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計分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A計分法是指將相關的風險因素逐一列出,包括巨集觀因素、技術因素、市場因素、管理因素、退出因素等,根據各因素對項目影響程度大小予以賦值,最後將所有因素的影響值加總,從總體上評價風險度。
A計分法首先將影響信用風險的重要因素或現象列出並按照影響程度將其分為以下三類(括弧中數字為權重值):
經營劣勢類(43),包括十方面:管理活動不深入(1)、管理技能不全面(2)、被動的管理層(2)、財務總監不夠強(2)、無業務預算控制(3)、無現金開支計劃(3)、無成本控制系統(3)、董事長兼總經理(4)、總經理獨行其是(8)、缺乏應變能力(15);
高風險類(45),包括三方面:高負債經營(15)、資本不足的過分擴張(15)、過大風險項目(15);
破產類(12),包括四方面:危急財務信號(4)、編造假賬(4)、經營秩序混亂(3)和管理停頓(1)。
根據它們對企業可能陷入經營困境的影響大小進行權利賦值,對三類風險因素,”A“計分法所賦予的權重(分值)是不一樣的,權重越大,導致的信用風險越大。最後將所得分值加總,以此判斷企業的違約可能性大小。臨界值(25)是判斷企業信用風險優劣的關鍵點,得分高於此值,表明企業處於信用高風險區,反之,則表明企業處於信用安全區,即企業的A分值越高,其信用風險越高(等級越低)。其缺點是影響大小的賦值取決於決策人員的主觀判斷,趨向於定性的主觀評價,缺乏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