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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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理论指的是财政收支、信贷收支、外汇收支和物资供求之间的综合平衡,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综合平衡理论。"四平"理论认为,财政收支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关键,银行信贷收支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反映,外汇收支平衡是综合平衡的补充,物资供求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基础。
四平理论是1985年理论界在“三平”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外汇收支平衡形成的。
但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由于经济体制的转轨,国民经济状况己发生很大变化,对这一理论需要重新认识和更新.比如,随着统收统支体制的打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急剧下降,再讲财政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关键已难成立;再如,在传统体制下,由于企业自主支配的财力较少,居民货币收入水平和储蓄倾向都较低,因而企业和居民收支在综合平衡中的作用微不足道.但在市场体制下它们已成为重要的宏观经济变量,等等。
尽管如此,"四平" 理论作为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原理对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其对当前我国经济实现综合平衡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①以平衡求平衡。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分别保持平衡可实现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并且它们在综合平衡中居于不同的地位。这是传统"四平"理论的基本思想。虽然其也要求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彼此之间要相互协调,但仅是作为不能分别保持平衡的补救措施,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运行的非均衡性,通常更强调通过财政、信贷、物资、外汇之间的协调来实现综合平衡,但也不能完全忽视其各自保持平衡的重要性。因为财政、信贷、外汇收支中任何一个项目的失衡都可能是总量失衡的原因.在由某一项目失衡而导致总量失衡的条件下,政府将被迫通过另一项目反方向的失衡来调节,说到底,这是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权宜之计。
②抓主要矛盾.财政收支平衡是综合平衡的关键的判断,抓住了计划体制下制约综合平衡的主要矛盾.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一结论已不再适用,但抓主要矛盾的思想对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收支综合平衡仍然有深刻的指导意义.由于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各部门的货币收支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变化都会综合反映到银行信贷收支上来,而且银行系统还担负着提供和创造流通手段与支付手段的职能,因而银行是各部门货币收支的中介和枢纽.由于需求都是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因而供求平衡主要取决于银行信贷收支状况。换句话说,银行信贷收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经济综合平衡的关键。认识到这一点,对实现财政收支综合平衡也有重要意义。
四平理论的形成和发展[1]
建国初,我国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生产萎缩,市场萧条,财政赤字,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为了克服经济困难,迅速恢复生产,治理通货膨胀,我国政府在1950年采取了一项重大的经济决策,即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当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提倡节约和生产并重,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统一财经工作,实现全国统一财政收支、统二调度物资、统一现金管理。这些措施的实行,迅速抑制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创造了条件。1950年统一财经工作的实践,使人们认识到财政收支平衡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并已开始把财政、信贷、物资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来加以安排,已体现了财政综合平衡的思想。
1953年,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进入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由于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当年的基本建设规模安排过大,在财政收入只比上年增长21.3%的情况下,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却增长了50.7%,当年新增财政收入的60%用于扩大基本建设规模。为了平衡财政收支,不得不将以往的财政结余抵作财政支出。由于财政结余存在银行,已构成银行的一项资金来源,而国家预算动用财政结余时没有结合信贷计划统一平衡,因而导致了银行贷款紧缩,商业库存下降,削弱了国营商业对市场的控制力量,给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带来了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及时发出了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况,中央政府及时发出了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支出,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指示。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年度计划执行的结果,不仅没有动用财政结余,而且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银行的财政性存款和商业库存也都有所增加。在这次波动之后,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了财政存款、银行信贷与商业库存之间的关系,使得对财政综合平衡的认识又前进了一步。
1956年的经济工作中又出现了一次冒进。当年的基本建设规模过大,工资增长过快,农业贷款增长过多。由于基本建设安排过大,同时又没有相应压缩贷款规模,结果使得财政支出远远大于财政收入,而且不得已动用了历年的财政结余,所以使得财政上出现赤字,信贷收支也出现差额,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应都比较紧张,商业库存下降,市场货币流通量超过正常需要。这次教训使当时的决策者深刻地认识到了财政与信贷的内在联系。陈云同志总结了1950年到1956年的经验,在1957年初提出了建设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的观点,并提出了经济稳定的若干界限。这些界限是,财政收支和银行信贷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物资要按顺序合理分配,原材料的分配首先要保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部门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保证必要的生产资料生产的需要,剩余的部分用于基本建设;人民购买力提高的程度必须同能够供应的消费物资相适应;基本建设与财力之问的平衡,不仅要看当年,而且要瞻前顾后。同时还指出,我国农业经济比重很大,农业对经济建设的规模有很大的约束力。此后,理论界对财政、信贷、物资的综合平衡问题普遍展开了研究,这标志着已明确把财政的综合平衡问题作为一个既有重大实践意义又有重大理论意义的课程,提上了经济理论研究的日程。
从1958年开始,经济建设忽视了经济规模和综合平衡,盲目追求高速度和高指标,大上基本建设项目,而脱离了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性。计划上的高指标使得财政出现“大收大支”,银行出现“大存大贷”:总终结果使得国民经济的正常比例关系遭到严重破坏,经济效益大大下降,财政表现为虚假的结余,银行则表现为信用膨胀,货币供应量大量增加。1961年末的货币流通量比1957年末增加了1.4倍,价格上涨,物资供应紧张,出现了新中国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严重的通货膨胀。这次经济挫折从反面说明财政、信贷的综合平衡,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样,财政的综合平衡再次被提到研究的日程上来。经过60年和61年的经济调整,经济曾一度有所好转。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工作也得到全面的恢复和发展。对财政综合平衡的研究得到了进二步的深化,并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综合平衡应当充分考虑到经济市场他的特点,抛开传统计划体制下的思维方式,这是值得我们深入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平理论的内容[2]
从财政的角度看,这一理论的内容包括:
- 1.财政收支自身的平衡
它指的是国家财政当年的收入与支出之间,应实现收略大于支的状态,即实现财政收支的年度平衡。
- 2.财政与信贷之间的统一平衡
它指的是财政的度平衡不能仅从财政自身的角度去考虑,还必须是在考虑了信贷收支平衡状态,即在信贷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去实现平衡时,以财政增拔信贷资金去支持信贷平衡之后,仍然维持和实现的财政平衡。
- 3.财政、信贷和外汇之间的统一平衡
这一统一平衡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提出来的,在此之前综合平衡只是指财政、信贷和物资之间的综合平衡(简称“三平”)。改革开放大大促进了对外经济的发展,外汇收支大招度增长,外汇收支活动及其平衡状况直接影响着财政和信贷各自的平衡状态,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因此,财政信贷必须考虑到外汇收支对它们的影响,并对外汇平钮加以财力支持之后,实现自身的统一平衡。
- 4.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之间的综合平衡
由于财政、信贷和外汇的收支活动以贷币形式进行,在商品货币关系存在的背景下,它的收入与支出都反映着和引起若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与需求的变化,因此还必须使财政、信贷、外汇活动所引起的货币收支与物资供求招平费。既要防止有钱无物的货币过多现象,也要防止有物无钱的物资积压现象的出现,以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能以尽可能快的真实速度向前发展。
从总体上看,“四平”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平衡:一是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在总量上的综合平核,这就是财政、信贷、外汇活动所形成的货币购买力总额,应与物资供应总量达到平衡;一是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在构成上的综合平衡,这就是财政、信贷、外汇活动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各自的货币需求,必须与它们的实物供应量相一致。
此外,从平衡的范围来看,它不仅要求实现全国范围的“四平”,而且还要求实现各个地区范围内的综合平衡。地区内的“四平”,既是全国范围“四平”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有着相对独立性。全国“四平”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在全国范围实现综合平衡的前提下,才可能搞好地区的综合平衡;而地区综合平衡则是全国综合平衡的基础,只有各地区综合平衡搞好了,才不至于冲击以至破坏全国的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