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前後對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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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前後對比法是指將項目實施前的情況與實施後的情況加以對比,找出項目的作用和效益。在項目後評價中則是指將項目前期的可研究性和評估的預測結論與項目竣工投產營運背運後某一時點(後評價時確定的年份)的實際結果相比較,從中找出變化和原因。
“前後對比法”可用於揭示計劃、決策和實施的質量、這是項目過程評價應遵循的原則。但是,一個建設項目,特別是像公路運輸類建設項目的實施,是在整個國家和地區社會和經濟的大環境中進行的,項目的外部作用往往起著重大影響,其經濟效果和社會影響廣泛,因此“前後對比法”這種簡單的對比方式往往很難將外部作用與項目本身的作用區別開來。
“有無對比法”是指將項目實際發生的情況與若無項目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對比,以度量項目的真實效益、影響和作用。對比的重點是要分清項目作用的影響與項目以外作用的影響。這種對比用於項目的效益評價和影響評價,是項目後評價的一個重要原則。這裡說的“有”與“無”指的是評價的對象,即計劃、規劃或項目;評價是通過項目的實施所付出的資源代價與項目實施後產生的效果進行對比來得出項目實施結果的好壞。方法運用的關鍵是要求投入的代價與產出的效果口徑一致,也就是說,所度量的效果要真正歸因於項目。但是,很多項目,特別是大型社會經濟項目、公共工程、公共事業項目,實施後的效果不僅僅是項目的效果和作用,還有項目以外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簡單的“有無對比”不能得出真正的項目效果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