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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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是根據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的特點,從家庭財產保險中分離出來專為個體工商戶需要而開辦的一種財產保險。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包括[[財產損失險和盜竊險兩類。財產損失險可以單獨承保。盜竊險為附加險性,必須在投保全部財產損失險的基礎上另行附加承保,並分別制定費率計算保險費。參加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的為持有當地工商行政部門核 發的營業執照、在本地區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和攤位的個體工商戶。對露天擺攤、設點、串家走戶流動的個體戶不適用於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的可保財產為:個體工商戶所有 或替他人代銷、加工、修理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房屋 及附屬機器設備、原輔材料、商品、農產品、營業用工具、器具、 自用大型傢具和家用電器均屬保險財產的範圍。
下列財產可在保險財產範圍以內: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範圍以內:
- 一、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傳、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 二、牧畜、禽類和其它飼養動物;
- 三、水產資源和未經收割或收割後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 四、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資料、槍支彈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 五、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占用的財產;
- 六、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1)被保險人:凡領有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和個體合作經營組織都可投保個體工商業戶財產保險。
(2)可保財產範圍:包括房屋及附屬設備,營業器具和用具,原輔材料、商品、產品,家庭財產,代加工、代銷售、修理財產。
(3)不保財產: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據、郵票、古玩、古書、字畫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以及違章和非法占用的建築和正處於危險狀態的財產。
(4)保險責任範圍:被保險人的財產遇到火災、爆炸;雷電、龍卷風、洪水、海嘯、地陷、雪災、雹災;空中運行物的墜落以及外事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等造成損失的,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5)除外責任:保險人對因戰爭、軍事行為或暴力行為;核子輻射或污染;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工作售貨員的故意行為和詐騙行為造成被保險財產的損失不負責任。
(6)保險期限、保險金額與保險費:個體工商業戶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限為1年,從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後繼續參加保險須另辦手續。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 一、火災、爆炸;
- 二、雷擊、暴雨、洪水、颱風、暴風、龍卷風、雪災、雹災、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的物體的倒塌;
至五條 發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搶救保險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採取施救搶救、保護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以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保險人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時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 一、地震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 二、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武裝衝突、罷工、暴動;
- 三、被保險人、被保險人代表人及其家庭成員雇佣人員和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
- 四、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 一、保險財產遭受第四條所列保險事故引起停工、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 二、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財產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損失;
- 三、堆放在露天的保險財產,以及用草料、蘆席、蘆葦、竹、帆布、石棉瓦、油毛氈、玻璃鋼瓦等材料為外牆,屋、頂、屋架的簡易房和簡易房內的財產,由於暴風、暴雨、雷災造成的損失;
- 四、由於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 五、因鬥毆、打砸所致的損失;
- 六、座落於分、泄洪區或洪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保險財產由於洪水及暴雨積水造成的損失。
其它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