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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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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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同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締結協定,建立統一的關境,在統一關境內締約國相互間減讓或取消關稅,對從關境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商品進口則實行共同的關稅稅率和外貿政策。
關稅同盟的主要特征是:成員國相互之間不僅取消了貿易壁壘,實行自由貿易,還建立了共同對外關稅。也就是說,關稅同盟的成員除相互同意消除彼此的貿易障礙之外,還採取共同對外的關稅及貿易政策。GATT規定,關稅同盟如果不是立即成立,而是經過一段期間逐步完成,則應在合理期限內完成,這個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1、已建立的關稅同盟或簽訂的臨時協定的締約方對非同盟或臨時協定參加國所實施的關稅或其他貿易規章,大體上不得高於或嚴於建立同盟或簽訂協定前各組成領土所實施的相應措施的一般限制水平。
2、建立自由貿易區或訂立臨時協定後,各組成領土對非貿易集團或協定參加國的貿易所實施的關稅和其他貿易規章,不得高於或嚴於組成共同關稅領土前所實施的相應的限制措施。
3、上述臨時協定應訂有在合理期限內成立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的計劃和進程表。
關稅同盟的排他性保護措施主要有以下各項:
1、減低直至取消同盟內部的關稅。為達到這一目的,同盟往往規定成員國在同盟內部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分階段、逐步地從各自現行的對外關稅稅率,過渡到同盟所規定的統一關稅稅率,直至最後取消成員國彼此間的關稅
2、制定統一的對外貿易政策和對外關稅稅率。在對外方面,同盟國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分別調高或調低各自原有的對外關稅稅率,最終建立共同的對外關稅稅率;並且逐步統一各自的對外貿易政策,如對外歧視政策,進口數量限制等;
3、對從同盟外進口的商品,根據商品的種類和提供國的不同,征收共同的差別關稅,如特惠稅率、協定國稅率、最惠國稅率、普通優惠稅率、普通稅率;
4、制定統一的保護性措施,如進口限額、衛生防疫標,等等。
1、它避免了自由貿易區需要以原產地原則作為補充,保持商品正常流動的問題。在這裡,代替原產地原則的是築起共同的“對外壁壘”,從這個意義上看,關稅同盟比自由貿易區的排他性更強一些。
2、它使成員國的“國家主權”出讓給經濟一體化組織的程度更多一些,以致一旦一個國家加入了某個關稅同盟,它就失去了自主關稅的權利。現實中比較典型的關稅同盟是1958年建立的歐洲經濟共同體。
關稅同盟大體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發達國家間建立的,如歐洲經濟共同體的關稅同盟,其目的在於確保西歐國家的市場,抵制美國產品的競爭,促進內部貿易的發展,積極推進歐洲經濟一體化的進程。
另一類是由發展中國家建立的關稅同盟,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維護本地區各國的民族利益,促進區內的經濟合作和共同發展。如中非關稅同盟與經濟聯盟,安第斯條約組織、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大湖國家經濟共同體、中非國家經濟共同體等。
關稅同盟從歐洲開始,是經濟一體化的組織形式之一。對內產行減免關稅和貿易限制,商品自由流動;對外實行統一的關稅和對外貿易政策。關稅同盟有兩種經濟效應,靜態效應和動態效應。
靜態效應
有貿易創造效應和貿易轉移效應。貿易創造效應是指產生由生產成本較高的國內生產轉向成本較低的貿易對象國生產,本國從其他成員國進口產品所帶來的利益。貿易轉移效應是指產品過去從生產成本較低的非成員國進口轉向從成本較高的成員國進口的損失。這是參加關稅同盟的代價。當貿易創造效應大於轉移效應時,參加關稅同盟給成員國帶來的綜合效應就是凈效應,意味著成員國的經濟福利水平的提高;反之,則為凈損失和經濟福利水平的下降。
動態效應
關稅同盟不僅會給參加國會帶來靜態影響,還會給它們帶來某些動態影響。有時,這種動態效應比其靜態效應更為重要,對成員國的經濟增長有重要的影響。
關稅同盟的動態優勢:
1、關稅同盟的第一個動態效應就是大市場效應(或規模經濟效應)。關稅同盟建立以後,為成員國之間產品的相互出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這種市場範圍的擴大促進了企業生產的發展,使生產者可以不斷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享受到規模經濟的利益,並且可進一步增強同盟內的企業對外,特別是對非成員國同類企業的競爭能力。因此關稅同盟所創造的大市場效應引發了企業規模經濟的實現。
2、關稅同盟的建立促進了成員國之間企業的競爭。在各成員國組成關稅同盟以前,許多部門已經形成了國內的壟斷,幾家企業長期占居國內市場,獲取超額壟斷利潤。因而不利於各國的資源配置和技術進步。組成關稅同盟以後,由於各國市場的相互開放,各國企業面臨著來自於其他成員國同類企業的競爭。結果各企業為在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必然會紛紛改善生產經營效率,增加研究與開發投入,增強採用新技術的意識,不斷降低生產成本,從而在同盟內營造一種濃烈的競爭氣氛,提高經濟效率,促進技術進步。
3、關稅同盟的建立有助於吸引外部投資。關稅同盟的建立意味著對來自非成員產品的排斥,同盟外的國家為了抵消這種不利影響,可能會將生產點轉移到關稅同盟內的一些國家,在當地直接生產並銷售,以便繞過統一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這樣客觀上便產生了一種伴隨生產轉移而生的資本流入,吸引了大量的外國直接投資。
關稅同盟的動態劣勢:
1、關稅同盟的建立促成了新的壟斷的形成,如果關稅同盟的對外排他性很大,那麼這種保護所形成的新壟斷又會成為技術進步的嚴重障礙。除非關稅同盟不斷有新的成員國加入,從而不斷有新的刺激,否則由此產生的技術進步緩慢現象就不容忽視。
2、關稅同盟的建立可能會拉大成員國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關稅同盟建立以後,資本逐步向投資環境比較好的地區流動,如果沒有促進地區平衡發展的政策,一些國家中的落後地區與先進地區的差別將逐步拉大。
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是經濟一體化的兩種形式,也是戰後世界經濟發展的一種重要現象。
根據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第8款(甲)項規定:"關稅同盟應理解為以一個單獨的關稅領土代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關稅領土,因此①對同盟的組成領土之間的貿易,或至少對這些領土產品的實質上所有貿易,實質上已取消關稅和其他貿易限制……;②同盟的每個成員對於同盟以外領土的貿易,已實施實質上同樣的關稅或其他貿易規章"。根據這個定義,關稅同盟有兩個基本特征:
①同盟內取消一切內部關稅壁壘和晨關稅措施;
根據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第8款(乙)項規定:"自由貿易區應理解為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關稅領土所組成的集團,對原產於這些組成領土的產品的貿易,已實質上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的集團……"。自由貿易區有兩個特點,一方面,在該集團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另一方面,各個成員又各自獨立地保留自己的對外貿易政策,尤其是關稅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貿易區稱為半關稅同盟。
下麵,用表格來比較一下幾種經濟一體化形式的異同:
怎麼沒有關稅同盟的圖線分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