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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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檢查(item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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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項目檢查[1]
項目檢查是項目各相關群體之間對項目執行情況的相互溝通,總結經驗與不足,尋找解決問題的對策。由項目管理部門、技術服務部門或相關部門依據一定的工作准則與要求,通過嚴密的程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項目實施單位有關項目準備、實施及管理的全過程所進行的全面的或專項的督促檢查。
包括七類形式:
1、計劃檢查
2、資金檢查
3、進程檢查
4、工量檢查
5、保障檢查
6、裝備檢查
7、技術檢查
項目檢查主要任務[1]
以既定的項目計劃、資金計劃、執行程式和技術標準為依據,規範項目執行過程中的操作技術,對實施進度進行督促,對項目效益進行檢查分析,總結經驗,進而指導項目建設。
項目檢查方法[1]
採取的方法是開座談會、聽取彙報、查看支持性資料、入戶訪談、現場檢查、交換意見、現場交流指導等方法,最後形成備忘錄。
什麼是多項目檢查[2]
多項目檢查是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定期檢查、工段(車間)的周檢、設備專業管理人員巡檢和維修工的日檢、操作人員的點檢。
- 華南建築公司項目檢查工作程式
- 1、公司項目檢查
1.1 檢查方式
a) 在公司總部進行的檢查,工程部組織項目專題會,形成檢查報告或會議紀要,對檢查的問題明確責任人,執行時間。
b) 項目現場檢查,工程部組織綜合檢查組赴各項目現場,獲得項目第一手資料和項目報告中沒有體現的有關補充信息,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c) 檢查的次數由公司工程部根據項目實施具體情況確定。
1.2 項目檢查內容
a) 在公司總部檢查重點內容:
● 項目前期,如合同等工作進展情況。
● 檢查項目的進度和質量管理情況,資源配置是否滿足要求。
● 檢查物資採購的進展情況。
● 檢查中對進度和質量等存在的困難問題進行協調。
b) 在現場進行的檢查重點內容:
● 檢查項目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實施情況,項目部與相關方的溝通實施情況。
● 檢查項目部對分包方的管理情況。
1.3 項目檢查程式
公司對項目部的檢查按如下程式進行:
a) 每年一季度,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其他相關部門參與編製項目檢查計劃。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傳送至相關職能部門。
b) 各部門在收到項目檢查計劃後,根據計劃要求安排相關工作,以確保項目檢查計劃順利實施。
c) 項目檢查
●在進行現場檢查之前,由工程部針對不同項目的特點和階段制定出詳細的檢查內容及檢查方法,並確定參加項目現場檢查工作的人員及日程安排,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在進行現場檢查前,由工程部提前通知被檢項目部及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工程部根據已經批准的檢查內容和要求實施檢查,對根據檢查結果進行彙總,同時將其中反映的問題作為現場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現場檢查組到達現場後,首先聽取項目部的彙報。檢查將按照已批准的方案進行,通過詢問、查證、觀察等方式進行;同時檢查組將通過走訪業主和工程監理單位,從多個側面瞭解項目的進度和質量等合同的執行情況、與業主及其它單位的溝通關係等。
●由工程部對各項目部進行檢查,項目部全面配合檢查工作。
●對於檢查中發現的不利於工程進展的因素,督促項目部採取措施進行糾正,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對於已經影響工程的因素,要求項目部立即組織各種可用資源進行整改,以保證工程的進度、質量與安全。
d) 檢查情況的處理
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項由工程部向被檢方簽發書面的“整改通知單”,要求被檢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進行閉環驗證。項目部填報“整改報驗單”,報工程部審批。工程部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將結論報公司分管領導。
e) 項目的現場檢查還包括公司領導不定期的現場巡查,公司分管領導對每個工程現場的巡查每年應不少於一次,重點檢查項目整體運作情況以及項目部與業主的溝通情況。
- 2、對分包方的檢查
2.1 對分包單位進場檢查
a) 要求分包方在進場一周內提供分包單位資質,並上報書面材料,項目部在3天內完成初審並交分包方,要求其在3天內完成修訂工作並重新上報。
b) 項目部負責將審核後的資質分包文件按要求報監理公司,並對監理提出的意見在3天內要求分包方進行再次修訂,並重新報監理公司。
c) 項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分包單位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檢查。
2.2 分包方工程進度檢查
a) 項目部按項目進度控制的主要節點工期,對分包方工程進度進行檢查。
b) 當發現分包方的實際進度與計划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項目部應及時提醒分包方採取有效措施,調整施工進度,以確保工程總體施工進度的順利實現。
2.3 分包方工程質量檢查
對分包方的質量檢查除現場工序檢驗外,主要以工程質量階段性檢查為主。
- 3.工程質量階段性檢查
工程質量階段性檢查由公司工程部組織,參加檢查的人員可由工程部從各部門和項目部抽調,組成檢查組,檢查的頻次和內容由工程部根據公司整體項目運行情況和具體項目的實施情況確定,檢查的方式可採用公司檢查與項目部自檢相結合進行。
3.2 階段性檢查應具備的條件
a) 首次質量檢查應具備條件:完成五通一平,主體結構已開工;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交付計劃已確定,協議已簽訂,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圖紙的交付至少可滿足連續三個月施工的需要,且圖紙已通過會檢;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現場機構及人員配備,規定持證上崗人員,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
b) 土建工程質量檢查條件:各階段受檢工程項目的施工技術文件、主要施工技術資料、主要施工記錄、質量檢驗記錄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的出廠證件及試驗資料和各種簽證手續與工程進展同步,齊全完整;
c) 驗收質量檢查條件,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檢查條件,並自檢合格。
3.3 檢查內容和要求
3.3.1 對項目部質量管理情況監督檢查
a) 項目部質量行為監督檢查情況;
b) 項目部技術資料和文件的檢查(方案、作業導書審核情況,驗評、記錄等資料的整理);
c) 項目部對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檢查;
d) 項目部對管理人員考核檢查。
3.3.2 對分包方質量管理情況抽查
a) 分包方主體的質量行為檢查
分包方主體的質量行為主要是指:單位資質、項目經理資質;工程試驗室資質;工程質量方針、目標和質量規劃;項目部質量管理制度;質量驗收制度;質量獎懲制度及台帳;質量管理組織機構設置、人員配備、人員資格及上崗證書;各項技術管理制度;分包隊伍、分包工程管理制度;計量管理制度;混凝土攪拌系統稱量裝置管理制度;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設備的採購、保管和發放管理制度等。
b) 技術資料和文件的檢查
● 主要施工技術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和專業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施工圖會檢記錄;設計變更和材料代用簽證;質量問題台帳等;
● 主要施工技術記錄:施工日記;施工測量記錄;建(構)築物沉降觀測記錄;地基處理施工記錄;重要工序交接記錄等;
● 檢驗記錄
c) 工程實體質量檢查
工程實體質量檢查主要項目為:地基工程、鋼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鋼結構製作、設備安裝等;
d) 檢查步驟、方法和要求
● 檢查步驟:班組自檢合格後,向項目部報檢,由項目部進行初步檢查確認合格後,公司工程部進行現場抽查。
● 檢查方法:參照審批後專項方案進行檢查。
● 檢查要求:力求簡明、清晰、準確,真實地反映本單位在工程建設的組織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反映實體質量和成果以及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工程承包範圍和主要工程量,施工階段進度控制計劃和實際工期,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施工組織管理和質量控制及實物質量,出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遺留問題和處理方案,經驗、教訓及改進措施。
e) 檢查評價
檢查結束後,檢查組對工程質量做出綜合評價和檢查結論,提出整改要求和改進工作的建議,並對不合格項簽發“整改通知單”。
f) 不合格項處置
對於每次階段性檢查發現的不合格項,各被檢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填報“整改報驗單”,項目部確認後報工程部,工程部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將結論報公司分管領導。對嚴重違反規範,已造成不合格,且不聽勸阻的行為,可對該項目實施停工整改,待分包方採取了有效的糾正措施後,方可批准復工,同時採取相應的經濟處罰措施,具體執行公司《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 4、項目檢查年度總結與考核
4.1 工程部每年12月份負責對本年度的檢查及整改情況進行總結。
4.2 各項目檢查情況將作為項目部的考核和個人績效測評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