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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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赤字(public sector defic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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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共部门赤字[1]
公共部门赤字是净支出与税收之间的差额,总支出大于由公产出售收入、规费和收费组成的净支出。
公共部门赤字存在的原因[2]
第一,公共部门的高赤字是“经济中形成通货膨胀压力的关键因素”。改革时期宏观经济波动可以部分归因于公共部门的高赤字,它使货币供应量大大超过了实际经济增长所需的货币量。
第二,公共部门的高赤字减少了可供非国有部门投资的储蓄。由于国有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银行贷款,使非国有企业几乎难以直接得到银行贷款。非国有企业只好依赖非正规的信贷市场、利润再投资和与其有紧密经济联系的国有企业提供的资金,来支持自身的发展。这就意味着非国有企业在规模经济明显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中,迄今只能充当配角。这类产业的起点投资太高,超过了非正规信贷市场和利润再投资的能力。而国有企业对于这种可能在其核心商业领域形成新的竞争对手的投资,也没有兴趣提供巨额的间接融资。结果,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大量非国有企业对已有的国有企业形成竞争的格局不同,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依然是大型国有企业一统天下。
第三,由于相当部分的国有企业借款不能归还,长期以来公共部门的赤字不断积累,由此使政府资产的价值降到了其应有的水平以下。中国的内债,即政府债券的余额,还是很低的。但用政府债券的余额来表示,会低估公共部门的负债。只要中国政府还家其他很多政府一样,为公众在银行中的储蓄提供隐性的担保,那么,采用较广义的内债定义,如包含国有银行中得不到归还的贷款,来衡量政府的内债则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