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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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規劃(Energy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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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規劃是指為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參照能源預測的結果對規劃年份能源供應的發展規模、佈局、建設資金和基建項目計劃作出部署和安排。
能源規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1、能源供需現狀調查分析;
2、能源需求預測,包括需求量與需求結構(部門結構、空間結構和品種結構)預測;
3、能源供應方案的設計、評價與優化。首先提出多個方案;進而從供需平衡狀況、經濟效益(尤其是投資)、環境效益等方面對各方案作出評價,最後提出若幹優化或滿意的方案;
4、方案檢驗與決策。在能源規劃中,要正確處理能源與經濟、能源與環境、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遠期、需求與可能的關係,統籌兼顧,合理佈置,保證能源建設有秩序、有步驟地同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保證各種能源在數量上和構成上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相適應。
1、能源規劃按地理範圍不同分為國家能源規劃、地區能源規劃、城市能源規劃和農村能源規劃;
2、按能源部門分,有石油、煤炭、天然氣、水能、核能及電力等單項能源規劃;
3、類似地,按規劃期分,有短期能源規劃、中長期能源規劃和遠期能源規劃等。
1、確定規劃目標及主要政策綱領,以明確規劃的總任務及各種制約條件,如資源可供能力、投資規模、能源價格、節能指標、環境影響等。
2、收集能源生產和消費數據信息,分析能源的歷史、現狀及發展趨勢,使未來的能源發展規劃有一個相對可靠的基年數據基礎。
3、編製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想定方案,作為與之相協調的能源規劃的基本參考依據。
4、能源需求預測和分析。
5、能源供應預測和分析,包括能源資源評價和能源供應工藝技術評價。
6、能源供求平衡分析及各種影響因素分析。
7、規劃方案及其能源供應體繫結構的選定和系統優化。
8、編製資金及其他財務預算規劃。
9、制訂能源供應與需求管理戰略。
能源規劃的制訂要把能源系統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強調它的綜合性,協調各局部的發展以服從整個能源系統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包括能源服務、成本節約和環境與資源保護等。能源規劃最後的決策方案應在比較多個可選的構想方案基礎上作出,決策方案應是滿意的和合理的,並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