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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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結構是指證券市場的構成及各構成部分之間的量比關係。
1.按證券交易對象來劃分,證券市場的結構可以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及證券衍生品市場等。
2.按證券市場職能來劃分,證券市場的結構可以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
3.按證券交易場所來劃分,證券市場的構成可以分為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
1、層次結構。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而形成的結構關係。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證券發行市場又稱為“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式,向投資者出售新證券所形成的市場。證券交易市場又稱為“二級市場”或“次級市場”,是已發行證券通過買賣交易實現流通轉讓的市場。
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相互依存、相互制約,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發行市場是流通市場的基礎和前提。流通市場是證券得以持續擴大發行的必要條件。此外,流通市場的交易價格制約和影響著證券的發行價格,是證券發行時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2、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現為區域分佈、覆蓋公司類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監管要求的多樣性。□根據所服務和覆蓋的上市公司類型,分為全球市場、全國市場、區域市場;根據上市公司規模、監管要求等差異,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創業板或高新企業板)等。
3、品種結構。依有價證券的品種而形成。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衍生品市場。
4、交易場所結構。□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場所進行分為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有形市場稱為“場內市場”,指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有形市場的誕生是證券市場走向集中化的重要標誌之一。把無形市場稱為“場外市場”,指沒有固定場所的證券交易所市場。目前,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之間的截然劃分已經不復存在,出現了多層次的證券市場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