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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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主要用於保障機關事業單位正常運轉,支持各機關單位履行職能,保障各機關部門的項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實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等。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基本公共服務支出的特征:社會性、公共性、公平性、動態性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下設32款: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事事務、紀檢監察事務、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國土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地震事務、氣象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台僑事務、檔案事務、共產黨事務、民主黨派事務、群眾團體事務、彩票事務、國債事務、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公共服務支出可依據不同的標準,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和層次。我國一般將其分為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或核心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和非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所謂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是指一定經濟社會條件下,為了保障全體公民最基本的人權,全體公民都應公平、平等、普遍享有的公共服務,是諸多公共服務中具有保障性質和平等色彩的服務類型。即基本公共服務是以保障公民基本人權為主要目的、以均等化為主要特征、以公共資源為主要支撐的公共服務支出。不同於一般公共服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