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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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財務管理(Project Financial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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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財務管理是指從項目接受到項目完工這一施工生產過程至工程保修期結束後的財務管理。
項目部應根據項目規模的大孝施工組織特點、核算力量強弱及項目的地理位置等因素,採取獨立核算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責任並授予相應權利。實行這一體制,應成立財務機構,配備財會人員,財務負責人應由區域財務管理部委派,項目經理不得自行調換。項目財務負責人統稱項目財務主管,全面負責分管項目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一)必須編製資金需求預算。在項目開工之前,應依據項目工程預算,施工組織設計等原始資料,按照工程項目各項費用支出類別、支出時間、支出數額編製項目資金需求預算,為充分籌措,適時投入資金提供基本依據。當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資金需求預算。項目資金需求預算必須經項目部行政辦公會議討論,執行情況應向分公司做出報告。各分公司、子公司和集團財務管總監負責資金預算的審查和平衡,然後報資金管理部批准並撥付。資金使用要高效。
(二)資金使用要高效。項目資金使用應嚴格執行項目資金需求預算,增強計劃性,減少資金浪費和損失;在保障項目施工正常進行的前提下,追求閑置資金的增值,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減少資金的占用,提高資金周轉率和占有率。對主要原材料和各種料具,要制定合理的控制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