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 該條目對應的頁面分類是產業。
產業(industry)
目錄 |
產業(industry)一詞,在不同的場合和不同的語言環境下存在各種不同的解釋。在歷史學和政治經濟學的理論中,它主要指“工業”,例如,我們在通常意義上使用的“產業革命”、“產業工人”等;在法學的角度,它主要指“不動產”,如我們經常所說的“私有產業”、“私人產業”等,一般指個人所擁有的土地、房產、工廠等具有明確私人產權界定的財產。在傳統社會主義經濟學理論中,產業主要指經濟社會的物質生產部門,一般而言,每個部門都機制專門生產和製造某種獨立的產品,一次,某種意義上每個部門也就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產業部門,如“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等。由此可見,“產業”作為經濟學概念,其內涵與外延的複雜性。
產業經濟學是以產業作為自己的專門的研究對象,因此,在產業經濟學意義上,產業應具有自己特定的內涵與外延。
產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上看,產業指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從生產到流通、服務以至於文化、教育,大到部門,小到行業都可以稱之為產業。
從狹義上看,由於工業在產業發展中占有特殊位置,經濟發展和工業化過程密切相關,產業有時指工業部門。產業經濟學中研究的產業是廣義的產業,泛指國民經濟的各行各業。
產業的概念介於微觀經濟細胞(企業和家庭消費者)與巨集觀經濟單位(國民經濟)之間的若幹“集合”。現代經濟社會中,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居於不同層次的經濟單位,企業和家庭是最基本的,也是最小的經濟單位。整個國民經濟又稱為最大的經濟單位;介於二者之間的經濟單位是大小不同、數目繁多的,因具有某種同一屬性而組合到一起的企業集合,又可看成是國民經濟按某一標準劃分的部分,這就是產業。簡單的講就是“生產物質產品的集合體,包括工業 農業 交通運輸業等,一般不包括商業。
生產物質產品的集合體,包括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等部門,一般不包括商業。有時專指工業,如產業革命。有時泛指一切生產物質產品和提供勞務活動的集合體,包括農業、工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服務業、文教衛生業等部門。
20世紀20年代,國際勞工局最早對產業作了比較系統的劃分,即把一個國家的所有產業分為初級生產部門、次級生產部門和服務部門。後來,許多國家在劃分產業時都參照了國際勞工局的分類方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國家大多採用了三次產業分類法。在中國,產業的劃分是:
第一產業為農業,包括農、林、牧、漁各業;
第二產業為工業,包括採掘、製造、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各業;
第三產業分流通和服務兩部分,共4個層次:
①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郵電通訊、商業、飲食、物資供銷和倉儲等業。
②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保險、地質普查、房地產、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旅游、咨詢信息服務和各類技術服務等業。
③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等業。
④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
產業三特點:1、規模性 2、職業化 3、社會功能性
產業不在於多,而在於精和特。
為適應產業經濟學的各個領域在進行產業分析時的不同目的的需要,可將產業劃分成若幹層次,這就是“產業集合”的階段性。具體地說,產業在產業經濟學中有三個層次:
(1)第一層次是以同一商品市場為單位劃分的產業,即產業組織,現實中的企業關係結構在不同產業中是不相同的。產業內的企業關係結構對該產業的經濟效益有極其重要的影響,要實現某一產業的最佳經濟效益須使該產業符合兩個條件:首先,該產業內的企業關係結構的性質使該產業內的企業有足夠的改善經營、提高技術、降低成本的壓力;其次,充分利用“規模經濟”使該企業的單位成本最低。
(2)第二層是以技術和工藝的相似性為根據劃分的產業,即產業聯繫。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所進行的社會再生產過程中,各個產業部門通過一定的經濟技術關係發生著投入和產出,即中間產品的運動,它真實地反映了社會再生產過程中的比例關係及變化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