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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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體制改革是對國家現行的具體制度中的弊端進行改革。領導制度改革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權力過分集中,兼職、副職過多,黨政不分,以黨代政,交接班等問題。領導體制改革是完善國家各方面制度這一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的關鍵。
領導制度是否完善,必須用以下三條要求來檢驗:
(2) 政治上充分發揚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
(3) 組織上,迫切需要大量培養、發現、選拔、使用有專業知識的現代化建設人才。
領導體制改革的目的
中國領導體制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是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領導體制改革的方針
1、要明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首先必須以中國共產黨領導方式、執政方式的變革為前提。要不斷對領導體制、工作體制等進行改革和完善,使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強化黨的執政合法性基礎,規範政府行為,以法執政,以法治國。
2、政治民主化建設是核心,領導制度改革的最終落腳點之一就是實現真正的社會主義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民族區域自治、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重大問題要讓人民有知情權、參與權和提供建議的權力;進一步完善選舉制,推進幹部任用制 度改革,真正把那些人民滿意、人民信任、人民贊成的優秀幹部推舉到人民公僕的位置,更 好地為人民服務。
3、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保證權力運行的規範、科學和有序進行。黨的十六大提出了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必須從體制上科學設計權力結構,強化權力監督,再也不能讓弱小的監督主體去監督過於強勢的監督客體,真正讓監督具有公開性、獨立性、權威性,避免監督流於形式。
- 李智平. 晚年列寧關於黨的領導體制改革的思想及其現代啟示. 社會科學. 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