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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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学是指广义上研究人们在职业活动领域中的一切道德关系和道德现象的学科。狭义指研究各行各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的学科。如商业伦理学、律师伦理学、军人伦理学等。伦理学的分支学科。
职业伦理学的概述[1]
职业伦理学是伦理学的分支, 是一门研究职业道德的新兴学科。 职业伦理学的思想古已有之。如古希腊著名医生波克拉底就曾提出医德的问题,对职业道德问题最早作一般论述的是著名哲学家柏拉图。他认为理想图中应该有四种主要的道德, 即智慧、勇敢、节制和公正, 而这些不同的道德是分属不同的阶层或职业的。
职业伦理学的意义和使命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与社会劳动的人道化联系在一起的。在有关医生、法律工作者、教师的人格的传统准则中存在的、无疑具有全人类意义的人道主义原则, 在资本统治和私营企业主的实践条件下是不可能得以实现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体力劳 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的逐渐磨灭, 创造式的活动的不可遏制的增长, 对公务职责, 其中包括执行职责的创造性态度的形成。
这些社会过程都获得了自由的自我调节因素在劳动中增长的结果, 突出了人作为活动主体的意义。科学技术革命深化着生产的专业化, 改造着劳动条件, 决定着每一种专业活动的专门任务。这一点需要职业职责的具体化和关于职业义务和责任的相应观念的具体化, 这一点产生出专门道德需求的体系, 而专门道德要求对社会主劳动的唯一人道主义目的作出详细的规定报刊、社会舆论越来越愿意诉诸职业伦理学, 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在鼓励体系中加强道德因素的一种表现。需要在伦理学上论证规范标准的活动种类的数量在增长。与执行特殊社会职能相关联的职业伦理准则, 相当牢固地进入了日常生活。
(1)提高劳动效率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
职业道德伦理能够启发人们的理性,能够帮助人们认识劳动的利益关系、劳动的责任,以及劳动的意义和价值,能够帮助人们树立职业理想,产生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从而使人们获得劳动的热情。
(2)促进社会稳定创建社会和谐的重要精神因素
社会的稳定、有序、和谐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需要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约定的规则和秩序,尤其需要人们安于本份,做好本职工作。
(3)促进劳动者自我完善培养社会主义新人的重要途径
所谓自人完善,是指个人为实现自身全面发展所采取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步骤、方式、方法和过程。
- ↑ Л.М.阿尔汉格尔斯基.职业伦理学和其他专门形式的伦理学.《世界哲学》.198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