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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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形态[1]
教育形态是指教育这一社会现象存在的形式和状态。教育自产生之日起,就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依据教育活动的组织程度和制度化水平的程度,可以将教育分为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依据教育系统赖以运行的场所划分,教育形态可以划分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教育形态的内容[2]
(一)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
正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是学生在有组织的教育机构中所受到的教育,也指制度化教育。非正规教育是对有组织的教育机构以外所开展的教育活动的统称。美国学者孔布斯(P.H.Coombs)把非正规教育界定为“任何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所进行的,为人口中的特定类型、成人及儿童有选择地提供学习形式的有组织、有系统的活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在制度化程度上,正规教育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完整体系,它的所有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而非正规教育活动一般是各自独立的;在稳定性上,正规教育一般是在相对稳定的课程结构中全日制的、延续几年的连续性学习,非正规教育更多是时间较短的、内容局限于特定学习者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在管理体制上,正规教育具有集中的计划、管理和财政,非正规教育一般具有很多不同的发起者、管理者和资金来源。
(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学校教育就是教育者利用学校系统,根据一定社会的要求和个体的身心发展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学校是学生受教育的最重要的场所,学校教育自产生以来就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相比较于其他教育形态,学校教育有其自身的优越性,比如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有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有较严密的教育活动计划和较完善的学校教育制度,还有比较齐全的教育设备和活动场地等。但是,自从学校产生以来,思想家们对于学校教育缺点的批评就没有中断过,为了受教育者的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地改良学校。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生活中自觉地、有意识地对子女进行的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家庭教育的内容更具有广泛性,家长对子女进行的是做人做事所需要的全方位的教育;教育方法也更灵活,家长可以根据条件和需要不拘一格地对子女进行教育;教育时间也更持久,家庭教育从子女出生就开始进行,一直持续到成年之后。
社会教育是指学校和家庭以外的一切社会文化机构以及社会团体或组织对青少年儿童和成人进行的教育,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必要补充。随着终身教育理念的提出,社会教育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成为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教育对象上,社会教育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等限制;在教育内容上,社会教育既包括职业技能的培训,也包括丰富个人生活的教育;在教育方式上,社会教育则有长期教学、短期培训、系列讲座、广播电视教育等多种教学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