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店後場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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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前店後場經營模式[1]
前店後場經營模式是指掌握某種特色製作工藝的企業設有一個專門製作特色商品的作坊(後場),沿街開設一個或者若幹個零售門店(前店),專門銷售作坊中生產的特色商品的經營模式。在商品經濟不發達時期,這種前店後場的經營模式比較多。在當代發達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只有少數掌握特色商品製作方法的企業才採取這種經營模式。
前店後場經營模式的特點[1]
這種經營模式的顯著特點有兩個:
- 一是採取這種經營模式的企業必須掌握特色突出的某種商品的製作方法;
- 二是生產這類特色商品所要求的設備比較簡單,製作成本比較低,比較適合作坊式生產。
前店後場經營模式的案例[2]
1997年,在蘇州民樂器一廠的支持和同行們的幫助下,“周萬春樂器號”得以復出,並更名為“周萬春樂器行”,並逐步形成了前店後場的經營模式。樂器行業主、周榮庭長孫周健,剛過完而立之年,在刻苦鑽研二胡等民族樂器製作之餘,他思考得更多的則是怎樣為萬春樂器這一百年品牌導入新的理念。在四周洋樂甲器行大張旗鼓地“圍剿”下,萬春樂器顯得有些默默無聞,但品牌的美譽度卻在周氏的一代代努力中,逐漸建立。
民族樂器的製作與銷售和一般商品不同,例如,一定的調子,不以音量大小為標準,而以音色清揚為目的。如果把二胡、笛、笙的製作與其他商品一樣只是單純的複製,則不僅是扼殺了個性的創造,也勢必導致藝術與創造的平庸,文化與傳統的喪失。“周萬春樂器行”始終認為:樂器是有靈性的東西,如果失去了個性的創造而簡單複製,是對樂器使用者的最大褻瀆。儘管很多商品的標準化生產可以推動經濟效益的產生,但民族樂器製作的目的是為生活中精英藝術的審美活動創造條件。
正如本案例開頭敘述一樣,有時為做一件樂器,要經過選料、晾乾、製作等一系列過程,耗時一年半載甚至更長時間也是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