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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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金融支持政策[1]
金融支持政策是政府实施管制性金融剩余动员,并通过银行信贷干预、差别化贷款利率管理等措施,为公有经济部门配置超过市场竞争均衡水平的信贷资金并相应提供金融租金补贴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金融支持政策的内容[2]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银行的支持作用。各商业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出发点应是:以效益为中心,加大信贷投入,健全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支持科技进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改变传统信用抵押担保模式,重视人才资本、知识资本在高科技企业中占有较大份额的客观实际,创新形式多样的贷款担保方式,满足高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如一些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科技人员的个人股份的市值数额较大,所以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抵押应是一种值得商业银行考虑的科技企业融资的新渠道。要发挥银行的网点优势,可以尝试高新技术企业债券,开辟民间投资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渠道。
(2)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体系,培育和发展促进资本与高新技术相结合的一套新的金融机制和模式,不仅对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长远战略目标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也是调整全社会的融资、投资布局,改善金融结构、机制的重要举措。风险投资的主要投资方向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要注重发掘高效的风险投资主体,保证风险投资的方向不违背支持高新技术发展的初衷,正确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基金建立这一市场行为中的作用。
(3)依托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发展为风险投资建立的退出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尽管风险投资的成功率一般低至10%一15%左右,但是绝大部分风险投资的创业公司中有一两个迅速成长并上市,即可收回全部投资,并获高额回报。在这个运作机制中,发达的资本市场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或采取金融租赁、商业票据、信托等方式间接融资。争取政府放宽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条件,适当增加其上市额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买壳上市,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中介服务。
(4)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制。对于一些不愿意出让技术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创业者来说,利用担保体系获取资金往往比风险投资更为有利。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发展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②政府担保机构要坚持“政策化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避免行政干预。
③从多渠道筹措担保资金。
⑤努力促进商业性担保机构的扩大和发展。
⑥规范担保机构的运作机制,严格规范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⑦完善有关各方的责任分担机制。
⑨建立或完善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
金融支持政策的形成[1]
金融支持政策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政府在公有经济部门传统的资本形成渠道迅速萎缩、公共部门赤字扩大的大背景下,期望通过创造和配置金融租金,降低动员居民部门金融剩余的成本,用非货币发行的手段弥补公共部门赤字,顶托公有经济部门的资本形成增长。金融支持政策推行的前提是一系列金融管制政策的推行。首先是金融市场准入管制。市场化改革初期,面对公有经济部门赤字迅速扩大的现状,中国政府迅速明确了国有银行在社会信用活动中的经营特许权,在储蓄资金动员及信贷投放中居于主导和统治地位,私人银行的建立及企业间资金拆借市场被明令禁止,外资银行的进入也受到严格的准入限制。在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下,储蓄存款占居民金融资产的比重在市场化改革初期一直很高,居民部门的金融剩余绝大多数为国有银行吸纳动员。其次,政府始终保持着对金融组织体系的控制。一直到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后的20世纪末,政府对3家政策性银行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业务划分和人事安排,都保持着强有力的控制,国有银行一直是政府推行产业政策的主要依托。由于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实行了强有力的干预和控制,国有银行始终占据着市场主体地位。
再次,政府对存款利率始终保持了强有力的控制,利率标准大多数时期远远低于市场竞争均衡水平,降低了国有金融机构动员居民金融剩余的成本。在这些金融管制政策推行的基础上,中国政府通过高准备金制度的建立、信贷规模控制及政策性贷款投放等手段,控制了大部分信贷资金,国有银行的信贷活动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仍然按照政府意志进行。在市场化改革中,中国政府逐步放弃消费品和劳动力价格控制权以及生产资料的调配权后,控制并配置国有银行的信贷资金就成为贯彻产业政策最主要的依托,成为“国家推动发展观”付诸实践的基本手段。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管制及资本流动控制,使得国有银行在社会信用中的主体地位一直延续,为金融支持政策的推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金融支持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在低成本动员居民部门金融剩余的基础上,为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和企业提供低利率融资支持和隐性金融租金补贴。
政府通过差别贷款利率政策、信贷倾斜政策、央行资金供给政策、资本市场准入政策等,对重点产业的公有企业进行强有力的融资支持,顶托了公有经济部门的资本形成增速。到改革开放已20年的1997年,全社会金融机构短期贷款共55418.3亿元,其中36474.3亿元贷向国有企业,占贷款总额的65.8%。1981~1996年,国有经济部门所获国家预算内投资占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从28.1%下降到了2.7%,但由于国有银行信贷资金的强力支持,国有经济部门始终保持了很高的投资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一直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以上。在持续的资本形成增长中,公有经济部门通过重点产业的加速发展加快了经济结构的调整转换,防止了转轨时期常见的“L”型经济衰退,稳定了通货。尽管这一政策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金融效率损失与风险累积问题,但在渐进改革前期,它始终是形成“中国的奇迹”的基本解释变量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