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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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机场、旅游景区等地的餐饮、商品高价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般来讲,餐饮、商品等属于竞争性产品,按照经济学的解释,其价格应该等于其边际成本。那么机场、旅游景区的这种高价的根源何在?一般认为,其原因在于机场、旅游景区属于一个特定的区域,它的消费群体属于特殊消费群体。因此,商家可以依据消费者低需求弹性的特点制定高价。这种现象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属于产业经济学的市场圈定现象,是垄断性厂家利用其垄断势力,依靠市场圈定扩大了自己的垄断范围,增加自己的垄断利润。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市场圈定现象绝不仅仅限于上述例子。
市场圈定属于产业经济学的术语。泰勒尔(Jean Tirole,1997)认为,“市场圈定指的是一种商业行为(包括兼并),该行为限制若干买者与一个卖者接触的通道(称之为上游圈定),或者限制若干卖者与一个买者接触的通道(下游圈定)。
市场圈定现象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中。例如,机场的餐饮价格远远高于其正常价格,其原因就在于机场利用其位置的垄断性和特殊性,实现了市场圈定,限制了进入机场的消费者与机场外的其他卖者接触的通道(消费者进入机场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又例如,到机场的班车也属于市场圈定行为,本来运输市场是竞争性的,但是,机场利用其垄断性,不允许其他竞争者进入机场,拒绝竞争对手与买者交易。
一般存在于在有一个部门或者产品已经被垄断的情况下,垄断性的卖者或买者在其竞争性的上游产业或者下游产业,有效地利用其垄断势力,排斥竞争者或者减少与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实现其扩大垄断范围,增加垄断利润的目的。因此市场圈定是对现有垄断势力的有效利用,属于一种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用来达到市场圈定的工具很多,一般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价格挤压
价格挤压是指垄断性供给者对其下游竞争者收取高价,从而将下游竞争者逐出市场,实现下游市场的垄断。例如机场对其机场内其他餐饮和购物点收取高额租金,降低其他竞争者的市场竞争能力,最终实现自己垄断市场的目的;又如美国电话行业中,AT&T作为一个一体化的企业,在短途电话方面具有垄断地位,在长途电话上则需要与其他竞争者如MCI、SPINT等公司竞争。但是,长途电话市场上的竞争者必须与AT&T的短途电话网络相连接,那么AT&T就可以通过对他的竞争者收取高额的网络使用费用达到阻止其他竞争者进入长途电话市场的目的。
2.垄断性的排他行为
垄断生产者可以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拒绝其他竞争者进入特定的下游或者上游产业,因此,垄断性的排他行为又可以称之为拒绝交易行为。垄断性的排他权力的取得可以基于一种市场力量,也可以基于一种行政性力量。例如一些旅游景区,在特定的范围内不允许其他投资者修建宾馆、购物点等配套设施,所有旅游配套设施均由景区开发投资主体修建和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企业从而实现了对下游竞争性行业的垄断;又如前面的机场班车例子也属于垄断性的排他行为。
3.互补产品的搭配和不兼容性
当垄断生产者生产多种产品,而对其中一种产品具有垄断势力时,那么他就可以将其垄断性产品与其他产品相搭配或者使其垄断产品不具有兼容性,实现垄断其下游产业的目的。例如,IBM就曾经被指控使他的一些产品不具有竞争性,从而取得竞争优势。
通过前面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市场圈定的目的在于垄断者利用其垄断势力,延伸自己的垄断范围,提高其垄断程旺。垄断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在于提高了消费者购买价格,减少了消费者购买数量。
在市场圈定前,消费者面对的市场结构为:上游为垄断性市场,下游为竞争性市场,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为:对垄断性产品支付垄断价格,而对竞争性产品支付产品的边际成本价格;而在市场圈定后,垄断者实现了对下游产品的垄断。此时,消费者面对的是两个垄断生产者,消费者必须支付双重垄断价格(即上下游产品均须支付垄断价格)。因此,相对于市场圈定前,消费者购买价格提高了。市场圈定由于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价格,因此,不仅减少了消费者购买竞争性产品的数量,并且还减少了对垄断性产品的购买。对此,最直接的例子莫过于很多人不喜欢出去旅游的重要原因在于旅游景区的商品价格过高,增加了旅行支付的费用,从而也降低了对垄断性产品(旅游景区)的消费。
通过前面分析,可以发现:产生市场圈定的原因在于垄断。垄断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垄断。一些行业或者产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性,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质,如旅游景区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天然的垄断性;机场也具有垄断性。另一类属于人为垄断。作为政府,除了应该充分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消除人为垄断因素之外,还应从制度上进行相应的安排,以消除由于自然垄断而产生的市场圈定行为所带来的垄断高价。
l、加强政府对价格的监管。政府的监管应该从产生市场圈定的源头管起。以机场为例,对机场内的餐饮、商品等商家的选择一般是采用由机场自行招标,谁出的租金价格高,谁就中标。但是,这种方法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市场圈定行为,服务业不能实现有效的市场竞争;并且机场通过提高租金价格,也通过相当于特许费的形式实现了自己的垄断利润。因此,作为政府,应该必须对其招标进行审核,制定价格的幅度;在这个幅度之内的企业,应该依据其资质审查。从而既保障了机场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让优秀资质的经营企业进入机场内,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2、对垄断企业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旅游景区旅游商品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景区开发企业采用了拒绝交易的市场圈定行为。因此,作为政府应该明确界定旅游开发企业的垄断性开发权利,对景区内的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不纳入景区开发企业的特许权之 内,允许其他投资者在旅游景区的统一规划之下,进入这个市场与旅游景区开发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否则,景区内配套设施就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旅游商品价格自然居高不下。
3、对垄断企业进入上游或者下游产业进行适当控制。在市场经济调价下,企业进入哪一个产业,应该属于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应该是以不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政府应该对一些自然垄断企业进入其上游产业或者下游产业进行相应地控制。例如,在电力工业中,随着厂网的分开,作为经营电网的企业具有垄断优势,对于电网企业进入其上游行业— — 发电行业就应该进行相应地限制。否则,经营电网的企业就不可避免地利用其垄断势力进行市场圈定,而对于其他发电企业而言,则面临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4、加强和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对通过市场圈定行为而产生的高价行为还属于管理的真空地带,缺乏相应的法律和法规进行调控。因此,必须加强和完善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改变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仅仅对市场经济行为进行一般性的规定,而缺乏特殊性考虑的状况。具体可以考虑在目前的价格法律法规下,由国家对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问题作出司法解释,以扫除这些管理真空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