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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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悖論,美國行政學家喬治·弗雷德里克森在《公共行政的精神》一書中提出,在美國,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一些美國學者進行了相關研究發現,公眾在對政府的態度上存在著一個悖論,即公民對低層級的政府及其官員持高信任態度,而對高層級政府持低信任態度。
這種“距離悖論”意味著:人們相信或者崇敬離他們近的政府官員,而認為離他們遠的政府官員則是懶惰、不稱職或不誠實的。[1]
距離悖論是西方國家公民對政府及其官員的信任感所表現出來的具有規律性的政治心理和行為,因而對西方國家公民政治參與中出現的一些政治現象能夠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2]
20世紀70年代中期的一項具有開創性的研究中,密執安大學調查研究中心的一群學者發現,公眾在對政府的態度上存在著一個悖論。當被問及他們對政府的一般感覺時,公民的反應通常是消極的;但當被問及具體機關在具體情況下是如何對待他們時,公民對政府的評價是積極的,持支持的態度。在另一項研究中,查爾斯·古德塞爾訪問了三種不同福利項目中的客戶,發現“有1/3到1/2的客戶感到,政府公務員很關心人、工作努力、有禮貌和效率⋯⋯客戶傾向於認為官員們是關心人的,有禮貌的,而且是有效率的,但又不是過分多情的”。1976年他在一項對不同國家郵政職員的研究中,得到了相似的結果。
1995年,古德塞爾在《為官僚制辯護》一書中提供了詳細的調查結果,調查彙集了有關美國人對他們所熟悉的具體政府膽務的態度的信息。1992年的調查涉及許多受非議的政府部門和服務領域,包括郵政、公共福利和執法等部門。調查的結果既令人吃驚又鼓舞人心:大部分人對他們所接觸到的政府官員持贊同的態度。對該調查報告有著“積極評價的反應率一般在2/3以上,甚至經常達到75%。持負面態度的人下降到1/3以下”。在對調查研究進行了仔細的分析研究之後,古德塞爾得出以下結論:
人們一般認為官僚是樂於助人的,誠實的,負責的,適應的,有效率的,可依靠的,公正的,友好的,可尊敬的,體諒人的,有禮貌的。在各級政府,甚至在名聲比較差的領域如執法、公共福利和郵政服務等部門,這都是實情。有關官僚組織的“硬性”數據,就像“軟性”的公民意見一樣,絕大多數人對官僚組織持支持的態度。官僚組織還是能夠發揮作用的。其他的說辭要麼是無視證據,要麼是說我們全都被理性典範給欺騙了,只有一些持批評態度的理論家能從這種字謎游戲中跳出。然而,當這些批評人士致函社會安全局時,官僚組織也會為他們工作。
在各層級政府中,公共教育是最大的國內支出項目。在過去20年中,人們一直認為,公立學校都是無效的,許多教師是不稱職的。但人們真實的想法是很不同的。自從20世紀80年代初期起,哈瑞斯一直就公民對美國教育的態度進行相當可靠的年度調查。當要求給國家公立學校在總體上評定一個等級時,只有18%的人給A或B,而48%的人給C。當要求給社區的學校評定等級時,40%的人會給A或B,31%的人會給C。當要求給自己的孩子所在的學校評定等級時,64%的人會給A或B,24%的人會給C,對教師的評估也與此相同。這些結果很多年都是這樣。
這就是距離悖論:人們相信或者崇敬離他們近的政府官員,而認為離他們遠的府官員則是懶惰、不稱職和不誠實的。一個人可能認為附近學校的校長或住在街角的警官是一個例外,但同時可能相信教育和法律執行系統是一團混亂。
距離悖論體現在社會治理過程中,公眾對為其提供服務的個人或特定組織持有特別的好感,而對整個公共服務機制則抱怨不斷,距離悖論產生的原因是公眾對公共部門的具體運作過程缺乏足夠的認識和信息,而組織又沒有完備的信息交換機制,這種不對稱的感覺便顯現出來。
這一點似乎符合人之常情。因為一個人更容易從自己的直接感受或直觀印象中對身邊、周圍的官員及公務員給出評價,而且這樣的評價因具有強烈的情感色彩和個人特性而顯得真實”。這就給公共官員提出了一個巨大的挑戰——他們可能有效回應其鄰居的需求,因為鄰居的情感主導著公共輿論;而對於離他們較遠的人們、其他的鄰居們的要求,不能做出有效的回應,或者甚至根本沒有回應。
距離悖論的啟示[3]
距離悖論意味著公共官員要做賢明者,不能過分迎合身邊的人,更不能被短視的目光所局限,而要能在取悅鄰居與履行公共職責兩方面做出恰當取捨,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美國公務員普遍面對的問題。所以,美國的公共行政倫理所主要關心的問題就是如何排除個人短視或狹隘利益而去追求行政責任的落實以及維護公共利益的實現。
從理論上看,無論是官僚制體系還是民主制體系的倫理原則都註重責任,前者將責任落實在許可權分配和組織命令上,後者將責任歸結為法律(特別是憲法)精神的體現,這樣,美國公務員所應達成的倫理要求就是將職業行為與組織目標、公眾利益相結合,其間要排除個人私情、偏好的干擾,尋找真正的具有終極意義的整體倫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