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計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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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計劃方法(Methods of Financial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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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財務計劃方法[1]
財務計劃方法是指對企業財務活動的計劃方法,如制訂集資計劃、流動資金需要量計劃、固定資金需要量計劃、折舊計劃、對外投資計劃、成本計劃、銷售收入計劃、利潤計劃以及財務收支計劃等的方法。
財務計劃方法的種類[2]
財務計劃是依據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對未來一定期間的財務活動及其結果進行的規劃、佈置和安排。財務計劃是以財務決策確立的方案和財務預測提供的信息為基礎來編製的,是財務預測和財務決策的具體化,是控制財務活動的依據。廣義的財務計劃包括很多方面,通常有確定財務目標、制定財務戰略和財務政策、規定財務工作程式和針對某一具體問題的財務規則以及制定財務規劃和編製財務預算。狹義的財務計劃是指針對特定期間的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財務計劃的實施可以編製成財務預算,具體有以下幾種編製方法。
(一)固定法
固定法又稱靜態法,是按計劃期某一固定的經營水平編製財務計劃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的主要特點是計劃編成後,在計劃期內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作變動,具有相對固定性。固定財務計劃由一定的財務指標體系組成,各項財務指標應按其特點和內容,採用適當的方法予以確定,確定指標的方法通常有平衡法、因素法、比例法和定額法等。固定法在編製計劃時比較簡單,但有很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水平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會經常發生變動,這時固定計劃就很難正確評價企業的工作成績。這種方法適用於經營活動水平比較固定的企業或非盈利部門。
(二)彈性法
彈性法是指按計劃期內若幹經營水平編製具有伸縮性的財務計劃的方法。彈性計劃的優點是始終能使計劃的執行者既有近期目標,也有遠期目標,能有效剋服那種只顧眼前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的錯誤傾向。其缺點是編製工作比較麻煩。這種方法適用於各項隨業務量變化而變化的項目支出。
(三)滾動法
滾動法是一種定期修訂計劃的方法,它是在編製出計劃的基礎上,每經過一段時期(一年、一個季度等),就根據變化了的環境和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對原計划進行調整,保持原計劃期限不變,將計劃期限順次向前推進一個時期,使計劃不斷滾動、延伸。例如,年度計劃每一個季度編製一次,每次向後滾動一次;五年計劃每年編製一次,每年向後滾動_年。編製滾動計劃時,採用近細遠粗的原則,即把近期較細的計劃和遠期較粗的計劃結合在一起。滾動法具有以下優點:①使計劃更切合實際,增加了計劃的準確性,提高了計劃工作的質量;②使長期、中期計劃和短期計劃三者相互銜接,保證了長期計劃的指導性;③體現了計劃的彈性,特別是在劇烈變化的環境中,提高了組織的抗變化能力。但是,滾動計劃的編製工作比較複雜,特別是那些時間比較長的滾動計劃,工作量更大。
(四)零基法
零基法是指不考慮過去的計劃項目和收支水平,以零為基點編製財務計劃的方法。零基法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計劃安排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影響,一切計劃收支都建立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和可能來編製財務計劃。用零基法編製的預算有利於提高員工的“投入—產出”意識,有利於合理分配資金,有利於發揮基層單位參與計劃編製的創造性。但由於一切工作從“零”做起,因此採用零基法編製預算工作量大、費用相對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