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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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標識(energy efficiency lab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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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能效標識[1]
能效標識是能源效率標識簡稱,是指表示用能產品能源效率等級、能源消耗量等性能指標的一種信息標識,為消費者(包括各級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購買決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導和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效的產品。
能效標識的類型[2]
經過20多年的發展,能效標識制度不斷完善,標識種類也不斷增多。目前,主要有3種標識類型:保證標識、比較標識和純信息標識。
1.保證標識
保證標識,也可稱為認證標識或認可標識,主要是對數量一定且符合指定標準要求的產品提供一種統一的、且完全相同的標簽,標簽上沒有具體的信息。例如許可證、合格證、全羊毛標誌、真皮標誌、一等品、二等品等,不管其規範與否,均屬於保證標識。
我國的節能產品認證標誌即屬於保證標識。能效保證標識只表示產品已達到或超過某一能效水平,而不能表示達到程度的高低。這種標識通常針對能效水平排在前10%—20%的用能產品,即僅限於在市場中能效水平很高的產品上,使用它主要用來幫助消費者區分相似的產品,如緊湊型熒光燈比白熾燈更節能。保證標識一般採用自願性原則。
2.比較標識
比較標識通過不連續的性能等級體系或連續性的標尺,為消費者提供有關產品能耗、運行成本、能效或其他重要特性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易被消費者理解。消費者在做出購買決定時,可將能效與價格、可靠性、便捷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慮,並且可與相似產品的能源性能進行比較。
《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所調整的能源效率標識不包括中國節能產品認證標誌等保證標識。《辦法》所定義的能效標識屬於比較標識,能源效率等級是標識的核心。在我國,普通消費者的能效知識、節能意識和綠色採購觀念還較淡薄,借鑒國際成功經驗,採用對產品能源效率分等級的比較標識,能充分發揮標識的作用,符合我國現實國情。
3.純信息標識
這類標識只包含純技術信息,不便於消費者進行比較和選擇。如產品的年能耗量指標、運行費用及其他具體數值,而沒有反映出該類產品在市場上的平均能耗水平。普通消費者看不出標識所給的信息到底是高是低、是好是劣,它類似於產品標牌,但所給的信息更詳細。目前菲律賓等少數國家使用純信息標識。
能效標識的作用和特點[2]
市場中高效產品和低效產品同時存在,因此最有效的節能途徑就是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產品。而能效標識制度恰好發揮了這個作用,能效標識不僅使消費者的能源費用支出減少,而且還能促使生產者開發、生產更高效產品。
總結各國實施經驗,能效標識主要有4個方面的作用:
①給消費者提供信息,以便他們能夠做出知情選擇(選擇最高效和適用的產品);
②鼓勵製造商改善產品的能源特性;
③鼓勵銷售商銷售高能效的產品;
④為政府決策提供信息,併為國家帶來節能與環保效益。
能效標識的主要特點如下:
(1)統一性
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統一性表現在產品目錄的統一、適用標準的統一、實施規則的統一以及標識樣式和規格的統一。杜絕一些企業或中介組織以促銷為目的,粘貼經自己“公正”或“監製”的標識,迷惑和誤導消費者,干擾正常的公平競爭環境。
(2)強制性
國際經驗表明,只有通過強制實施才能發揮最佳效果。對某類產品來說,市場上所有的產品都加施了標識,使消費者很容易區分差、一般、高效和最高效的產品,能夠正確地引導消費。考慮到我國市場的自律能力和能效意識,強制實施是保證我國能效標識成功實施的關鍵。
(3)自我聲明
在國際上,自我聲明模式是通行做法,產品上加施標識不需要申請第三方認證,生產者可測試自己產品的能效,併在標識上表述其測試結果,自己為標識信息的準確性負責。借鑒國際成功經驗,我國能源效率標識也實施企業自我聲明的模式,由企業自行或委托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其產品的能源效率指標,以此確定產品的能源效率等級。
(4)分期、分批發佈產品目錄
由於用能產品門類品種繁多,同類產品的數量和耗能情況差異較大,以及實施的難度不一,國家將以分批發佈目錄的形式,成熟一個,推出一個,逐步對使用面廣、節能潛力大的用能產品實施能效標識制度。“節能潛力大、使用面廣”是產品目錄篩選的基本原則,主要是考慮實施的效果和成本效益。
選擇家用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作為2005年3月1日實施的第一批目錄,主要考慮這兩個產品在我國的社會擁有量巨大,總的耗能量高,節能潛力也大;其次,家用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行業總體上比較成熟,生產企業比較規範,自律能力較強,具備了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能力;同時,國內檢測資源和能源效率標準能夠滿足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要求。
中國能效標識[3]
1.中國能效標識的基本內容
能效標識為藍白背景,背部有黏性。標識的內容根據結構可分為:
(1)標題欄
頂部標有“中國能效標識”及英文名稱‘CHINA ENERGY LABEL’字樣。
(2)基本信息欄
①生產者名稱。
②規格型號。
(3)能效等級信息欄,用4種表現形式
①文字部分,用“耗能低、中等、耗能高”表達,由上而下能效水平逐階下降。
②數字部分“1、2、3、4、5”;由上而下羅列,將能效分為1、2、3、4、5共五個等級,1級能效最高。
——1表示產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最節電,即耗能最低;
——2表示比較節電;
——3、4表示產品的能源效率為我國市場的平均水平;
——5是市場準入指標,低於該等級要求的產品不允許生產和銷售。
③由綠到紅、由短到長的能效級別標度條,色彩符合消費者的情感習慣,其中綠色代表環保與節能,黃色代表警告,紅色代表危機。
④本產品具備的能效等級數值,放在標識的右側,文字大小、顏色突出。
(4)產品主要性能指標欄
列出產品的重要能效指標,根據不同產品而不同。如電冰箱標出:耗電量、間室容積等。
(5)“依據國家標準”說明欄
在能效標識的底部,給出了能效等級指標判定時所依據的國家標準號。
2.能效標識制度的管理體制
我國能效標識制度實施的相關機構及其職責,見表1。
表1 能效標識制度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單位 | 職責 |
主管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 | ·負責能源效率標識制度的建立並組織實施 ·批准產品目錄、實施規則等文件 ·對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旁)的產品進行抽檢,核實能源效率標識信息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節能管理部門、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各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所轄區域內能源效率標識的使用實施監督檢查 ·接受舉報並處理 ·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處罰 |
授權機構 | ·接受備案 ·定期公告備案信息及監督結果 ·組織、承擔產品抽檢,核實能源效率標識信息 ·接受舉報並處理 ·組織解決能源效率指標的爭議 |
3.能效標識的性質
能效標識制度是強制性實施的。凡列入《目錄凈的產品,應當在產品或者產品最小包裝的明顯部位標註統一的能源效率標識,併在產品說明書中說明。
我國能效標識屬於“能效等級信息標識”類型。能效標識的實施模式
我國能效標識的實施模式是“企業自我聲明十備案+市場監管”。
4.實施所依據規章
我國能效標識的實施過程中涉及的規章及頒佈日期如下:
①《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2004年8月13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頒佈該辦法,標志著我國能效標識制度的啟動。規定能效標識的內容、實施途徑、監督管理和罰則。
②《中國能源效率標識基本樣式》,2004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批准發佈(2004年第71號公告)。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一批)》,2004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2004年第71號公告),列入第一批目錄的產品包括:家用電冰箱和房間空氣調節器,將逐批頒佈實施。
④《家用電冰箱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2004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批准發佈(2004年第71號公告)。規定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規則和程式。內容包括:
——該產品的能效標識的樣式、規格;
——該產品能效標識的內容;
——內容指標的確定方法和測試程式;
——備案方法和途徑;
——所依據的能效標準;
——印製、粘貼、使用要求;
——測試報告要求。
⑤《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凈,2004年11月2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批准發佈(2004年第71號公告)。
⑥聯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第二批)》,2006年9月1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聯合發佈(2006年第65號)。
⑦僅電動洗衣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2006年9月18日發佈,2007年3月1日生效。
⑧《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源效率標識實施規則》,2006年9月18日發佈,2007年3月1日生效。
5.關於過渡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效標識的產品目錄》於2004年11月29日批准公佈,於2005年3月1日生效實施。對於在生效之日後生產的產品,必須粘貼能效標識;對於在生效前生產的產品,留有一定的過渡期限,即給出了6個月的過渡期,從能效標識產品目錄公佈到實施作為過渡期,以清除庫存。但對未來的產品目前還沒有制定統一的過渡期限。
6.能效標識的修訂
因為中國的能效標準通常4年修訂一次,由新標準頒佈代替舊標準。由於新標準的頒佈,能效標識內容將隨即進行更新和重新備案。
能效標識的使用[4]
能源效率標識由生產者或進口商自行印製和加施在產品或產品的最小包裝上最小包裝的明顯部位。粘貼在產品或者產品的最小包裝上的標識的樣式和規格和國家發佈的該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的具體樣式和規格要嚴格一致,圖案、文字、規格和顏色不得進行更改。使用在產品說明書、外包裝物以及宣傳中的標識可按比例放大和縮小,可以黑白或用灰度印刷,標識底色可以和包裝物顏色(如淡黃色)相符合。但標識中的文字應清晰可辨(字體高度不得小於1.8毫米)。
能效標識備案[4]
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標註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的生產者或進口商應當按產品型號逐一進行備案。能效標識授權機構自收到備案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標識信息的核查和備案工作。已備案產品的標識信息將在相關網站上公告,並每個季度在相關媒體上公告。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作為能效標識授權機構,負責能效標識的備案、公告和核驗工作。此外,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還將向社會提供產品能源效率信息方面查詢,接受相關的投訴,組織能效標識的宣傳、培訓以及後續研究等工作。
截至2008年3月,共有637家房間空調、冰箱、洗衣機和單元式空調機企業提交備案產品型號22141個。
能效標識備案時,應提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生產者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註冊證明複印件;進口商與境外生產者訂立的相關合同副本;由代理人提交備案材料時,應有生產者或進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2)能源效率標識備案表(包括初始使用日期、能效標識信息等)。
(3)產鐲能源效率檢測報告。
(4)能原效率標識樣本。