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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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发行(Currency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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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发行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的发行库通过各家银行的业务库流向社会;二是指货币从中央银行流出的数量大于流入的数量。这两者通常都被称为货币发行。
货币发行的原则[1]
- 1.垄断发行原则。
即指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将货币发行权垄断起来:
- 一是有利于防止由于滥发银行券而导致的银行券信用低下、流通混乱及由此引起的银行券的挤兑和经济、金融动荡,避免钞票分散发行所带来的诸多弊端。
- 二是有利于国家对货币流通的管理,便于控制货币发行量,保持市场货币量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当比例,保证通货的稳定。
- 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自身的经济实力。货币发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资金来源,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和调节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
- 四是有利于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推行,使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手中的货币政策工具管理、调节国民经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五是有利于给中央银行增加一定的货币发行收益。
- 2.信用保证原则。
即指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黄金或有价证券作为保证,也就是说,通过建立一定的发行准备制度,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发行。不兑现的纸币发行要求纸币的发行量不得超过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要与国民经济客观发展水平、客观的货币需求量之间保持一个相对适应的关系。因此,中央银行不得在政治等压力下随意发行,要以可靠的准备金制度为基础,坚持经济发行,防止财政发行。
- 3.弹性发行原则。
即指货币发行要有一定的弹性,也就是说货币发行要具有高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不断适应社会经济状况变化的需要,既要充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因通货不足而导致经济萎缩,又要严格控制发行数量,避免因通货过量而引起通货膨胀,造成经济混乱。因此,中央银行在决定货币发行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市场的影响,研究市场变动和货币供求状况,根据市场导向投入和回笼货币,使货币发行具有一定的弹性。
货币发行业务是中央银行的主要负债业务。中央银行通过经营货币发行业务,一方面提供了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满足了社会商品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扩大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相应地筹集了社会资金,满足了中央银行履行其各项职能的需要。
- ↑ 孔祥毅主编.中央银行通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发行量是按照所谓的专家团对可流转的财富增加量进行预估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