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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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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蒙氏教育

  蒙氏教育是意大利的女性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MariaMontessori,1870~1952年)的名字命名的。1909年,蒙台梭利写成了《运用于儿童之家的科学教育方法》一书,1912年这部著作在美国出版,同时,很快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流传;100多个国家引进了蒙台梭利的方法,欧洲、美国还出现了蒙台梭利运动。1913年~1915年,蒙台梭利学校已遍布世界各大洲。到四十年代,仅仅美国就有2000多所。蒙台梭利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一场幼儿教育的革命。

蒙氏教育的特点

  1、以儿童为中心。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

  2、“不教的教育”。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以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教育内容,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0-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的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时、适性地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对不同特点的儿童进行因材教,不搞一刀切式的教育。

  7、混龄教育。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屏除单一奖惩制度。蒙氏教学尊重儿童,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式的教学成果。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的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蒙氏教育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氏教育法本质的前提。

  (1)关于自由。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生命的本质。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关于纪律。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在蒙台梭利早教之家的活动室内,允许儿童自由地活动、交谈、交换位置,甚至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移动桌椅。在教室里的儿童有目的、自愿的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安静地走来走去,有秩序地取放物品,并不会造成混乱。因为他们懂得安静和有秩序是必要的,并且知道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儿童在这种环境中逐渐成长,自然会注意自己的行动。长此下去,就会养成守纪律的好习惯。

蒙氏教育价值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独特魅力源于对儿童的充分研究与了解,遵守儿童的敏感期,激发儿童潜能,在宽松、愉快的环境中发展孩子独立、自信、专注、创造等能力,为将来孩子的成长打下良好的素质基础。蒙氏教育法遍及欧洲大陆,也走向了世界,蒙氏教育法推广百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得到世界各地幼教界的普遍推崇和认同,在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学前教育发达国家极受关注,蒙台梭利学校已遍及一百多个国家。

蒙氏教育发展

  蒙台梭利教育在幼儿园中传播的趋势是从沿海至内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单位办园、私人办园到教育部门办园,目前已遍及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二十几个省区和直辖市

  早在20世纪初,随着《蒙台梭利教育法》中文译本的出现,蒙台梭利教育即传入我国。当时我国著名的幼儿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评价蒙台梭利说:她的努力和功绩,揭开了幼稚教育新篇章,使幼稚教育耳目一新。1914年,江苏省成立了“蒙台梭利教育法研究会”,1923年,国立北平女子师范大学附属蒙养园,开办了两个蒙台梭利班(1926年因人事变更而停办),这些是蒙台梭利传入我国之初的情况。当时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同时接触了蒙台梭利教育,蒙台梭利教育一经引入,即受到国内幼教界的好评与欢迎。

  但处于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政治衰败、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幼稚园的数量极其有限,且多由外国支委会开办,国人办的幼稚园数量少、规模小、经费有限,无力采用被人称道的蒙台梭利教育。20世纪30年代初蒙台梭利博士致函中国教育部长,邀请中国派员赴罗马参加教师培训,并征集在中国采用该教育的报告及书籍,我国时任教育部长蒋梦麟先生回复称:你的教具颇多,但不甚经济,中国多采用设计教学法,教材取自生活,不需购置教具。又称中国没有实施蒙台梭利的报告文章及翻译的书籍等。教育部长之言反映了当时的实情,蒙台梭利教育虽受到称赞,但不适应当时我国的国情,因而未能传播开来。

  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了国家的全面建设。当时政府提出了“全面学习苏联”的方针,中央教育部聘请了苏联幼儿教育专家,翻译了苏联的教材,以苏联的学前教育模式改造中国的幼稚教育。将西方国家的幼儿教育思想及幼儿教育家均视为资产阶级性质,持批判、否定的态度。蒙台梭利及其创立的幼儿教育法同样未能免于批判,被冠以唯心主义世界观、资产阶级儿童中心主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教育、机械地感官训练、以轻度弱智儿童的教育来教育正常儿童等,遭到全盘否定。对蒙台梭利教育的批判是伴随政治运动的兴起而进行的,因此已不计其数了。长期批判造成的后果是:阻碍了人们真实地了解蒙台梭利其人及其教育;由于批判所持观点的偏颇,导致抵毁和扭曲了蒙台梭利教育;在实践中禁锢了蒙台梭利教育,致使无人知晓,更说不上采用了。

  1978年以后,新的一页历史被掀开,学术界逐步走向务实,走向开放,走向纠正错误。打开了国门后,我国幼教界前辈——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卢乐山先生从外部世界的幼儿教育中发现了蒙台梭利教育依旧存在并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壮大,终于在1985年——中断了60年后——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卢教授编着的《蒙台梭利的幼儿教育》一书。1990年和199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对外国教育各家名着丛书中,相继翻译了蒙台梭利的4本专着,即《童年的秘密》、《有吸收性的心理》、《蒙台梭利教育法》、《教育中的自发活动》。同时在大学的课程也中止了对蒙台梭利的批判,而代之以对蒙台梭利教育的客观介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境外的幼儿教育交流日益迅速,一些热爱国家、热心幼教的人士带来了台湾幼儿园实施蒙台梭利教育的信息,并拟将这一优质的幼儿教育方法提供给大陆的广大幼儿。他们找来合作伙伴,实施夙愿。1994年,北京师范大学与台湾蒙台梭利启蒙研究基金会合作引进蒙台梭利教育的研究项目,北师大实验幼儿园及北京市北海幼儿园成为该项目的实验基地。1994年暑假,台湾派讲师来到北京师范大学培训老师,秋季开学后便正式启动了“蒙台梭利教育中国化实验研究”课题。北师大威斯达公司紧跟实验研究,于1996年春季完成了蒙台梭利教具的生产,成为我国第一家生产蒙台梭利教具的公司。与此同时,北京市崇文区第三幼儿园、宁夏银川市蒙台梭利幼儿园也相继开始了蒙台梭利教育的实验研究。至此拉开了蒙台梭利教育在我国幼儿园中应用的序幕。

  实验进展的成效渐渐影响开来,首先被吸引的是家长,他们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接受这一良好的教育,渐渐地便有更多的幼儿园开设了蒙台梭利教育实验班。蒙台梭利教育在幼儿园中传播的趋势是从沿海至内地,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单位办园、私人办园到教育部门办园,目前已遍及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二十几个省区和直辖市。

  众多的蒙台梭利班发展水平尚参差不齐。一批参加课题研究的幼儿园,矢志蒙台梭利教育的本土化研究,取得了显着成效,仍在不懈努力地探索、研究与提高中。也有一些幼儿园由于师资培训欠缺或为经济利益所驱动,对蒙台梭利教育的理念领悟得甚为肤浅,成效寥寥。

蒙氏教育儿童观

  从发展的观点出发,蒙台梭利认为'儿童是一个发育着的机体和发展着的心灵;儿童发展的时期是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时期。幼儿处在不断生长和发展变化的过程之中,而且主要是内部的自然发展。在这个连续的自然发展过程中,幼儿的发展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发展。

  在蒙台梭利看来,幼儿身体内含有生气勃勃的冲动力。正是这种本能的自发冲动,赋予他积极的生命力,促使他不断发展。一是主导本能,这种本能对于处在生命初创时期的婴儿提供指导和保护,甚至决定物种的生存。二是工作本能,这是人的基本特征。幼儿正是通过不断的工作在进行创造,使他自己得到充分的满足,并形成自己的人格。它既能使人类更新,又能完善人类的环境。

  在心理方面,幼儿心理发展既有一定的进程,又有隐藏的特点。蒙台梭利认为,幼儿是一个“精神(心理)的胚胎”。因为每一婴儿都有一种创制本能,一种积极的潜力,能依靠他的环境,构筑一个精神世界,所以,幼儿不仅作为一种肉体的存在,更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每个幼儿的精神也各不相同,各有自己的创造性的精神。

  在蒙台梭利看来,在幼儿的心理发展中会出现各种“敏感期”。她说:“正是这种敏感期,使儿童用一种特有的强烈程度去接触外部世界。在这时期,他们对每样事情都易学会,对一切充满了活力和激情。”而人的智力发展正是建立在幼儿敏感期所打下的基础上的。

  1.秩序的敏感期从出生的第一年就出现一直持续到四岁。这是幼儿的一种内部的感觉,以区别各种物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物体的本身。

  2.细节的敏感期幼儿在2-3岁时会表现出对细节的敏感,他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最小的细节上。这表明幼儿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以及幼儿和成人具有两种不同的智力视野。

  3.协调性敏感期这是在幼儿发展中最易观察到的一个敏感期。幼儿通过个人的努力学会走路,并逐渐取得平衡和获得稳健的步伐。应该在2到3岁时出现。

  4.触觉敏感期幼儿会朝着外界的物体伸出小手。这个动作的最初推力代表幼儿自我进入外部世界之中。正是通过手的活动,幼儿才能发展自我,发展自己的心灵。

  5.语言的敏感期2个月左右幼儿就开始吸收语言,他所获得的语言是他从周围环境中听到的。当他说第一句话时,并不需要为他准备任何特殊的东西。在蒙台梭利看来,语言能力的获得和运用,是幼儿智力发展的外部表现之一。

  蒙台梭利强调指出,应该注意幼儿的心理发展和生理的发展之间的密切的关系。她说:“如果心理的压抑会影响新陈代谢,并因此降低了一个人的活力的话,那可以肯定,相反的情况也会发生,富有刺激的一种心理体验能够增加新陈代谢的速度,并因而促进一个人的身体健康。”

蒙氏教育教育训练

感官教育

  感官教育在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成为她的教育实验的主要部分。在她的着述中,有大量篇幅专门论述感官教育训练、运动训练与智力发展以及感官教育与纪律教育、知识技能的培养的关系和密切的联系。

  她认为感官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训练儿童的注意、比较、观察和判断能力,使儿童的感受性更加敏捷、准确、精练。在蒙台梭利看来,学前阶段的儿童各种感觉特别敏感,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在这一时期如果不进行充分的感觉活动,长大以后不仅难以弥补,而且还会使其整个精神发

  展受到损伤,因此,在幼儿时期进行各种感官教育显得至为重要。同时她认为,感官是心灵的窗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性,感觉训练与智力培养密切相关。再者,她还认为,人的智力高低与教育有较大关系,通过感觉教育可以在早期发现某些影响智力发展的感官缺陷,并及时采取措施,使其得到矫治和改善。

  蒙台梭利的感觉教育包括视觉、触觉、听觉、嗅觉和味觉等感官的训练。

  视觉训练在于帮助幼儿提高度量的视知觉,鉴别大小、高低、粗细、长短、形状、颜色及不同的几何形体;触觉练习则是帮助幼儿辨别物体是光滑还是粗糙,辨别温度的冷热,辨别物体的轻重、大小、厚薄;听觉训练是要使幼儿习惯于区分声音的差别,使他们在听声的训练中不仅能够分辨音色、音高,还能培养初步的审美和鉴赏能力;嗅觉和味觉的训练则是注重提高幼儿嗅觉和味觉的灵敏度。蒙台梭利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感官训练,使幼儿成为更加敏锐的观察者,促进和发展他们一般感受的能力,并且使他们的各种感受处于更令人满意的准备状态,以完成诸如阅读、书写等复杂的动作,也为将来进行数学的学习打下基础。

  蒙台梭利的感觉教育遵循着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她认为,感觉教育的实施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并且她提倡幼儿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进行学习,使幼儿在感官训练中通过自己的兴趣去进行自由的选择、独立操作、自我校正,去努力把握自己和环境。所以,在蒙氏的教育教具中都设有专门的错误控制系统,使儿童在操作过程中能按照教具的暗示进行“自我教育”。

感官训练

  1、感官训练的目的在培养幼儿感觉的敏锐性

  不论是在家庭中的婴孩或进入幼稚园的幼儿,不但应该把感官训练列为首要项目,更应该在过程中不断地求其更精确、更敏锐,使幼儿的视、听、嗅、味、触觉都能够灵敏而精确。借以让幼儿认知、辨异等潜能得以充分发展,进而产生分析、综合、研判等更高层次的思维能力和行为基础。

  2、家庭中感官训练的着眼

  父母对幼儿在家里实施感官教育,除了达成前述的“目的”以外,还要有四个着眼:(1)是培养幼儿良好的“认知习惯”,不要稻栗不分,“马马虎虎”。(2)“循干追根”,要有系统,不要杂乱无章。(3)是简单明了,不要复杂。(4)是配合学校,除了“衔接”外也要“延深”。如此才能不只仅使“耳聪目明”,更能养成不断增进感官敏锐,精确的观察能力,也会同时培养了条理分明的认知习性。

  3、感官教育的三大原则

  父母纵然不是幼教专家,但却是孩子的第一位启蒙老师,对孩子的教育若能坚守下述三个原则,依然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1)坚持蒙氏的原理:让孩子自由地适应,你只为他准备环境,和诱导他去接触你所设计过的教具(一般人所谓的益智玩具)。千万不要操之过急,给孩子订下“教”他的进度,以免孩子被“盯”得厌恶学习,害怕你来“教”他。

  (2)衔求品名(形状、颜色、名称、用途等)的认识,再逐渐进入确实、精细的程度。

  (3)由听(妈妈讲说)到看(实物接触),并充分利用五官,再进入手脚“做”的阶段。如此方有最好的教育效果。

  蒙氏早期感官训练的学习三阶段

  学习分三个阶段的目的,是要帮助幼儿对教具有更好的认识,可以让你了解幼儿能把握多少吸收多少,才能落实你的训练。

  这三个阶段的学习方法,必须用于所有的每一个教具的介绍,也可以用于识字教育上。当你要开始示范任何一种教具,须指示幼儿用不同物体加以比较,才能得到正确的认知。例如:大-小、大-较大-最大、大-稍大-较大-很大-最大;小-较小-最小小-稍小-较小-很小-最小;至于长-短、轻-重、粗-细、硬-软等等,也是逐次渐进的做精确的认识。凡物体的感性层次,都要让孩子从五官的接触,到心智的刺激,逐次地、确实地得到深刻的印象。

  这样“做”是让孩子聪明、精灵的基本方法。父母亲要有计划地去做,有耐性有恒心地去做。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更应知道,年龄越小的孩子越不容易集中心智,所以也就越要讲求方法,才会收到效果。但,千万不要操之过急,让孩子有厌烦的感觉。以上所说,是感官教育,由物体性质的直接认知到“量”和“比较观察”的间接培养,是要从一岁到四岁都要下功夫的。

  至于感官认知,学习三阶段的次序和具体做法,是按以下的次序进行:

  第一阶段:本体的认识──其目的是在建立实物和名称之间的关系(先由物体──名称)譬如家中用的由小到大,可以装在一起成套的糖果盒,就是很好的教材,父母亲用双手拿起整个盒子向幼儿说:“这是红圆形的糖果盒。”反复地说到你觉得你的孩子了解了“物体”和“名称”之间的联合为止。

  第二阶段:对照物的认识(由名称到实物)。母亲要确知前一阶段的效果如何,就对幼儿说:“请把那个红色糖果盒拿给我。”一面以期待的眼神盼望幼儿正确地拿给你为止(当然你必有两个以上不同颜色的盒子)。

  第三阶段:类似物间的辨别(事务的确认和辨异)──当幼儿已经了解红色糖果盒和记住了这个名称之后,就指各种类似物问幼儿说:“这叫什么?”他应该答出正确的名称“这叫×××”。假若答不出了,再帮助他反复说到会了为止(这样也同时训练了语言发展)。以上这些原则或过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不容易,第一要站在幼儿的立场来看,却是极为新鲜但颇困难,因为小头脑中对于红色盒子、糖果,都不一定有深刻的印象。所以父母要有百分的耐心,十分的用心来做这件事才行。此外,在你计划安排你“亲职教务”的时候,必须注意你孩子的年龄,和他心智发展的程度,应该依期年龄层次的感官发展的敏感状况,和孩子的实际情况,而适慎地思考策划,千万别着急!同时也要记住,现行的每一步骤,都关系到下一个步骤的进行;所以必须按照进展程度的模式去进行。

蒙氏教育教学法

  蒙台梭利教学法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发展儿童潜能教育方法。她巧妙的利用儿童自身的成长要求,在不损害儿童自由与快乐的前提下实现教育的目的。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不断发展的、具有无穷的力量;而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内在潜力”的发展;儿童不是成人灌注的容器,也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泥和蜡,教师和父母必须认真研究、观察儿童、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在儿童自由与自发的活动中,帮助儿童获得身心发展。据此,蒙台梭利为学前儿童设计出一整套有效引导儿童迅速成长的训练方法。

  蒙台梭利把幼儿学习活动称为“工作”她认为工作使儿童肌肉和肢体动作协调,手脑并用,促进身心协调发展。通过儿童自由选择工作,独立操作,专心致志,从而磨练了幼儿的意志,增强了自制力、勇气和自信心,培养了独立自主精神,并且受到了严格的纪律训练,同时也满足了儿童的心理需要。蒙台梭利教育发妥善解决了孩子的纪律问题。通过儿童连续完成手头分级推进的工作,儿童完善了自己,磨练了自己。随着能力的增长,儿童满足其愿望的自由度也增加了,儿童的纪律与自由意识也获得共同成长。

  蒙台梭利非常重视儿童智力早期开发,但是反对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蒙台梭利学校主张以自我教育为主,在教育活动中,儿童是主体、是中心,主张从日常的训练入手,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独立思考,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和成长。教师和家长只是儿童活动的观察者和指导员。这种教师不教,孩子自己探索的教育模式比灌输式教育其效果要好得多。蒙台梭利班的孩子在6岁前不但轻松、愉快地掌握了阅读及计算的基本能力,还掌握了相当多的自然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蒙台梭利有一个重要的发现,即儿童智力发展的“敏感期”问题,这对儿童早期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蒙台梭利发现儿童在6岁之前的不同阶段对语言动作、细节、程序、阅读、书写等会分别表现出强烈的敏感,这段时期相关的学习十分容易、迅速,是教育的绝好机会,但是这段时间过后,这种强烈的兴趣就会消失。抓住时机,进行教育就可以奠定孩子一生的发展基础。

  蒙台梭利教学法乃是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玛丽亚·蒙台梭利女士(MariaMontessori)所提倡的教学方法、着重于孩子秩序感、专心度、手眼协调和独立能力的培养。在教室中就像一个温暖的“家”、而孩子来到学校也只是从自己的家庭到另一个“家”、养成孩子喜欢上学、喜爱学习的态度。

  一、日常生活教育:训练孩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以培养独立、自主的人格和良好的习性。

  二、感官教育:孩子借由感官教具的杰作、可精练孩子的视觉、触觉、味觉、嗅觉,使孩子五官更敏锐、进而更聪明有智慧。

  三、数学教育:由少至多量的比较,最后引入加、减、乘、除等具体操作,而进入四则的运算、建立教学基础。

  四、语文教学:蒙台梭利博士发现儿童语言的敏感期在六岁之前;因此我们不但强调母语教学、同时培养多种语言、特别是英语的发展。

  五、文化教育:在蒙台梭利的教室里配备了动物、植物、历史、地理、天文、地质等玩教具,让孩子学习如何照顾动物、植物,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大环境、了解宇宙万物的奥秘、认识各种矿物等。

蒙氏教育方法论

  设计环境

  遗传无法完全决定人一生的智或愚,后天的环境对人出生后的智能发展才有着大部分的影响。

  蒙氏说:“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上述的两件事实,我们在前面第七章已经分别叙述过,蒙台梭利教学法的首重环境,就是基于同样的认识。基本地来说,蒙台梭利教学法包含了四大要素──环境、教具、教师和儿童。其实综合起来,它们应该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的环境。

  硬体设备(和附近的环境)“教育环境”教具老师(导师)孩子在一个完美的环境中,除了有方便孩子的“硬体设备”──慎重选择过的“教材、教具”(静态):还要有娴淑慈爱的“导师”,在其中担任设计教材和诱导孩子学习意愿、以及在两者之间扮演沟通牵引的角色;当然还有主体人物──充满活力和学习意愿的“儿童”(动态)。

  关于如何设计一个帮助儿童能够良好发展的环境,蒙氏说的最具体的就是:“儿童之家”。我们现在就简单扼要地介绍给中国的母亲们。

  1、它必须像个家

  蒙氏说:“所谓‘儿童之家’是指能够供给孩子发展机会的环境(注:不要误会为孤儿收容所),这种学校并没有一定的规格,可以按经济情况与客观环境而定。”

  “不过它必须像个家。”也就是说,不能光是一两间同样大小的教室,必须有几个房间,有庭院,院子里有遮风避雨的设备……孩子可以在户外活动,让他们放些自己喜爱并能自己照顾的小花小草、小动物和小摆设。

  “家”中的主要房间是智力活动的“工作室”。另外,再配上较小的浴室、餐厅、会客室、健身房、休息室等让孩子活动和生活的空间。

  当然,像台北这寸土寸金的地方,生活居住空间狭小,不是每个父母都拥有如此庭院式的房子,所以只要是你能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气氛,为他安排一间“工作室”,陈设些经你慎选的益智玩具(最好不要是市面上的电动玩具)以及他的“工作”成绩;另外的一间是专用的卧室兼起居室。并且要常常带他到野外去踏青,以补没有院子的不足,这样也就是一个很好的蒙台梭利教育环境了。

  2、以幼儿为中心

  “家”中设备的主要特色就是,一切以孩子为主。不但教具内容要适合孩子智力发展的阶段,所有的硬体设备也都以孩子的高度为标准,因为在儿童之家内,一切事务都由孩子们自己动手来完成。

  3、从最简单的说起:

  食:吃饭的桌、椅、匙、抹布、手布……等,都应适合孩子的尺寸,你只要设想:从孩子一上饭桌,到吃饭完后下桌的中间会经过哪些手续?而哪些是过程中所需用的物品?以及它们的大小、轻重等等,都必须是适合孩子使用的。

  衣:是否已为他安排了一个高度适中的衣柜,让他可以轻易地打开,将自己的衣物放入、挂好……

  住:假如家中有六、七个月大的婴儿,你是否能为他安排一大片可供他爬的空间(或客厅改造,卧房改造),至于到婴儿会走以后,客厅、卧室都应特别设计,随孩子的成长而准备、改变……。

  行:除了为他安排了各类适用的小鞋外,是否在门外安排了一个空间,可让他把自己的鞋子放整齐……。为什么要以孩子为中心设计环境呢?因为我们的安排,不是只看见近程目标(适合他活动),而是为了培养他能够一切自己动手,不会依赖他人的“独立”性格。我想说一句不客气的话,现在大部分的妈妈往往太小看了自己的孩子,以为她二岁半的“宝贝”什么都不会,其实,他不但会自己擦鼻涕、折衣服、脱鞋子,还会打扫环境呢!

  关键就在你是否大胆而耐心地给他机会“自己做”,并成功地引导他“去做”,“如何做”。

  4、布置要安全、美观、有秩序

  至于所有的硬体安排,必须要注意到安全性,例如:你给孩子用的椅子,应避免用夹层的,因为孩子还无法控制重量,一不小心就容易被夹伤,最好是固定型的。陈设的架子是否稳固,门是否钉牢等等,都是大人必须细想周虑的重点。

  要想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和养成他爱好整洁的习性,设备布置的美观与否也是重点之一。应该要朴实亮丽,而不是“昂贵的,就是最好的”,太过的奢华耀目或复杂灵巧对孩子并没有好处,只会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有秩序”,并不只是说每样东西都有条不紊。而是更进一步地指陈设的顺序,都经过大人考量过小孩的接受程度、需要,使用上以及归还是否能够方便而言。因为秩序对幼儿的意义重大,幼儿会在有秩序的环境中,容易经由“自己的观察”,找出自身之外物与物以及自己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借以促增心智的吸收。同时,有秩序、爱整洁的习性,也都是经由美好的环境而培养的。

  总之,预备好的环境应也是具有文化素养的地方。

  它能

  1.充分发挥孩子的生命力。

  2.保护孩子,给他安全感。

  3.供给孩子自由活动的场所。

  4.让孩子感觉亲切,并具有一定的美感。

  5.有限制──主要目的是让孩子适应,而不是因为好奇而吸引他。

  6.有秩序,要随孩子成长的需要而有渐进地变化。所以要给孩子智能上的启发,环境中的设计和整备是第一步要您下番功夫的。

  导师

  由于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儿童为中心”,迥异于传统幼儿教育的以老师为中心。所以老师就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发号的权威角色了。他不会以“灌输”知识给孩子为教育目的,反而是居于“帮助儿童生命成长”,设计、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

  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而让孩子乐于自由、自动地去动脑筋,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所以,蒙台梭利的“老师”在“实验儿童之家”称之为“导师”(在日本称之为“指导员”或“导员”。由于此书是针对母亲而写,所以此章中所述的导师都是由母亲在家里代替)。

  1、他必须懂得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和教学方法

  我们说蒙氏是一个实践家,因为她会将理想化为方法而付诸实践;我们又说她是教育家、科学家,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发现了《童年之秘》(意指童年成长的奥秘。这是蒙氏理论的名着),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

  正因为蒙氏实践理想和方法的“教具”,是根据对“儿童的发现”(意指蒙氏对儿童的发现,亦为名着)而设计的,导师假如不明白这个道理,便会一成不变地、机械式地指导儿童,反忽略了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和个别的差异,而造成不合理、无效果的干预行为,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

  此外,她也要熟悉蒙氏的教育方法。例如:家庭主妇想将一块猪肉切丝,假如她能细细地观察了它自然组织的纹路,懂得运用适当的刀法,就可以顺利而且漂亮地切出一条条肉丝;反之,如果拿起刀就乱切一阵,结果的不顺利与难吃是可想而知的!

  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导师,在指导儿童学习的“工作”时,会深知“它”其中的目的、程序与启、导之间的变化;她会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以及什么年龄,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而予以正确地指导,才会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能够正常发展,并提高其智能潜力。

  2、要懂得如何操作教具

  儿童借着教具获得智力与体能上的开发,而教具的介绍,必须靠导师适当地提示,所以导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人物。

  她不但能“简易”、“简洁”与“客观”地示范给孩子“教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能随时了解孩子对此项教具的反应,以决定启发他继续操作或诱导他暂时停止。

  她还要虚心认真地观察面前“这个”孩子内心的需要和限制(尤其心智和体能的)。同时也能真正地懂得什么是“以孩子为中心”!例如:不用强迫式的语气命令他这样、那样地去做;会蹲下来与孩子说话,不采取高倨姿态;示范时能轻声细语,动作轻慢而利落等等;这些细微的地方,导师也都必须注意,才能让孩子明明白白地领受,高高兴兴地“工作”(学习)。

  3、导师的综合特质

  她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关心他们的需要,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她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一个教材、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准备人”;孩子如何和环境接触,他能居中协调与引导;更是一个孩子学习“灵感”的“启发者”,与转变“头脑”的“诱导人”。他要能保证这个环境,维持环境的完整,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都是完整的学习。这些特点,是幼教导师都应具备的素质。此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导师本人须时常保有谦虚的下台心态。有许多大人常存着些老气横秋的态度,比如说:自以为是。这在蒙氏教室里,是一个相当大的“障碍物”,因为它遮蔽了导师对儿童的认识,容易导向武断与强行方法上的错误。所以在蒙氏教育里,“大人”也是受教的一环──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导师必须具有谦卑、仁爱之心,要能改变个人传统“唯我独尊”或孩子无知无识的不良旧观念;重新认识儿童是潜力无穷,前途远大的“未来才俊”;并且要以儿童为师,才能当一个成功的新幼教导师。

  4、具有成功的启发技巧

  如何启发孩子,是一件颇难的工作,需要相当多的思考与技巧,经验的累积与专业性的训练,都是不可缺乏的修练。但假如您是一个新手,无法拿捏其中的诀窍,要心里摆着一个谱:“以孩子为中心,让他去动头脑”,话出口前也先细细咀嚼再三,时日一久总可以揣摩得到其中方法的!

  5、具备爱心、耐心

  虽然儿童在本能上有与生俱来的“内在的动机”,会驱使他(她)们自动地去接触环境、喜爱环境,以及各形各色的教具;但如果没有老师用她们的“爱”去关注和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便难以持久而“见异思迁”,而使得蒙氏倡称幼儿成长的“工作”(指儿童自己去接触环境,实际地去操作教具而求长远的工作),变成一般成人眼中所谓的“游戏”;意义和效果就完全变质了。所以有爱心、耐心、高度教育修养的导师,才能使孩子的智力与体能得到有秩序、有层次的发展。

  教具

  1、教具与玩具的不同

  “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也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再来,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的在造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为其他因素所干扰。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这个基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许与他种教具变化地使用。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物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的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想赚妈妈荷包中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地买回家去。但孩子玩了不久,就想要了解为什么那辆小汽车,既没有司机也不会掉下玩具盒子外面去?自动会转头,好像轮子上有眼睛?比爸爸还能干!究竟有什么道理?想问明白,却常为难了妈妈;妈妈推爸爸,孩子却等不及,只好动手自己拆,不到两天,“玩具”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且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如孩子轻视爸、妈无能,既不能给他满意的解答,又不能替他修复玩具,于是缠着、哭着又要买更“好玩”的。造成妈妈买也不是,不买,孩子的哭功、缠功更加烦人……所以说,玩具无法满足孩子的道理也在这里呀,它蕴含不深的教育意义是无法带给孩子们成长的!

环境教育儿童

  蒙台梭利早教之家十分重视环境,“在我们的学校中,环境教育儿童。”并认为环境是重要的保育内容,而且保育方法的许多方面亦由环境决定。儿童需要适当的环境才能正常地发展,完善其人格。然而,多数儿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生活在适当的环境中。儿童天性亲近自然,但是,伴随着文明的发展,自然却距离儿童越来越远了。他们居住在以成人为本位的世界中,身边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其规格、重量及形态都是不完全相适宜的,难于随心所欲地操作。“有准备的环境”是为了让精神处于胚胎状态的儿童能够顺利成长,将秩序与智慧等精神食粮的环境预备好。对六岁以前的儿童而言,成人的环境与儿童的环境在大小及步调上相差悬殊。因此儿童在活动时须时时依赖成人协助。但是,儿童一直依赖成人的协助便无法完成应有的成长,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教育自己、锻炼自己。如果没有理想的环境,儿童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能力,这样永远无法脱离成人而独立。因此,蒙台梭利早教之家根据儿童六岁以前的敏感期和吸收性心智,创设一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让儿童自己生活。这个环境是“有准备的环境”。其意义并不仅是环境,而且是儿童不久将要面临未来世界及一切文化的方法和手段。因此,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充分发挥儿童的节奏与步调。儿童与成人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差异悬殊,成人在一小时内的认知感觉与儿童所经验到的截然不同。儿童以其特有的步调感知世界,获得很多成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儿童特有的节奏已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成人在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生存时,必须愈加保护儿童特有的“节奏或步调”所需的环境。

  (2)给儿童安全感。人类的孩子比其他动物的成熟来得迟,因此他们更需要庇护。当孩子的身体感到危险时,用温柔、鼓励的眼神关爱孩子,才能使他们自由、奔放地行动。

  (3)可自由活动的场所和用具。儿童必须依靠运动来表现其人格。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一定要与运动相结合,才能够充分获得发展。因此,需要让儿童持续接触东西—收集、分解、移动、转动、变换位置等可自由活动的用具和场所。

  (4)美。美对儿童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儿童最初的活动欲是因美引起的。所以,在儿童周围的物品,不论颜色、光泽、形状都必须具有美的感觉。

  (5)必要的限制。儿童的周围不可有太多的教材或活动的东西。太多的东西反而使儿童的精神散乱迷惑,不知该选择何种教材或从事何种活动。以至不能将精神集中在对象物上。为避免儿童做不必要的活动,而导致精神疲惫、散漫,教材及活动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

  (6)秩序儿童的秩序感以两岁为高峰,其后的数年间,儿童的秩序是极特殊的。这个时期秩序感与儿童的关系就像鱼和水、房子地基。事实上,儿童会以秩序感为中心,运用智慧进行区分、类比的操作,将周围的事物加以内化。要是没有秩序的话,一切事物将产生混乱,儿童会因而失去方向感。所以,秩序必须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

  (7)与整个文化有连贯性。所谓“秩序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就意味着秩序应包含于拓展儿童智慧的教材中。这种秩序可使儿童向真实且正确的“工作”去努力,也就是儿童能真正认真的去进行“真实的生活”。能够独立专注于自已世界内活动的儿童,才能真正在下一个阶段的成人世界中活动。而秩序应表现在“有准备的环境”中与成人的文化世界相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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