝通行動理論”在這樣的環境下被提出來了,並且得到強烈的關註。其中還具有非常爭議的部分是因為他企圖以普遍性的方式打造一種“規範基礎”,來對現代社會中的結構進行分析、批判、描述等等。對於哈氏來講,溝通行動理論是與現代化世界相融合的必然產物。[1]
交往行動理論是哈貝馬斯思想發展的第二階段,其理論淵源是 60 年代的公共領域理論。哈貝馬斯從普通語用學出發,認為資本主義在喪失了公共領域之後維持生存的唯一齣路是重建交往理性。當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之間的矛盾在當代資本主義國家逐漸“消失”的時候,勞動和社會交往之間的矛盾就凸現出來,成為社會的基本矛盾。
理想的社會是“交往合理化”的社會。要實現這一理想,必須承認和重視社會中存在的共同規範標準,從而使交往能力具有合理的基礎,與工具性行為相區別;通過對話,實現人和人之間的“理解”;選擇恰當的語言,對話必須以語言為中介。
哈貝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產生的背景[2]
自啟蒙運動以來,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發生很大變化,科技和生產力進步了,發達的社會對人的統治不再是赤裸裸的,而是科學地、溫情脈脈地操縱人的心理,西方的現代性進程不僅給人帶來了物質享受,同時又建造了一個鐵籠把人困於其中。韋伯和法蘭克福的前輩們對於此社會狀況都走向了悲觀主義,認為人類無法走出目的合理性和價值合理性這個矛盾境地。但哈貝馬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認為,人類可以走出,不能以悲觀的眼光看待社會的不合理想象,而是應該採取一種分析視角解決問題,即溝通行動理論。哈貝馬斯認為以往對行動的研究側重於行動者本身的目的合理性,但是個人的行動是社會性的,是需要和他人互動的,而非個體的,因此,哈貝馬斯提出溝通行動這一概念
溝通行動理論的基本內容[2]
“溝通行動是人們之間的一種用語言進行溝通的行動。溝通的目的是行動者為了協調相互的行動而進行的,這種行動以語言為中介,通過相互溝通而達到。”溝通行動以語言為中介,因此要對語言進行分析。吸收前人關於語言分析的研究成果,哈提出了自己的普遍語用學。“普遍語用學的任務就是說明言語行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言語有效性基礎是什麼,揭示溝通行動得以順利進行的條件是什麼。”
哈貝馬斯認為,交往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言談與行為主體以達到理解為意向而進行的活動。交往是由符號協調的相互作用,這種相互作用按規範進行,這些規範又決定雙方的行為,且為至少兩個主體所承認和理解。
在《交往行動理論》(1981)中,哈貝馬斯區分出四種行為類型:
(1)目的性行為,又稱工具性行為。這是一種目標取向的行為,在比較、權衡各種手段以後,行動者選擇的最理想的達到目的的手段。
(2)規範調節行為,即一個群體的受共同價值約束的行為。
(3)戲劇行為,指行動者在觀眾或社會面前有意識地表現自己主觀性的行為。這種行為重在自我表現,通過自我表達達到吸引觀眾、聽眾的目的。
(4)交往行為,是行動者個人之間的以語言為媒介的互動。行動者使用語言或非語言符號作為理解其相互狀態和各自行動計劃的工具,以期在行為上達成一致。相互理解是交往行為的核心,而語言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
四種行為側重於世界的不同方面。目的性行為主要考慮客觀的或外在的世界;規範調節行為對應於社會世界;戲劇行為與主觀及外部世界相適應;在交往行為中,行動者“從他們自己所解釋的生活世界的視野”,“同時涉及客觀世界、社會世界和主觀世界中的事物,以研究共同的狀況規定。”因此,交往行為在本質上更具合理性,因為它考慮了所有這三個世界。交往行為組成的世界也是由日常語言支撐的世界,哈貝馬斯稱之為“生活世界”。
交往行為是交往理論的核心範疇,交往行為中蘊含的交往合理性構成交往行為的中心。交往合理性是內在於交往行為之中的、語言性的、互主體性、程式性的、開放性的合理性。哈貝馬斯認為,交往合理性是比目的合理性更廣泛、更全面的合理性概念。交往合理性範疇正是他用以解剖現代西方社會的有力武器。
包括可領會性要求,就是說言語者必須選擇一個可讓對方領會的表達以便讓聽者理解;真實性要求,即陳述的內容是真實存在的;真誠性要求,真誠的表達以便使聽者能夠相信說話者的話語。正確性要求,意思是言語者要選擇一種本身是正確的話語。為了進一步說明溝通行動,哈通過與其他三種行動進行比較:一種是目的行動,行動者通過選擇一定的有效手段,並以適當的方式運用這種手段,而實現某種目的的行動。第二種是規範調節行動,行動者作為社會角色的扮演者同他所屬的社會世界發生關係,或者同他通過規範調節的人際關係的世界發生關係。第三種是戲劇行動,是指在公共場合有意識地展示自己的主觀情感、品質、願望等主觀性的行動,讓觀眾看到並接受,核心是自我展示。哈貝馬斯的溝通行動是兩個以上行動者通過語言交流尋求相互理解、共同合作、協調相互關係的行動。把客觀世界、社會世界與主觀世界這三個世界作為理解和解釋的框架,並且還有語言世界,具有反思性。以上三種行動沒有包含合理性的所有要求是片面的。第一種行動中語言是工具的,第二種語言只是作為傳播的媒體不重視語言的其他功能,第三種只重視語言的展示個人魅力作用,忽視語言的認知功能和調節人際關係功能,但是溝通行動模式把語言首先作為直接理解的一種媒體,語言的所有功能在這種行動模式中得到充分運用,只有在溝通行動中,語言才同時承擔認知、協調、表達等功能。
在哈貝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中,生活世界是溝通行動得以實現的背景和前提。生活世界和溝通行動是兩個相輔相成的概念,溝通行動是在生活世界進行的,生活世界使人類理性地進行溝通成為可能。溝通者進行沒有制約的溝通和誠實對話,並達成相互理解與共識,是因為每人都擁有一定的背景資料和知識作為指導,使得溝通成為可能。這種背景資料和知識便是哈所說的生活世界。因此,生活世界是溝通得以實現的先驗場所。溝通者正是在這個場所里交流溝通,互相理解表達他們的要求,取得共識。另一方面,溝通行動的同時促進生活世界的理性化。哈貝馬斯認為,生活世界包括文化、社會和人格三種結構,溝通行動能夠促進這三種結構的轉變和發展。首先,在文化層面上,溝通行動將彼此的文化互相交流,產生新的文化。其次,在社會層面上,溝通行動不但能夠調節不同的認識和行為,並且有助於促使社會協調和整合。最後,在人格層面上,溝通行動可以實現社會教化的目的,促進個人自我觀念的整合與建構。
生活世界的理性化主要體現在生活世界的三個組成部分———文化、社會、人格的相互關係上,三者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清晰,文化、社會與人格這三個結構隨著人類的發展,不再接受具有神秘色彩的世界觀控制,而是各自獨立起來,形式與內容的分離。人們建立自我認知,不再依賴於世界觀中的具體內容,而是依賴於一些形式因素。符號在生產的反思性,即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和反思日益占據主要位置。生活世界的理性化時間上表明人與人的溝通更多的是依賴於理性的討論而不是受制於外在的強制力。體制理性化的過程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古代社會的“平等式部落社會”,第二階段是“階層部落社會”,第三階段是“政治階級分層社會”,第四階段是“經濟階級結構社會”。
在前兩個社會中,生活世界和體制並沒有分開,社會整合和系統整合是同時發生的,可以說體制的發展是以生活世界里的符號作為基礎的,在那樣的社會中,不存在現代社會所出現的困境。但是到了後兩個社會,政治權威的出現導致權力不是來自世襲集團或家族,而是建立在司法製裁之上。權力機制和親族結構分離,形成了國家。結果語言結構代替了神話色彩的世界觀,即人們的日常事務的共識通過語言對話而達到的。在這種結構中,金錢變成了主宰社會的機制。金錢制約人類行動或生活世界。國家機關則是通過科層制的行政構架影響人的溝通行為。正是在這些問題中,出現了現代社會的危機,導致人們精神上的蒼白和人情的冷漠。哈貝馬斯希望通過建立“溝通行動理論”來調整生活世界理性化發展所帶來的社會問題,協調這些社會矛盾,並通過對社會的重新再整合,重新規範社會秩序和建立新的社會規則,來扭轉西方社會發展之路,走到用“溝通理性”使人性得到解放的理想社會之路。
現代社會一方面使人的理性認知能力和自主性增加,另一方面則是系統對人的制約也在不斷加強。生活世界殖民化是指原本屬於私人領域和公共空間的非市場和非商品化的活動,給市場機制和科層化的權力侵蝕了。現代社會制約人的行動的主要的手段是金錢和權力。人們逐漸習慣於把周圍的環境,包括其他人在內都是為一種達到個人目的的工具或手段,這就是哈貝馬斯所言的“生活世界殖民化”。金錢與權力代替了語言溝通,溝通行動的動機不再是取得溝通參與者之間的相互理解與共識,而是為了滿足經驗層面的物欲。儘管生活世界在當代受到系統入侵的嚴重威脅,但哈貝馬斯認為我們並不能由此對人類文明陷入悲觀絕望的境地。他認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實現溝通的合理化,也就是讓對話主體之間在沒有任何內外強制力的情況下進行真誠的對話,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溝通。哈貝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不僅是從個體之間的相互理解溝通的行動出發,而且是通過此能夠建立一個系統的理論。
(1)促進了現代西方哲學的語言學轉向
哈貝馬斯通過考察語言在交互主體間的相互理解和交往的功能,來探索如何通過恰當的語言理解人的本質及其與世界的關係,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現代西方哲學由客觀性轉向公共性、由主體性轉向主體間性的語言學轉向,奠定了語言在實現主體間的相互理解和合理交往中的重要地位,推動了“語言學轉向”向實踐層面的深入進展。
(2)為研究人的異化提供了新的理論視角
異化指人的物質或精神活動及其產物變成異己的力量,反過來支配人的一種反常現象。哈貝馬斯倡導以語言為中介的交往,批判以貨幣和權力為媒介的交往。他通過對現代西方工業社會中“扭曲性交往”、“偽交往”的觀察和研究,批判了工業文明造成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異化:工具理性使原本單純的主體間交往關係變成了以物的關係為基礎的相互利用的“目的-手段”關係,這種物化關係逐漸加劇,使得當代人普遍陷入異化狀態之中。
(3)豐富了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
交往行為理論表現出了強烈的社會批判意識,以解放人性為目標,透過西方社會物質充裕的表象,揭示出人的精神生活的極大痛苦和不安,批判了以貨幣和權力為媒介的系統對生活世界的侵蝕,以及人對金錢、權力的迷戀、追求和導致的人際關係的物化現象。交往行為理論豐富了法蘭克福學派的社會批判理論,也為現代社會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出路。
(1)僅從語言維度研究交往行為具有偏狹性
哈貝馬斯僅僅把交往看作是如何通過正確使用語言達到相互理解的“意義溝通行為”或“言語行為”,把交往行為局限於精神交往的範疇。在現實社會中,以勞動為基礎的交往才是人類交往行為的核心。把言語交往從物質交往中抽離出來,作為一種特殊的首要的行為來研究,是無助於理解人類交往歷史的。
(2)理想的話語環境具有“烏托邦”性質
在交往情境方面,哈貝馬斯認為理想的交往情境要以“生活世界”為背景,除此之外很難實現合理交往。他構想的生活世界是一個理想化的世界,是從物質世界中分離出來的;生活世界中的人只有精神交流和情感溝通,沒有任何功利思想。而在現實世界中,是無法實現這種理想化狀態的。
在交往主體方面,哈貝馬斯認為任何交往的主體都是以平等的姿態進行交往,交往活動也是人類最單純的精神交流、情感溝通,沒有任何功利成分。在現實世界中,這種平等、自由、剔除功利的理想化狀態是無法實現的。
(3)把交往合理化訴諸“普遍道德”缺乏可行性
哈貝馬斯認為,只要人們按照規範的要求有程式地進行交往,就能實現有序、合理的交往,達到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的目的,促進交往主體間各自利益的實現。他看到了道德規範在建立合理的人際交往關係中的重要作用,但把理想的道德規範看作解決現代社會中人的不合理交往的策略,甚至是實現社會變革的理想法寶,是不切合實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