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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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收益法是指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的未來預期收益並折算成現值,藉以確定被評估的資產價格的一種常用的評估方法。
資產評估是通過估算被評估資產對象在未來期間的預期收益,選擇使用一定的折現率,將未來收益一一折成評估基準日的現值,用各期未來收益現值累加之和作為評估對象重估價值的一種方法。其適用條件要求是:評估對象使用時間較長且具有連續性,能在未來相當年內取得一定收益;評估對象的未來收益和評估對象的所有者所承擔的風險能用貨幣來衡量。顯然地,資產評估的收益法涉及預期收益額、未來收益期、折現率這三個基本參數。收益法的核心問題就是確定預期收益額、未來收益期、折現率。
其基本表述式為:
①當資產未來收益期有限的條件下,即採用通常的貼現現金流量法(DCF法)。
②當資產未來收益無限的條件下:評估值V=A/r。式中:A為平均年收益額;r為本金化率。本評估方法適用於具有連續較高的收益能力的評估對象,尤其是整體資產價值的評估。在礦產資源資產礦業權的評估中,一般多運用於礦產勘查中、後期的探礦權或礦山開發前及生產礦山的採礦權的價值評估。
預期收益額的確定
預期收益額受諸如企業背景、政策因素等在內的眾多因素的影響,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確定性。但這並不妨礙對預期收益的確定作出努力。
預期收益額的確定,既要聯繫歷史又高於歷史。將歷史與未來完全進行割裂、簡單地以歷史去推知未來都是有失偏頗。
客戶公司過往的業績固然不等於將來,但是至少表明瞭與將來的某種邏輯聯繫。企業預期未來收益額的確定,首先,離不開企業現有的生產條件、技術條件、市場條件。同時,未來經濟情況的確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現時法律、法規、信貸、稅率等制度下。這是決定企業收益額大小的客觀條件。要本著從企業的經營現狀出發,分析過往的業績,去推導未來。可以說,這種分析越是充分,越有利於恰當地推知預期收益額。
同時,未來的發展,又不是簡單的歷史照搬。應當明確,企業過往的發展未必是合理的,企業資產的效用可能還有潛力或者已經喪失殆盡。企業未來收益額的確定,必須是在考慮資產的最佳與合理使用的基礎上,通過對未來市場的發展前景及各種因素對企業未來收益額的影響進行分析,模擬出企業在未來若幹時期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業績來加以達到。
預期收益額的確定,既有賴於但又不限於參照客戶企業提供的資料。
客戶企業較為熟悉自身乃至行業情況,有自己的發展目標和市場定位,如果能夠站在客觀的立場去做預測,是能夠編製出具有較高信息含量的未來收益預測的;何況提供預測性財務信息本來就是客戶企業的責任,在評估中介機構不可能完全介入企業的預測,只能進行抽樣檢查與判斷分析的情況下,作為中介機構有可能也有必要將其作為確定未來預期收益額的依據。
但另一方面,也必須看到,企業提供的預測資料,畢竟源於作為永恆追求利益的“經濟人”的企業管理當局。在企業管理當局出於某種利益動機(驅動)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供虛假盈利預測值而難以做到客觀公正。同時,作為盈利預測本身也有自身的弱點,盈利預測的複雜性、預測方法的局限性、由於預測本身所固有的不確定性,包含盈利預測在內的各種預測信息的可靠性、相關性畢竟不同於現實,而且,這種盈利預測的時間越長,其準確性也越差;因而,即便希望是從客觀角度出發,也因盈利預測本身的先天不足(弱點)難以有圓滿解釋;即便是歷史財務信息資料本身,其本身是否已經全面反映企業資產的過往情況還難以完全避免受到責難。因此,在未來收益的確定問題上,中介機構要有正確的局外觀。也就是既要參考企業客戶提供的資料又要不限於企業提供的資料,還要依賴評估中介機構自身的專業優勢,通過掌握多方面的資料去科學而合理地推導與估算未來收益。
預期收益額的確定,既可以採用現金流又不排斥採用凈收益。
對委估資產價值特別是企業價值的看法——一種獲利能力而非資產本身的重置價值;一種整體獲利能力而非單項資產獲利能力的簡單相加之和。這種觀念日益得到接受。對於未來預期收益額確定的啟迪意義就在於它既可以通過現金流又可以通過凈收益的運用來達到。
未來委估資產(整體)獲利能力的表述,首先可以採用現金流。理財學理論認為,資產的內在價值是其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如果把資產的經營過程看成是一個不斷投資與不斷回收的過程,那麼,委估資產的價值最終體現在回收的現金上。採用現金流來確定未來收益額,即運用企業在未來經營期內經營過程中的現金流入量與流出量的差額來確定企業委估資產收益。它包括企業在未來的一切收支凈額,無論是營業收支、投資收支還是資產收支,只要形成現金凈流量就應該看作是收益。
未來委估資產(整體)獲利能力的表述,還可以採用包括凈收益在內的口徑。凈收益指企業在未來經營期內所獲得的歸資產所有者擁有和支配的價值金額即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稅金後的稅後利潤。如果撇開未來意義的成份,比較接近於一個長期使用的用以考核企業績效的考核指標——企業凈利潤,在企業的財務報表體系、企業有關的管理部門工作中得到廣泛的運用。對於未來收益額的確定,無論是採用現金流量還是採用凈收益的口徑,都可以首先通過以委托方(含資產占有方,下同)提供的財務預測資料為基本依據,然後結合委托方所享受的政策優惠、所採用的市場營銷策略、對將來的預期目標定位、考慮委托方的科研發展實力及外部市場競爭情況等綜合確定。進一步地說,可以分別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等方面進行由零到整或者由整到零的整合與分解後達成。
未來收益期限的確定
資產的價值體現在獲取未來的能力上,直接與未來收益期的長短相聯繫。總體而言,應該涵蓋委估資產的整個收(受)益期限。從整個受益年度出發,可以是有限期與無限期的統一。
有期限者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選用營業執照的期限、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租賃期限、整個經濟壽命周期等。例如可以採用營業執照的年限或經營合同指定的年限。
根據具體的情況判斷為無期限者,主要適用於:在企業經營比較正常且沒有對足以影響企業繼續經營的某項資產的使用年限進行規定,或者這種限定是可以解除的,並可以通過延續方式永續使用的,則在測算其收益時,收益期的確定可採用無限期(永續法)。
在資產評估實踐中,既要註意到未來收益期限越長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差異影響越大的問題,也要反對藉口未來收益期限對未來收益預測的差異影響而有意抹殺未來收益期限區別的客觀存在,導致未來收益額確定產生明顯偏差的問題。
折現率的確定
折現率是影響評估價值的重大因素。其微小擾動,就可能會對整個評估結果無限放大。普利高津的混沌學在這裡有其適用意義(得到了鮮明的體現)。緊抓折現率的適宜性意義重大。為了確定適宜的折現率,應該:遵循匹配原則,就是要根據委估資產的目的與估價的需要,採用與各種評估依據與數據價格類型相適宜的折現率來進行資產評估。具體來說,評估折現率參數的匹配原則,是指評估折現率參數與收益法之間、評估折現率參數與評估預期收益額之間、評估折現率參數與評估收益期之間、評估折現率參數與其他評估依據資料之間,都保持財務內涵的統一和計算統計口徑的統一。在應用收益法時,由於未來預期收益口徑、未來收益期等有不同的涵義,因此,要求折現率與未來預期收益額、未來收益期等的口徑匹配十分重要。
考慮風險報酬原則。企業追求的不僅僅是無風險報酬,還要認識到追求風險報酬是推進企業發展的一大原動力。在進行企業資產價值評估時,必須承認和考慮風險報酬因素的存在。確定風險報酬率主要考慮委托方的經營風險、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因素。在分析委托方的經營現狀、發展態勢等的基礎上,結合高技術高風險高回報的基本特性,適當借鑒同行業特別是同類上市公司的投資報酬率等情況的基礎上最後加以確定。
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基礎上,具體的折現率的確定可以參照:行業平均資金收益率法;資本資產收益率法;無風險報酬率加風險報酬率法,結合西方國家相關理論精華和我國的具體情況等來確定。
在資產評估實踐中,還要認真分析行業資料情況,密切結合委估客戶的情況,對選擇折現率參數的原因要有充分的解釋與說明,避免簡單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