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選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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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選擇成本(Adverse Selection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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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選擇成本是指由於擁有私人信息的交易者提交訂單後所導致的交易商(做市商)對股票價值預期的修正(Brennan & Subrahmanvam,1996)。在競價市場,逆向選擇成本是對流動性提供者(下達限價訂單的交易者)的一種補償。逆向選擇成本通常與該筆交易規模成正比。
逆向選擇成本理論,也稱作間接成本理論,是由Eckbo和Masulis在1992年為解釋股權融資之謎而提出的理論,該理論認為,由於管理層與一般投資者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導致了逆向選擇效應,所以公司的SEO公告導致公司股價的下降,但是增發地承銷商對融資公司進行質量評估縮小了信息不對稱等原因,所以配股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效應大於增發過程中的逆向選擇效應,從而使得配股公告導致的股價下跌比增發公告導致的股價下跌的幅度更大,即配股的間接成本(也可視為逆向選擇成本)比增發的間接成本要大,進而,配股的總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大於增發的總成本,因此解釋了股權融資之謎,即儘管配股有更低的直接成本(承銷費用、註會費用、律師費用等)。美國等發達國家的上市公司在進行SEO時,大多數還是選擇增發來籌資。
對於某個證券的價值,某些投資者瞭解的信息比做市商更多,做市商與這些投資者交易將導致損失。由於做市商無法區別瞭解信息的投資者與不瞭解信息的投資者,但他們又必須進行這些註定虧本的交易,為了彌補與有信息優勢的投資者交易的損失,做市商必須對所有的投資者都征收費用.
逆向選擇成本的內容[1]
根據逆向選擇成本理論,企業是否進行投資取決於三個重要參數:投資項目未來的盈利能力(用b表示)、籌集資金的直接發行成本(用f表示,如果採用承銷方式,則包括承銷費用)和可能發生的從現有投資者向新投資者的財富轉移成本(用c表示,為股票的內在價值和公司宣佈配股後的股票價格之間的差額)。管理者擁有信息優勢,瞭解公司投資項目的未來發展前景和投資者的認購率(k),管理層的目標是使股票內在價值最大化,即如果b-(f+c)≥0時,企業就應當籌集資金進行投資。在模型中,認購率k是個外生變數,它是由投資者個人的消費習慣、財富制約、分散投資組合的利益、保留現有投票權和股利收益權等因素來確定的,管理者無法控制。有關k的信息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向市場傳遞,它可以通過宣告認購承諾,通過市場上配股權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說明配股的認購率k越低;反之,說明認購率k越高,還可以在配股結束時宣告配股的實際認購率。
在以上的這些條件下,c是由認購率k和新股發行方法所確定的。如果市場確信,現有的投資者會認購所有發行的新股(即k=1),那麼就不存在財富從現有投資者向新投資者轉移的問題(c=0),即不存在逆向選擇成本,是否發行新股的決策簡化為是否b-f≥0,如果b>f,企業應當採用非承銷配股方式發行新股,這種方法下不發生承銷費用,直接發行費用最低。如果k<1,價值低估的企業會發現發行新股的成本特別高,因為發行價格低於內在價值,對現有投資者的權益產生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根據認購率k的程度進行逆向選擇(選擇發行成本高的方式發行新股),在逆向選擇成本和通過承銷發行取得的利益(降低c)之間進行平衡,在均衡點ks,企業採用非承銷配股和承銷配股方式的總發行成本是一樣的,如果企業估計的認購率k>ks,則企業採用非承銷配股的方式發行新股;如果k<ks,則企業應當採用承銷的方式發行新股。在採用承銷的方式
- ↑ 原紅旗.股權再融資之“謎”及其理論解釋[J].會計研究.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