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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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觀光林業[1]
觀光林業是將森林景觀轉化為旅游景觀的一種新型林業。它既不同於以往的林業生產內容,也有別於傳統的旅游業。是一種在兼顧森林生態、社會、經濟三大效益基礎上突出生態保護和美化環境並使之轉化為旅游資源,實現近期經濟增收的森林生態旅游業。它在發展過程中應遵循生態和環境的適宜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兼容等有關生態林業的原則。
發展觀光林業的必要性[2]
(一)社會林業發展的需要
社會林業是以農村社會的綜合發展作為服務對象,以林農為主體,吸引全社會不同層次人員、資金、技術等積极參与到林業的各項社會活動中來,通過在農村實行以林業為基礎的多項改革,通過轉換林業的經濟體制和經營機制,實現林農增收、環境美化、經濟增長、居民消費等目標。隨著林業由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邁進、社會不斷進步及人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迫切要求社會林業也應該由造林綠化向為人類提供高質量的生活、娛樂、休閑、觀光的層面發展,不僅服務於當地林農增收,更升華於社會進步與人類生活需求。因此,社會林業必須在形式上、內涵上及外延上不斷發展,以滿足人類對生存環境的要求及生活之需求。
(二)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的需要
隨著林權體制改革的不斷完善與深入,提高了林農對森林資源的經營自主權,為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奠定了環境基礎,也為觀光林業的發展奠定條件。現代林業對森林的觀念已經有較大轉變,從單一的木材利用過渡到森林是資源、資產,是生態系統的整體森林價值觀念。森林可以提供木材、食品、林副產品,還具有游憩、休閑和觀光等價值,它不僅可以帶來直接的經濟價值,更體現出巨大的生態和社會價值。據報道,2002年O1月30日北京森林公園每公頃的最大游憩收益為2175元,全市森林游憩總價值超過7億元。北京林業大學副教授張穎博士採用邊際成本定價法,對我國森林年社會效益進行估算。2004年我國森林社會效益為1185億元,是當年林業第三產業產值的2.67倍。其中,森林提供就業機會,森林科學、文化、歷史價值和森林游憩效益分別排第一、第二和第三位,說明我國發展綠色文化產業已成為經濟發展的一大趨勢。研究結果表明,2000—2004年,我國森林綠色文化產業的年均增長速度為47.8%,遠遠超過林業產值的增長速度。從這個意義上說,森林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重要的游憩、觀光價值。發展社會林業、提高林業的社會參與程度,一方面可提高我國森林覆蓋度,從而提高森林各種效益;另一方面有利於人民群眾對森林價值觀念的提高和轉變,對營造全民生態意識的大環境有著積極的作用。
(三)林業公益性特征體現的需要
林業的社會性,決定了林業發展的群眾性。林業作為一項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社會工程,無法脫離人民群眾的積极參与。採取多種方式發展社會林業,不僅可以加速荒山綠化、減少自然災害、保護物種多樣性、恢復改善生態環境、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而且還可以將自然資源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有利於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調動社會主體參與林業的積極性,促進山區農民脫貧致富奔小康。觀光林業的產生,一方面,進一步體現了林業的公益性和社會性特性;另一方面,進一步反映了全社會的參與、區域經濟的發展性及環境的改善。
(四)林業自身矛盾協調的需要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地形地貌各異,而南方林區以集體林為主,這是南方林區比北方林區更具發展的優勢,也是林業經營多樣化和發展觀光林業的良好基礎。但是,現階段,山區發展第三產業缺乏基礎和對應經驗,特別是集體林區“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現象的存在,不利於集約經營和利益分配,一定程度上挫傷了農民參與林業建設的積極性。要解決這些矛盾,只有通過組織綜合開發和吸引居民自願參與林業經營、決策和管理,才能以此促進社會與自然的協調發展,達到雙贏。而社會林業是其有效途徑之一,其效益進一步提升的可行模式就是觀光林業。
(五)林區經濟發展的需要
要解決林區特別是貧困山區存在的問題,必鬚髮揮林區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的優勢。眾所周知,山區優勢在山,潛力在林,林業的發展是林區經濟的根本保障。多方式參與的觀光林業,一方面,通過農民的積极參与增加林產品收益;另一方面,通過觀光、旅游、休閑等項目的開發提高當地農民的收入,不失為貧困山區發展的重要戰略措施和必由之路。
發展觀光林業的環境要求分析[2]
(一)城鎮居民存在客觀需求
觀光林業必須以人民群眾的需求為基礎,並形成相對趨同的群眾性認識。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城鎮化社會活動密度增加,城鎮居民聚集區人口有不斷集中的趨勢,這種趨勢同城鎮居民對生態環境的需求的增加有直接的聯繫。社區周邊的生態環境直接影響著人們對可參與的自然生態環境活動的需求,人類返璞歸真、回歸自然的思想的踐行需要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可參與的項目,觀光林業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並有著堅實的群眾基礎。
(二)管理部門的政策法規支持
管理部門應對資源的歸屬、林地的權屬、利益分配等涉及觀光林業的環節進行明確的支持,對觀光林業的造林培育、經營管理、加工利用等環節要有扶持性政策,儘管林權體制改革後上述有關問題已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但還必須有政策法規的進一步支持。群眾參與的觀光林業的投資回收周期相對較長,這就意味著所有的投入要在較長的時間過後才有產出的回報。這就要求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要更多地對投資觀光林業者給予政策上的支持,提供土地使用權的保障,必要時放寬對觀光林業土地規劃的限制和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待遇,以保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持投資者的投資熱情。
(三)各方面的技術支持
由於林業不同與其他旅游產業,開展觀光林業必須考慮區位條件、立地條件、林種情況及交通條件等因素。在這些因素具備的基礎上才考慮林區開展觀光活動的可行性,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生產經驗的積累和科學技術的支持以及科學引導,這其中包括了當地林種的育林營林經驗、有借鑒示範意義的觀光林業樣板、各種參與式活動的組織推廣、旅游項目的開發與推介,它是林業、旅游、金融、交通、服務及社會等方面的綜合。
(四)觀光林業參與者的基本要求
觀光林業參與者要對當地的宜林條件和林業資源情況有一個基本的瞭解,讓參與者更多地認識和掌握當地的生物環境(即氣候、土壤、水文、植被)、現存森林及相關資源、木材需求、市場狀況、土地利用現狀以及其它有關的社會問題等。讓參與者不但在參與過程中放鬆了身心,還能通過參與的過程對我國目前的環境問題、生態問題以及林業的重要作用有深刻的認識,並通過踐行林業生產,積極投入到環境保護的行列中來,擴大社會影響力,起到應有的環保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