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押匯是指不同國家的進出口商進行交易時,出口商以其所得的票據、信用證等,連同運貨的提單、保險單、發票等全部單據作擔保,向金融機構押借款項,由銀行憑全部運貨單據,轉向進口商收取貨款的融資方式。
進出口押匯又分為進口押匯和出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進出口商在簽訂買賣合同後,進口商請求進口地金融機構向出口商開出的保證付款的文件,實踐中多為信用證。這種押匯方式實際上是金融機構以國際商品貿易合同為基礎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手段。出口押匯則是指出口商根據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後,取得了各種單據,並向進口商開出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