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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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水位(Warning S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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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水位是指可能造成防洪工程或防護區出現險情的河流和其它水體的水位[1]。警戒水位是防汛部門根據長期防汛搶險的規律、保護區重要性、河道洪水特性及防洪工程變化等因素,經分析研究並上報核定[2]。
確定警戒水位的原因[3]
河流、湖泊隨著水位逐步升高,重要堤防可能發生險情,需要加強防守的水位。游蕩型河道,由於河勢擺,在警戒水位以下也可能發生塌岸等較大險情。大江大河堤防保護區的警戒水位多取定在洪水普遍漫灘或重要段開始漫灘偎堤的水位。當水位達到警戒水位時,河段或區域開始進入防汛戒備狀態,有關部門應進一步落實防守崗位、搶險備料和加強巡堤查險等工作。穿堤涵閘視情況停止使用。該水位主要是防汛部門根據長期防汛實踐經驗和堤防等工程出險基本規律分析確定的。中國大江大河及湖泊是以水文(水位)控制站作為河段或區域的代表,擬定警戒水位,經上級部門核定頒佈下達。
中國在沿海一些港區或重要地區也設定警戒水位,是相當於當地防禦水位較低的防潮工程的高程。潮位超過警戒水平,則有局部地區受淹。該水位由潮位站與當地防汛部門根據保護區的地面高程、該地區的重要性以及防禦能力共同商定,經上級部門核定頒佈下達。
- ↑ 關於開展防汛抗旱基礎工作的通知.重慶市水利局
- ↑ 陳文芳,陳明.水文站斷面位置發生變化時如何確定警戒水位、保證水位的方法[J].科技創新導報,2012(5)
- ↑ 什麼是警戒水位.廣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200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