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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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便利化是指通過對通關程式的簡化、適用法律和規定的協調、基礎設施的標準化和改善,為外貿經濟創造協調、透明、可預見的環境,就是對外貿貨物通關程式的簡化與協調。[1]
通關便利化的途徑[1]
實現通關便利化不是一個簡單過程,需要不斷探索和實踐。檢驗檢疫工作人員從以往通關的傳統模式出發,在對外經濟貿易的大背景下,以“有效優化流程,體現貼心服務”為宗旨,在檢驗檢疫工作的各個方面嘗試著多種便利化服務。
檢驗檢疫綠色通道制度是指,對於誠信度高、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健全、質量穩定、具有較大出口規模的生產經營企業(含高新技術企業、加工貿易企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核准,對符合條件的出口貨物實行產地檢驗檢疫合格,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免於查驗的放行管理模式”j。按照原有的檢驗檢疫規定,所有出口法檢貨物均應在產地實施檢驗檢疫,由產地檢驗檢疫局簽發換證憑單,出口商憑換證憑單向出境口岸檢驗檢疫局申請出具出境貨物通關單,口岸檢驗檢疫局按照相對比例進行口岸查驗。查驗一般需要1—2 d的時間。查驗後,認為貨物與單證相符,口岸檢驗檢疫局簽發出境貨物通關單,出口商或其代理人憑此向海關申報。對於檢驗檢疫機構來講,進行口岸查驗,是對貨物的有效監管,嚴格執法可以杜絕出口貨物以次充好,或逃漏報檢等現象。但對於出口商來講,無疑又增加了一道手續,花費了時間,產生了費用。在企業適應市場競爭,不斷追求零庫存、交貨時間越來越短的情況下,通關速度和時間日益成為企業最關註的問題。構築新型的便捷通關模式,提高口岸工作效率,是檢驗檢疫系統執法和服務的重要任務。國家質檢總局十分重視全系統在口岸通關中的工作效率,在加強和改進檢驗檢疫監管工作實施“走出去”戰略擴大出口的措施中,明確提出積極推行出口企業綠色通道制度,以提高通關速率,服務外貿企業。
為進一步推進大通關建設,檢驗檢疫機構從提高通關速度人手,積極探索“無紙化”檢驗檢疫驗放模式,簡化報檢手續,縮短了檢驗檢疫時間。“無紙化”報檢是指企業在進行出口貨物申報時,只需通過電子報檢平臺報送電子信息,以電子數據替代書面物理單證。檢驗檢疫局有關部門可依據電子報檢數據完成受理報檢、施檢、簽發檢驗檢疫結果和通關單等各環節的工作,省去了人工傳遞物理單證的時間,節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使誠信企業享受到從報檢到列印通關單幾分鐘內一站式的服務。實現了企業從報檢到報關的全程無紙化對接,檢驗檢疫部門生成通關單電子數據後,海關可以通過通關單電子聯網核查系統收到相關的電子信息,外貿企業就可以直接進行報關手續了 J。
“預報即放”是指符合條件的特殊監管區內倉儲物流企業,對本企業經營的以“分送集報”的報關模式輸出特殊監管區域至國內非保稅區的貨物,經預申報評定合格後,可在先行實施分批出區後,再向檢驗檢疫機構集中辦理報檢手續的檢驗檢疫通關模式。
“預報即放”通關模式是在對特殊監管區的倉儲物流企業實施誠信化管理的基礎上,從外貿企業貨物流通的實際需求出發,提前設置了物流配送貨物出區的檢驗檢疫節點,在特殊監管區實現了產品在預報檢合格後,7×24 h全天候、無障礙按需分批轉移到企業產線上的即時配送物流功能。解決了外貿企業貨物倉儲量大、批次多等情況在通關中的矛盾,簡化了通關流程,縮短了通關時間。
為瞭解決內陸口岸與實際港口之間存在的物流通關規模和速度的瓶頸效應,國家質檢總局實施了“虛擬口岸,直通放行”的新型通關模式,為進出口貨物開闢了第二通道。“虛擬口岸”模式對於貨物進口而言,是指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實施檢驗檢疫,貨物直運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放行方式;對於出口貨物而言,是指經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檢驗檢疫合格後,企業可憑產地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單在報關地海關直接辦理通關手續的放行方式。“虛擬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加快了進出口貨物的區間流轉速度,有效降低了企業的進出口物流作業成本,提高了進出口企業的通關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